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和有机产品的规定、标准、认证流程和区别
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和有机产品的规定、标准、认证流程和区别
我们在市场、超市里经常听到卖家说或标注自己的产品是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和有机产品,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下面我将详细的介绍。
无公害产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暂行办法》中规定,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定合格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通俗上的解释:无公害产品是进入市场销售的最低标准,是强制执行达到的准入门槛,达不到这个标准是不允许进入市场销售的。他在生产上允许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和化肥,但是禁止使用国家禁用、淘汰的农业投入品,主要为高毒、高残留农药。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生产管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产地环境条件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的标准要求;
(二)区域范围明确;
(三)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
(四)生产过程符合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标准的要求;
(五)有专业的生产和质量管理人员,至少有一名专职内检员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质量安全管理;
(六)有组织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管理的质量控制措施;
(七)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
申请流程:
符合无公害农产品条件的规模生产主体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向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县级初审);符合要求的,县级出具初审意见,逐级上报到省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两名以上人员完成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合格的,由申请人委托符合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其申请产品和产地环境进行检测;省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专家评审意见作出是否颁证的决定;同意颁证的,由省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证书,并公告。
证书有效期:
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提出复查换证书面申请。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绿色产品:《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中规定,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
通俗上的解释:他的生产要求和标准要高于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分为A级和AA级两种。其中A级绿色食品生产中允许限量使用化学合成生产资料,AA级绿色食品则较为严格地要求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 和其他有害于环境和健康的物质。从本质上讲,绿色食品是从普通食品向有机食品发展的一种过渡性产品。
绿色食品产地和生产管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环境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
(二)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符合绿色食品投入品使用准则;
(三)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标准;
(四)包装贮运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六)具有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生产技术;
(七)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八)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技术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
(九)具有稳定的生产基地;
(十)申请前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
申请流程:
符合食品生产条件的生产主体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向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提出申请;省级机构材料审查,符合要求的, 组织检查组完成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合格的,由申请人委托符合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其申请产品和产地环境进行检测;省级机构完成审核后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中心组织书面审查并依据专家评审意见作出是否颁证的决定;同意颁证的,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颁发证书,并公告。
证书有效期:
绿色食品标志 使用证书有效期三年。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标志使用人应当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书面提出续展申请。
绿色食品标志图形
有机产品:《有机产品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GB/T 19630—2019)国家标准规定,有机产品是指有机生产、有机加工的供人类消费、动物食用的产品。所谓有机生产是指遵照特定的生产原则,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保持生产体系持续稳定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
通俗上的解释:有机产品是所有食品中生产要求最高的, 生产中禁止添加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但是允许使用从植物或矿物中提取的农药、矿物质等),也不采用转基因的一些种子或投入物等。其生产大部分维持了古时候原生态的生产方式,所以一般来说生产管理难度比较大,并且还有 2-3年的转换期,转换期内必须按照有机种植标准生产,但是不允许按照有机产品销售,所以真正的有机产品往往销售价格比较高。
有机产品产地和生产管理应当符合条件:
请参照国家标准规定《有机产品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GB/T 19630—2019)。
申请流程:有机产品认证是由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具有有机产品认证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符合有机食品生产条件的申请企业选择第三方认证企业,填写第三方认证企业认证所需要的文件,包括申请书、调查表和文件资料清单。填写好申请书和调查表,并按照文件资料清单里面的要求准备对应的材料。第三方认证企业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受理评审,评审通过后和企业签订认证合同,企业收到认证合同后缴纳认证费,第三方认证企业在认证产品的生产、加工高风险阶段委派有机产品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员提交现场检查材料,我们对检查员提交的现场检查材料和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后将所有认证材料转交评审颁证部,评审颁证部组织行业内的资深专家再进行一次评审把关,符合要求的认证企业由 第三方发放认证证书。
证书有效期:
有机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效期一年。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有机食品标志的,标志使用人应当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书面提出续展申请。
有机产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