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照片:20世纪三十年代,北平女警的飒爽英姿

警察制度是在清末从国外传入中国的,此后警界一直属于男子的天下,而没有女性的进入。1923年,当时的国际联盟妇孺贩卖防止委员会为便于侦查拐卖妇孺案件,号召各国选用女子充任警察。1927 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之后,开始创设女子警察,警界由男子一统天下的局面才被打破。民国二十年(1931年),当时全北京只有二十名女警官,至1940年5月1日,已经增加到了七十五名。图为女警在北京城门前。

中国创办女警,虽有外部的动力,但主要还是因为社会对女警的需要。中国传统上历来对女性多加照顾,因此利用女性犯罪的案件也多了起来。如1929年,上海市公安局即以“沪上户口殷繁,华洋杂处,轮轨四达,奸民易生,匪徒往往假妇女为护符,携带违禁物品,滋生不法事端”为由,设置了协同男警执行检查职务的女检查员。北京市内发生女性犯罪案件每月在三十起以上。其中最多的是吗啡﹑可卡因﹑鸦片等毒品的偷运和贩卖。图为女警休闲时。

在这种情况下,女警官就得出马了。尤其是在车站或码头,她们所起的作用尤为突出。在北京火车站检查下车乘客的警察之中,也能看到个别女警官的身影。她们的任务是检查女性旅客。这些在北京市执勤的女警官,其戴的帽子和穿的制服以及身上的佩饰都很像日本的海军士官。她们通常把短发藏在帽子里面,有时也会被误认成男性,但从动作上能看出来她们要比男性更加文雅和端庄。图为女警在火车站检查旅客。

女警官们大多从女子学校毕业,年龄大概在十八岁到二十一岁之间。她们全都住在集体宿舍,利用执勤以外的时间,她们还要学习一些科目,并接受体育训练。女警官的月薪为十三元﹑十四元﹑十五元三种。根据当时的物价还有约三元的补贴。图为女警在宿舍前练习中国特有的武技体操。

女警的管理也呈现出若干封建色彩。如“课余时男女学警各设自习室,不得互相混人”; “男女学警饭厅应分别设置”;“女学警在讲堂授课座次排列于男警前,其在操场时,与男警隔别教练。”这些规定渗透着“男女有别、男女授受不亲”的封建色彩。 女警的任务也只被规定为:调查户籍,检查行旅,救护妇孺,维持风化,侦查要案。这种规定,虽明确了女警的工作范围,但也限制了女警作用更广泛的发挥。图为女警在检查马车。

民国时期,警务人员大致为警官、警长、警士三个等级,各个等级之间界限比较森严。警官属于政府公务员,入官阶等级,属于官的范围;而警长、警士合称为“长警”, 地位低微,不人官阶等级。民国时期的女警大多为警士,警长一级中女性很少,女警官则更属凤毛鳞角,女警之地位由此可见一斑。图为女警在城门前检查女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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