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在哪里?

小编发现,还有很多人都不知道个人独资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今天咱们就一篇文章来给大家梳理梳理这两者之间的差异究竟在哪里。

(一)个人独资企业

1、个人独资企业纳税方式有两种:

(1)核定征收;

(2)查帐征收。关键是利用好相关优惠政策,达到免税和减税的效果。

2、个人独资企业也就是媒体通常说的“一元钱当老板”的企业,由个人全资拥有,投资人对企业任何事务具有绝对决策权。它不是法人,需要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和“公司”字样。这就提醒投资人,虽然个人独资企业设立起来不难,但所负的经营责任重大。如果企业出现经营不善,资不抵债,那么后果就不仅仅是企业破产,可能还会导致家庭“破财”。这就要求投资人作好充分准备,把握市场规律,防范风险,慎重经营。

3、 优势:

(1)注册手续简单、费用低。个人独资企业的注册手续简单,获取相关的注册文件比较容易,费用比较低。

(2)决策自由。企业所有事务由投资人说了算,不用开会研究,也不用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做出说明,所谓“船小好调头”,老板可以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随时调整经营方向。

(3)税收负担较轻。由于企业为个人所有,企业所得即个人所得,因此只征收企业所得税而免征个人所得税。

(4)注册资金随意。《个人独资企业法》对注册资金没有规定,极端的说法就是一元钱可以当老板。

4、劣势:

(1)信贷信誉低,融资困难。由于注册资金少,企业抗风险能力差,不容易取得银行信贷,同时面向个人的信贷也不容易。

(2)无限责任。一旦经营亏损,除了企业本身的财产要清偿债务外,个人财产也不能幸免,加大了投资风险。

(3)缺乏财务和企业管理。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的一个大问题。

(二)有限责任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为有限责任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两个股东以上五十人以下,也可以是一人制有限责任公司。当然这里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公司的纳税方式有两种:

(1)核定征收;

(2)查帐征收。

2、 一人制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方便,由于是自己出资自己设立,不需要寻找其他合作伙伴,不用担心合作问题,想设立时随时设立,注册资本要求人民币十万元以上(必须是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其次,管理方便,管理成本低。因为只有一个股东,公司的事务股东一人决定即可,不像其他公司那样要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节约了成本。它容易被股东个人完全控制,将公司财产充作私用,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法律对一人公司作了特殊的规定,以严格规制。自然人设立一人公司数量有限制。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公司,当然这只是对自然人而言,对法人设立一人公司的家数则不受限制。此外,自然人设立的一人公司不能再对外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一人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且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这是对一人公司的硬性规定。

3、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少人民币三万元以上,可以分期缴纳。有限责任公司要设立股东会,可以根据其自己的经营模式来决定是否要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公司运营情况策略由公司股东会决定,股东会为公司最高决定权力机构。股东会成员由公司股东组织。一般公司成立的第一年年终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在以后公司年审就不需再出具审计报告(有关政府部门另行规定的除外,最终以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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