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r Given轮搁浅案中受阻他船的天价索赔真的能成功吗?
CPI 资讯 No. 547
作者:周佑生、赵芦印
摘要
背景介绍
2021年3月23日,大型集装箱船Ever Given轮在苏伊士运河搁浅并导致苏伊士运河发生严重堵塞,直至3月29日,随着该船的脱困,苏伊士运河才逐渐恢复通航。据统计,全球海运物流中约12%的货船要经过苏伊士运河。目前, Ever Given轮对全球经济造成的损失有不同的预估,有消息称:“航道封锁每小时造成的损失约为4亿美元,每天中断价值96亿美元的货物通过该航道(东线45亿美元,西线51亿美元),每天给全球经济造成的损失最高能达100亿美元”等等。需要明确的是,当前舆论上引用的预估数据其实针对的是货物本身的价值,并不等同于运河拥堵给其他船舶及货物造成的延误损失。而实际的延误损失有多少,能否向Ever Given轮索赔成功,需根据具体情况去分析。
法律适用及延误损失的性质
如果受航道堵塞影响的船舶或所载货物的货方要向“Ever Given”轮索赔,由于两者之间没有订立合同,只能从侵权的角度进行分析。事实上,二者之间的侵权法律关系,根据侵权之诉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一原则,本案很可能适用埃及法。但是,双方也可以另外达成管辖权协议约定适用英国法。比如在碰撞案件中,双方为了避免在当地诉讼的不确定性,通常会选择签署管辖权协议适用英国法并由英国法院管辖,如ASG 2- Collision Jurisdiction Agreement。鉴于埃及当地侵权法律规定难以获悉,本文主要从英国法的角度进行讨论。
他船及所载货物的延误损失
普通法中,一般侵权行为指的就是过失侵权行为(negligence),其构成要件包括注意义务、违反注意义务、因果关系和损害四个要素。其论断过程首先要判断被告是否负有注意义务(duty of care)以及负何种程度的注意义务。其次,被告是否由于过失而没有达到此种注意义务的要求,从而被认定违反了该项注意义务(breach of duty)。最后,原告是否因此遭受了损害(damage),并且原告的这一损害与被告违反注意义务的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causation)。他船及所载货物是否有权向Ever Given轮索赔延误损失,就需要从上述注意义务、因果关系及损失的遥远性(remoteness of damage)来判断。
1
是否存在注意义务?
根据注意义务的成立条件(即“threefold test”规则):
2
因果关系是否成立?
即便Ever Given轮存在上述注意义务并违反了该义务,那么其搁浅是否为其他船舶或所载货物发生延误损失的原因,即二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英国法下,判断因果关系要根据一般人的常识(common sense)进行判断,并从事实原因和法律原因进行考虑。
3
延误损失是否过于遥远?
通常来说,在确定损害赔偿时,除了证明因果关系以外,还要判断损失是否过于遥远。具体来讲,损失类型是侵权方在侵权时能够合理预见,至于其范围、程度和方式无关紧要。
纯经济损失的索赔问题
Ms Aleka Sheppard在其Modern Maritime Law and Risk Management一书中提到法院一般不会认可纯经济损失:While the out of pocket expenses and consequential financial loss are part of recoverable damages, the courts generally will not give redress to any party claiming loss of income, wasted expenditure or loss of profits, when such loss is purely economic loss.另外,根据先例The Mineral Transporter,纯经济损失不能向疏忽的侵权方索赔,背后的原因主要是怕“大水闸”(floodgate)打开会有太多没完没了的诉讼。
总结
本次Ever Given轮在苏伊士运河搁浅事件使得大家重新提起船舶大型化带来的各种风险,特别是运河堵塞给船东及货主带来严重的延误损失值得大家警惕和反思。根据上述分析,无论是英国法还是中国法,受阻的船东和货主基于侵权法律关系向Ever Given主张延误损失,一般很难得到法院支持的。因此,如何规避或转嫁这种延误损失就显得非常有必要了。市场上有专门的Delay Insurance,可提供因航道堵塞而遭受的船期损失,但承保期限有限制,一般为7-10天。而对于货方建议认真审查相关货物保险条款,如有需要烦请另外安排货物延误险。
声明:以上仅为个人基于当前有限信息对本案的概括性和参考性分析,仅供参考,不代表协会观点。
编辑:Mr.Wang wangyong@chinapandi.com
审核:Mr.Chen chenxuefeng@chinapand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