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作业立规矩”是双赢之举
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提出“十条要求”。其中包括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同时,要求各地要把禁止留作业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切实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据《南方都市报》4月26日报道)
作业是教育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中小学生来说,完成作业是提升学习成效的重要一环,是巩固知识、提高能力的重要途径。对于老师来说,适量布置一些家庭作业,不仅可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同时也可以让学生对课堂上的知识点进行巩固,是开展教学评价和精准分析学情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作业却逐渐成为一个让人头痛的词。为了提高学生成绩,中小学老师往往给学生布置较多的家庭作业,孩子们常常需要到深夜才能完成,学习效率低下不说,也严重影响孩子们的睡眠和身体健康;一些学生的家庭作业逐渐变成“家长作业”,家长不仅要辅导孩子完成家庭作业,还要在家庭作业上签字;有些学校布置的家庭作业太多,老师本人批改不过来,不是让家长批改,就是让学生之间互相批改……可以说,过多的作业已经让老师、家长和学生三方均疲惫不堪。
因此,教育部出台《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通过给作业“立规矩”“定时长”,可以减轻学生的作业负担。同时,“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让作业回归单纯简明、避免走调变味。此外,“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也倒逼老师提高教学质量,布置科学、合理的作业量,并通过全批全改因材施教,可谓双赢之举。
应该说,教育部出台有关作业管理的“十条要求”,迈出了提升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质量的重要一步。但要这一规定真正发挥作用,还有不少工作要做。比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为“十条要求”落地配套系统政策,并制定严厉考核和惩戒措施,监督和敦促学校及老师严格落实,真正让作业“十条要求”既给学生减负,也给教师减负。
作者:丁家发
来源: 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