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元向越南提出六事 安南不同意忽必烈重新立了位国王
蒙古帝国做为曾经的世界征服者,曾经创立了许多特有的政治制度。比如说六事制度就可以说是蒙元对待宗藩关系的特色制度。
哪六事,君主入朝,子弟入质,编民数,出军役,输税纳赋,派驻达鲁花赤。这第一件事君主入朝,很好解释就是藩属国君主必须定期进京朝觐上国皇帝。子弟入质,就是藩属国必须派遣王子去上国首都做人质。编民数就是统计藩属国的人口。出军役就是贡献一定数量的士兵,和劳工。元朝在朝鲜设立安东行省。就曾征调了不少高丽士兵与劳力。输税纳赋就是要藩属国经常孝敬银子。而达鲁花赤有点像总督,而派遣到藩属国的达鲁花赤则和这个藩属国的太上皇没啥两样。这六条在蒙古人看来很自然。因为游牧民族管理附庸部落时都是这个样子。满清时期对蒙古王公等边疆地区的统治也有这六事的影子。热河围猎满期皇帝接见一批王公活佛,大家照样玩的很开心呀。然而藩属国和羁縻藩属的部落毕竟是两回事。高丽和安南两个藩属国文明程度比较高。不能接受这种纯粹是对待部落酋长的六事制度。但是高丽很快就被打服了,被迫无条件接受六事,成为了最没有尊严的藩属国。
后来元灭了大理,三面被包围的宋最终难免崖山悲剧。而蒙元也变的咄咄逼人起来。对此越南一开始也做出了一定让步,圣宗陈晃派遣王叔陈遗爱入元大都纳贡。不想元朝派使者提出了六事。对越南来说,这六条简直是奇耻大辱。中原王朝虽然也很傲娇,但绝不会提出如此苛刻的条件。尤其第一条,君王入朝。蒙古部落王公快马加鞭到大都也就几天的时间。高丽国王进大都也用不了多长时间。而越南离元大都那么远。去趟大都能不能活着去都是个问题。所以如果答应了这六事,则越南与亡国无异。面对着蒙元的咄咄逼人,越南选择了拖字诀。
再后来陈晃禅位给太子陈昑。自己做太上皇。陈昑对蒙元也是个拖字诀。忽必烈一看,这小小的安南国王也忒不给面子了。老的不肯朝觐,小的也不肯朝觐。不是嫌路远不肯来嘛。都是姓陈的,为啥比你陈晃老的陈遗爱能来。于是封陈遗爱为越南国王。率一千大军护送陈遗爱去越南做国王。对于陈遗爱是否愿意当这个傀儡我们不得而知。只知道陈遗爱入越境不久就遇到伏击。陈遗爱被杀。而这件陈家人的家事,也成了元越战争的导火索。
元朝对中原的典章制度学的可谓马马虎虎,尤其是在对待藩属国的问题上,完全是大部落对小部落的那一套。然而中原王朝以德服人,藩属经常以德报怨。而元朝对藩属国很苛刻,似乎藩属国也很服服帖帖。真说不好哪种制度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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