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情书

文字丨落叶倾城

图丨北堂文学舍

底图丨网络

十年情书

十年情书,书书归你

  这十年来来我收藏了好多关于他的情话,一字一句都记得真切。明天是我们结束我们这十年长跑的日子啦。

  婚纱很美,他的西服我还没见过,他们那边的风俗,新人不能在成亲前见到对方的喜服。

  值得庆幸的是这十年我们有过大大小小的争吵,却始终没有伤过感情,吵得特别凶的那次,我们都没有说过要怎样。他就先慌了跟我说:“吵架归吵架,你要敢不要我了,我死给你看。”

  君华宇说那句话我都怀疑他是不是有病,这十年来,我总是在周五那会儿就会收到一封信,别怀疑了,就是情书。

  这个习惯好像是高二就开始了吧,那时候我和他少不更事,喜欢就是喜欢,简单的不行,却又害怕不能坚持,在他第一次给我写情信的时候,我就跟他讲:“君华宇,你要是能坚持一个学期,我就答应和你早恋。”

  一开始君华宇好像有点懵,反应过来的时候笑得眼睛都弯了,下午放学的时候推着自行车停在我身旁,悄悄跟我讲:“王鑫羽,老子要把你追回家。”

  一个学期下来,他真的给我写了二十二封情书,我们理所当然的在一起了,那会儿的早恋或是不恰当或是恰当都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我们的关系进展了却始终没有越界,在毕业以前我们连手都没牵过。

  大学他跟我并不在一个城市,我们开始了异地,讲句真话,异地真的好多好多矛盾,也有好多好多委屈,随时都有一种冲动感,想着“要不这样就算了吧!反正又不是真的非他不可。”

  每每这个想法一出来我总要挣扎一番。挣扎间他就已经跨越城市来到我身边只短短的见了一面 ,又坐火车回去了,这样的他,我怎么舍得不要啊。

  君华宇其实听我们高中跟他在考上同一所大学的同学说,他在大学挺受小女孩欢迎的,这个我是最有发言权的。

  君华宇他讲话虽然糙了点,他长得确实是斯斯文文白白净净的,像极了被包养的小白脸。家教和教养也是极好的。

  我喜欢他的一点就是因为他不仅长得秀气也很稳重。当然他的秀气就占了很大的便宜。

  现在的我已经记不太清他大学那会儿的模样了,大学真是一个分水岭,他在大学越活越糙,却也极其受别的女孩子欢迎。那些莺莺燕燕也多,我有时去看他的时候总能看到别的女生在路上看他的眼神都有些含蓄。

  我嘲笑他:“君华宇,你怕不是在这个学校混成了校草吧。”

  他那会儿说:“不是,我只当你一个人的校草。”

