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玩笑把邻居笑死了!男子赔偿6万元!哈哈……
男子开玩笑把邻居“笑”死,赔偿对方6万元
遵义县男青年周某某没有想到,他的一些玩笑动作和玩笑话竟让一个邻居猝死,为此他也付出了高昂的代价,经相关部门调解,日前,周某某赔偿死者家属6万元。而在此之前,周某某此举还被警方视为犯罪。
玩笑中,邻居突然倒下
据了解,周某某和与之同龄的苟某(男)系邻居,去年2月6日早上,两人在住地附近的小卖部门口相遇。
在小卖部买东西时,两人开起了玩笑,嬉笑声不断,甚至相互进行推搡,期间,苟某突然变了脸色,之后一头栽倒在地。
见此状况的周某某,还以为苟某在开玩笑,还让苟某“不要装” , 但倒在地上的苟某一动不动,周某某这才意识到情况不妙,蹲下一看,苟某面色发紫,而且气若游丝。
此时,受到惊吓的周某某没有想到呼救,而是逃回了家中。之后,小卖部老板赶紧叫来苟某的家人,但为时已晚。
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抓
然而,在家属了解到苟某死前曾和周某某玩笑戏耍后,找到周某某理论,见周某某态度强硬,家属于是便报了警。
警方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后,征得家属同意,进行了尸检。半个月后,尸检结果显示:苟某因冠心病致循环呼吸衰竭死亡。
结合调查掌握的案情,遵义县警方以周某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将之抓捕。警方认为,作为邻居,周某某应该知道苟某患有冠心病,在明知的情况下,周某某还与之推搡戏耍,致其病发死亡,而且眼见苟某发病倒地,周某某逃离,有见死不救之嫌,除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理应承担刑事责任。
免除刑责,民事赔偿6万元
不过,警方向遵义县检察院申请对周某某逮捕时遭遇“卡壳” 。
遵义县检察院审查认为,周、苟二人虽为邻居,但周某某并不知道苟某患有冠心病,也不清楚此病的严重性,周某某的戏耍推搡行为不足以导致苟某死亡,
而受开玩笑刺激导致苟某死亡的诱因仅为5%-10%,因此,检方认为,周某某的行为不足以构成犯罪,决定不予追究刑责,周某某对此只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鉴于死者家属并不想打官司,经公、检两家多次调解,最近,终于达成了由周某某赔偿死者家属6万元的协议。
律师说案 为玩笑埋单
就此,记者咨询了遵义乾锋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国彬,他说,检察院对此案的认定是正确的,周某某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但是,苟某患有冠心病,周某某以不恰当的方式诱使患者发病死亡,理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周某某不以玩笑刺激,苟某或许不会猝死,从公平的角度,周某某也要为自己的玩笑行为埋单。
而小编在网上查到,冠心病极易猝死。人体的中枢神经系统指挥人的一切,冠心病患者切忌情绪激动,严禁让其大喜大悲,否则,其中枢神经的应激反应可使小动脉血管异常收缩,导致血压上升、心跳加快、心肌收缩增强,从而使患者缺血、缺氧而猝死。
此外,冠心病患者忌超负荷运动,但要保持适量有氧运动;要保持身体水分,忌口渴了才饮水,而且冬天要注意保暖,夏天要保持清凉,否则,都易发病猝死。
网友评论:
用户5599280702:开玩笑者应该负全责,见人倒地上居然逃跑而不是救人。而且两人还是认识的。不说是朋友了,路人甲见到有人倒地都会叫120,这个人实在是太没责任心了,太令人心寒了
limst2:请问律师,如果是在看相声时笑死,电视台要不要负责,相声演员要不要赔偿?
魔万千:这回真的笑死人了,以后跟人开玩笑要先问一句:你有心脏病不?
惹祸的脑子:我认为他赔偿钱是因为他当时没有施救,而是跑了,这个是重要原因,笑话是其次的,见死不救应该赔偿,讲笑话的责任就算了。
梦幻彩虹-6809:这个人的错误就是没有救人。这算是过失致人死亡?警察这样解释法律?检察院还是理性的。与玩笑无关!只要不是恶意的语言攻击,就不应该承担责任。
月光小百合:以'气死人’、'笑死人’的赔钱逻辑,以后我还是少出门儿了,长得寒碜,哪位大爷大妈看我一眼之后踹了腿儿,我还嘚赔他钱…………
DathRemarSun:检方并没有起诉该男子,6万元纯属私下调解;非吐槽点,我认为免除公诉不够准确,虽然男子与受害者并无血缘关系,但是受害者死亡直接原因确是男子引起,所以男子有责任采取施救措施。
2012网友:想起了2002国足进世界杯,有个大爷高兴死了。。。不知是国足赔还是CCTV赔??
看了这新闻感到异常的凝重。。。多年来我原来一直游走在犯罪的边缘!以后我再也不逗比了,再也不逗别人笑了!大家怎么看呢?
来源 | 争议解决综合安徽卫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