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关于狼的经典的文章,读后让人伤感,让人流泪……

1

他们在风雪中慢慢走着。他和她,他们是两匹狼,他的个子很大,很结实,目光有神,牙爪坚硬有力。她则完全不一样,她的风格则是水的样子。

刚才因为她故意捣乱,有只兔子在他们的面前眼巴巴地跑掉了。

他是在他还是少年的时候就征服了她。然后他们在一起相依为命,共同生活了整整9年。

他总是伤痕累累,疲于应战。而她呢,却像个不安分的惹事包,老是在天敌之外不断地给他增添更多的麻烦。他怒气冲天,一次又一次深入绝境,把她从厄运之中拯救出来。他在那个时候就像一个风凛凛的战神,没有任何对手可以扼制住他。他的成功和荣誉也差不多全是由她创造出来的。没有她的任性,他只会是一只普通的狼。

天渐渐地黑下去,他决定尽快地为她也为自己弄到果腹的食物。

天很黑,风雪又大,他们在这种善下朝着灯火依稀可辩的村子走去,自然就无法发现那口井了。

她那时正在看雪地里的一处旋风,轰的一声闷响从脚下的什么地方传来。她这才发现他从她的视线中消失了。她奔到井边。他有一刻是昏厥过去了。但是他很快醒了过来,并且立刻弄清楚了自己的处境。他发现他只不过是掉进了一口枯井里,他想这算不得什么。

他要她站开一些,以免他跃出井口时撞伤了她。她听见井底传出他信心十足的一声深呼吸,然后听见由近及远的两道尖锐的刮挠声,随即是什么东西重重跌落的声音。

他刚才那一跃,跃出了两丈来高,但是离井口还差着老大一截呢。她趴在井洞上,先啜泣,后来止不住,放声出来。她说,呜呜,都怪我,我不该放走那只兔子。他在井底,反倒笑了。他是被她的眼泪给逗笑的……

她有时候离开井台,然后她再踅回到井台边来。她总觉得在她离开的这段时间里,奇迹更容易发生。她在那里张望着,企盼着她回到井台边的时候,他已经大汗淋漓地站在那里,喘着粗气傻乎乎地朝着她笑了。但是没有。天亮的时候,她再度离开井台,消失在森林里。

天黑的时候,她疲惫不堪地回到了井台边。整整一天时间,她只捉到了只还没有长大的松鼠。她看到他还在那里忙碌着,忙得大汗淋漓。他在把井壁上的冻土,一爪一爪地抠下来,把它们收集起来,垫在脚下,把它们踩实。他肯定干了很长一段时间了。他的十只爪子已经完全劈开了,不断地淌出鲜血来。

她让他先一边歇着,她来接着干。天亮时分,他们停了下来。他们对工作很满意。但是村子里的两个少年发现了他们。

他们发现了躺在井底心怀惮讲的他。然后朝井里的他放了一枪。他一下子就跌倒了,再也站不起来。

她是在太阳落山之后回到这里的。但是她没有走近井台。她在晴朗的夜空下听见了他的嗥叫。他在警告她,要她返回森林,远远离开他,他流了太多的血。无法再站起来。她听到了他的嗥叫,她昂起头颅,朝着井台这边嗥叫。她在询问出了什么事。他没有正面回答她,他叫她别管,他叫她赶快离开,离开井台,离开他,进入森林的深处去。

两个少年弄不明白,那两只狼嗥叫着,只有声音,怎么就见不到影子?但是他们的疑惑没有延续多久,她就出现了。两个少年是被她的美丽惊呆的。他们先是愣着的,后来其中一个醒悟过来。枪声很闷,她像一阵干净的轻风,消失在森林之中。枪响的时候他在枯井里发出长长的一声嗥叫。这是愤怒的嗥叫,撕心裂肺的嗥叫。

天亮的时候,两个少年熬不住,要了一个盹。与此同时,她接近了井台,他躺在那里,不能动弹。她爬在井台上,尖声地呜咽着,要他坚持住,只要他还有一口气,她就会把他从这口该死的井里救出来。

两个少年后来醒了。在接下去的两天时间里,她一直在与他们周旋着。两个少年一共朝她射击了7次,都没能躺中她。在那两天的时间里,他一直在井里嗥叫着。

但是第三天的早上,他们的嗥叫声突然消失了。两个少年,探头朝井下看。那头受了伤的公狼已经死在那里了。他是撞死的,头歪在井壁上,头颅粉碎,脑浆四溅。

那两只狼,他们一直试图重返森林。他们差一点就成功了。他们后来陷进了一场灾难。先是他,然后是她,其实他们一直是共同的。现在他们当中的一个死去了。他死去了,另一个就不会再出现了,他的死不就是为着这个么?