  好家伙,撩的我小鹿乱撞。

  我在大学越来越变得温柔,当然也不知我自个儿的评价,是身边的人说的。

  大学毕业以后,我们还是不在一个城市就业,他是刑警大学毕业就分配到了另一个城市,而我被家里人安排在了自己家的城市。

  说句实话,我们的恋爱谈的异常困难,高中情绪懵懂,什么都不懂,只凭着一腔孤勇畅想未来,现在看看也是幼稚又浪漫。

  我们的异地,在一次争吵中岌岌可危,我身边出现了追求者,他身边也有,我们心照不宣的不讲这些不愉快的事,而不谈及就会有猜忌和怀疑。

  我们都变得不那么信任对方,就在一个钥匙扣吵了起来,那天晚上,他来找我,看见我背包上有一个男性的钥匙扣,那些猜忌和怀疑的情绪爆发了。

  本来或许只是吵吵,后来越发不可收拾,直接气走了,那半个月他不找我发短信,我也不给他打电话。

  就这么冷战半个月,他又把情书寄给了我,上了大学以后我们就很少写信了,因为手机短信更方便,现在他如此便算是变相道歉了。

  我们对方都知道大家不容易,他愿意退步,我自然不会再不懂事,那一次争吵就这么无端的开始,又由一封信结束,真够荒唐的。

  心里有他就会为他多做一点打算,是的没错,我打算辞职了,可是辞职又不是全因为他。

  我大学学的是传媒专业,我并不怎么喜欢家里人的安排,想要小小的叛逆追求一下自己的梦想。

  有两个城市的公司看过我的毕业作品抛来橄榄枝,我选择了他的城市,一是因为那间公司的发展前景好一点,再一个就是听说他在那边生活能力其实不太行,三餐不是靠饭堂就是靠外卖,家务活也做不好,家里乱的要命。

  那个城市不仅会有我的梦想,更重要的是因为有他,所以我愿意。不仅为他,也为我自己。

  过去以后,我们自然而然的就住一起了,租了一个两室一厅。我们结婚以前都会分房睡,我搬过去他对我说的最严肃的一句话,因为他讲:“我不确定你未来会不会意外的没有我,所以我必须先要保证你的清白。当然你真的选择完全接纳我,我的世界大门随时为我的公主打开。”

  过去工作以后,其实我发现我比他还忙,我毕业多年其实很多东西都忘的差不多又重新要学一遍,幸好我的天赋不错。

  我上白班,他上夜班,哦不,如果有案子的话他可以连续几天不回家。

  这样的话,其实他的生活我并没有照顾到,反而是他把我的生活照顾的面面俱到。

  在我来的这一段时间他既然学会了做饭,我们的衣服甚至都是他洗的,我偶尔也只是拖拖地洗洗碗,剩下的家务活都是他揽下了的。

  我们很少时间会有一起的假期休息,如果有的话,我们就回去看看电影逛逛街。那小吃一条街的老板都认识我们了。因为君华宇一下班就去那边买我爱吃的小吃,他说:“你怎么跟高中那会儿一样?尽爱吃这些地摊呢?”那会儿我说:“就是喜欢啊。”

  “那我学学怎么做吧,路边的可能没那么卫生。”

  日子开始慢了起来,我们熬到了终于一起都有闲暇的时候了,我们见了父母,我爹我妈挺吃惊的,因为我们想结婚了,君华宇提的,他讲:“王鑫羽,我想给我孩子早点出生。”

  我玩笑的说:“那你倒是求婚啊。”

  骤然,他单膝跪地,从那个牛仔裤袋子里把戒指拿了出来:“小公主,嫁给我。”

  那天没有烟花没有蜡烛也没有鲜花,他只给了我一个戒指和一套加一辆只写了我名字的房和车。

  我答应那一刻,他缓了口气:“你答应做我女朋友的那会儿,我就开始存钱了,小公主,你终于是我的了。”

  现在君华宇没有了高中的少年感与稚气,只有成年人的成熟稳重和责任心,可我在他眉宇间看见的君华宇和当年答应他我做他女朋友的那个眼睛一样。

  而我们,明天真的结婚了。

  婚礼上,我把我们的情书厚厚的一摞放进了一个纸盒里,把他前几天给我的那封拿了出来。

  亲爱的小公主:

  原谅我还不那么习惯喊你老婆,因为这些年你一直是我的公主,未来也是,再有几天我们就结婚了。我给你写了十年的情书,说多了“蜡炬成灰泪始干,相思一夜梅花发,夜夜流光相皎洁的情话了。”

  今天我想说一些真挚的话,小公主,谢谢你能在高中我那个无所作为年纪答应我做我的女朋友,谢谢你能在我工作平淡无奇的选择我,也谢谢你能在婚姻对象这方面坚定我。这些年来你给我的偏爱。未来,你给我的一切我都会加倍奉还给你的。

  公主,你的骑士迎你回家了。

  婚礼那天的君华宇礼服的颜色是淡蓝色,我最喜欢的颜色,和天空大海一样,是自由且欢愉的颜色。

  我的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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