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关于开展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
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根据省、市民政管理部门在2021年3月发布的《关于开展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决定从3月底至9月底在全省性社会组织开展法人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方案》要求,经XX市XX行业协会理事、监事联席会决定,于4月和5月份,重点开展了以下的工作:
一、结合当前抗疫形势要求,成立自查自纠工作小组,由会长XXX任组长,具体工作由秘书处负责落实。自3月下旬开始,秘书处按照《关于开展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协会的现状进行了自查自纠。
二、通过理事会微信群,将省市有关文件及时发布到理事群中,让理事们及时了解整治工作方案的内容和进度;
三、将整治内容进行梳理,逐条对照,发现有与整治内容相悖的,马上给予改正。
四、由于本会会员均为诗联艺术创作爱好者组成的群众组织,故组织内部结构非常单一,只有创作艺术交流,特别是自2019年以来,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协会对外艺术交流均采取网络形式,没有必要开设新的办事机构。
五、自查自纠基本情况,主要有六个方面:
1、章程制定规范情况。本协会章程根据省市有关规范重新制订了章程,并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章程内容合法合规;按章程规定设立了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治理机构,并明确规定了理事会各级岗位的责职以及召开次数。
2、法人内部治理情况。学会按章程规定召开会员大会以及理事会会议并形成决议或纪要,监事会按章程规定履行监督职责并在会议纪要上签名;重大事项均按章程规定经理事会或会员大会表决。
3、内部管理情况。本学会财务管理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务收支、票据使用等均符合相关规定。由于学会经费贫乏,收支十分简单,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相应的档案、印章、证书等主要管理制度均先后制定并按规定报理事会或会员大会通过后实施。
4、遵守政策法规情况。每年都按市民社会组织管理部门要求,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在《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未有设立分支机构,未发生过除会费外的收费行为。
5、抵制非法社会组织情况。至目前,本会没有与任何非法社会组织勾连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未发现会员参与非法社会组织及其活动。
6、信息公开情况。协会的一切重要活动均以文件形式及时在会员群、理事群以及公众号上予以公布,主动向社会公开章程、登记证书、收费许可证、年检年报,协会的活动情况、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同时按要求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和舆情应对制度。
7、人员管理情况。本学会为非营利性机构,组织简单,基本上没有专职人员,所有人员参与学会的组织活动工作,是处于对祖国传统文化艺术的热爱,是没有工资报酬的义务劳动,故不需签订劳动关系。
8、党建工作。因本会会员均为来自各行各业的人员,有在职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有已经退休的文艺工作者,也有无固定职业的自由职业者等等,学会工作机构秘书处也均为兼职人员,都是义务劳动者,其组织关系均在原单位,故协会成立党团、工、青、妇等组织的条件尚未成熟,但在协会《章程》中,依然体现了党建内容。
会长(法人)签名: 监事长签名:
XX市诗联学会 2021年5月X日
(笔者为唯一执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