两个少年,回村子拿绳子。但是他们没有走出多远就站住了。她站在那里,全身披着银灰色的皮毛,皮毛伤痕累累,满是血痴。她是精疲力竭的样了,身心俱毁的样子,因为皮毛被风儿吹动了就给人一种飘动的感觉,仿佛是森林里最具古典性的幽灵。她微微地仰着她的下颌,似乎是轻轻地叹了一口气,然后,她朝井台这边轻快地奔来。

两个少年几乎看呆了,直到最后一刻,他们其中的一个才匆忙地举起了枪。

枪响的时候,停歇了两天两夜的雪又开始飘落起来了。

2

这是一篇关于狼的经典的文章,读后让人伤感,让人流泪。许多人不了解狼,不了解它们的内心世界,因此才会有这种悲剧的发生。而作为人,在一些道德与良知面前,我们所做的是不是还不如狼的性情。甚至有些人,连狼都不如。

朋友们,狼带给我们的是不是还应该有些什么?

狼行成双,义聚连心!

《礼记·中庸》云:“义者宜也。”孔学,以礼为义,视非礼为不义;墨学,以利人为义,视亏人自利为不义。由此可见。古之贤者所推崇的义,主要是指大义、正义、道义、仁义及信义。

以义相聚,旨在提倡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要重信义、讲道义、倡大义、树正义、求仁义,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养成重义轻利、众而忘我,正如欧阳修在《朋党论》中所云:“所守者道义,所行者忠信——以之修身,则同道而相益;以之事国,则同心而共济。”

义聚,从某一角度看,实则有求道同志合之倡,人以类聚,物以群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志不同道不合,不相与谋是常情,反之,大家走到一起携手共进,亦属正理。

罗贯中先生,在《三国演义》一书中,重笔浓描了刘备、关羽、张飞三人“桃园结义”的故事。一日,当他们三人在一起共商大事的时候,张飞说:“吾庄后有一桃园,花开正盛;明日当于园中祭吉天地,我三人结为兄弟,协力同心,然后可图大事。“次日,三人焚香,拜而誓曰:“念刘备、关羽、张飞,虽然异姓,既结为兄弟,则同心协力,救困扶危;上报国家下安黎庶……背义忘恩,天人共戮!”

这个桃园三结义的故事,流传如此之广,影响如此之大,皆因为他们三人是为义而结,而非为利而结!且在后来的奋斗中,他们三人真正地做到了“义”,而毫无背义之举。

对于涉世的个体男性来说,想交到重信义、有正义感、不好物欲、不慕权贵的朋友,自我首先就要做到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

3

崇尚高义大义,是古代贤人义士的共同追求。对于今天涉世的个体男性来说,在交友之时,能做到重义重情,而不计较名利得失,似乎也就够了。

平日里,一个人是否重情重义,往往都是通过“够朋友”与“不够朋友”来具体说明的,无论是谁,涉世之后,就要与他人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关系,别人对于自我的一句“够朋友”,大抵能说明自我是一个重情重义之人;反之,若人说自我一句“不够朋友”,那么,自我就得好好地反思反思了。

“万事莫贵于义”。所以,我们认为,重义,是立身之本。无论社会怎样进步时代怎样变化,人与人之间的基本关系不会变,义,永远是每一个个体者修习与追求的境界。

生活在和平美好的当代社会里,对于个体男性来说,舍生取义,英勇就义的机会,并不是人人都能遇到的。换句话说,许许多多的涉世男性,重义,绝大多数情况下,均是重与人交往之时的信义与情义!可实上,在现实生活中,一个有情义有信义的人,一个重情义重信义的人,肯定是一个大家都会喜欢的人。

有信义重信义,就是做人要讲信誉,说话算话,轻易失信于人的人,是不可能获得知心朋友的。

与人说好的事,不能随意变卦。比方说,与人约好见面的时间是九点,自我十点还没有到;比方说,与人说好赢利后各得百分之五十,自我却给别人百分之三十乃至百分之二十;比方说,答应别人在三天之内帮忙解决就业的问题,结果半个月都过去了,还是毫无消息等等,诸如此类的情况,皆属失信于人的表现。这种表现,谁常有谁常犯,谁就会失去朋友。

重义,对于涉世交友的个体男性来说,主要的一面就是要重信义和道义。朋友有难,及时帮助,他人遇险,及时救助,他人缺钱,及时资助!视他人的幸福高于自己的幸福,视他人的名利高于自己的名利,视他人的生命贵重于自己的生命。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应该以义求义,以信求信、以正求正,以善求善。

义之于臣者,要侧重于忠;义之于子者,要侧重于孝;义之于父者,要侧重于养;义之于母者,要侧重于育;义之于夫者,要侧重于护;义之于妻者,要侧重于贞;义之于友者,要侧重于信。于是,涉世的个体男性,交友之期,信义二字,万万不可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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