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灞桥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公布,纺织城片110020元/亩,洪庆东片72250元/亩
谨以此文,献给大西安建设中,即将消失的村落文化!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官网)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全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灞政发〔2021〕6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有关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陕政发〔2020〕12号),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灞桥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数据成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重要意义
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是加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解决当前征地工作中存在的补偿标准偏低、区域不平衡等突出问题,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一项重大举措,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切实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实施工作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以下简称“区片综合地价”)是征收农民集体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区片综合地价是征地补偿的重要参考依据,该标准公布后,要按照同地同价、协调平衡、公开透明的原则,实施征地补偿。同时在征地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告知、确认、听证等程序,充分尊重被征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做好批前告知和批后公告。
三、认真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衔接工作
征地补偿工作政策性强,事关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区级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周密组织,扎实做好区片综合地价管理和实施后的各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和信息公开。针对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制订工作预案,防止引发矛盾。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区片综合地价的平稳过渡及顺利实施。
四、加强对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监督
区级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格执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并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和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问题发生,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本次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自 2020年12月31日起执行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灞桥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灞政发〔2018〕40号)同时废止。
附件:灞桥区征收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比例表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5日
(灞桥区行政区域图)
涵盖纺织城街道、十里铺街道行政辖区范围,席王街道绕城高速以西区域,红旗街道湾子村以北区域(含湾子村),涉及十里铺街道、席王街道、纺织城街道、红旗街道4个街道共计27个行政村、12个社区。其中纺织城街道2个:枣园刘社区、枣园苏村;红旗街道6个:马家沟村、穆将王社区、三殿村、湾子村、五星村、向阳沟村;十里铺街道11个:草南社区、高楼村、老人仓村、李家堡社区、米家崖村、三家村、十里铺社区、双合村、小寨村、张家坡村、张杨湾村;席王街道20个:安邸村、堡子社区、北牛寺村、柴马社区、官厅村、郭渠社区、梁家街村、柳巷村、马河村、南程村、南牛寺社区、苏唐水村、汪新寨村、席王村、香王社区、新寺社区、新医村、闫家滩村、永丰社区、滋水村。
耕地、种植园用地:110020元/亩
未利用地:66020元/亩
涵盖红旗街道神鹿坊村以南区域(含神鹿坊村),共5个行政村:常家湾村、高桥村、南江村、神鹿坊村、赵庄村。
耕地、种植园用地:94990元/亩
未利用地:57000元/亩
涵盖灞桥街道行政辖区范围,包括灞桥街道1个街道共计17个行政村3个社区:灞桥堡村、灞桥街村、东西渠村、读书村、段家村、方家村、郝家村、豁口村、康秦村、刘小村、吕段新村、桥梓口村、邵卞村、务庄村、西韩新村、香阳村、谢村;黄邓社区、宋围社区、香胡湾社区。
耕地、种植园用地:84950元/亩
未利用地:50970元/亩
(洪庆街道)
涵盖洪庆街道秦岭保护区范围外其他区域,及席王街道绕城高速以东区域,涉及洪庆街道、席王街道共计2街道25个行政村。其中洪庆街道13个:车王村、侯王村、惠东村、惠西村、燎原村、路家湾村、田王村、新兴村、砚湾村、岳家沟村、枣街村、赵东村、赵西村;席王街道12个:东风村、东张村、李家村、刘家村、马河村、毛河湾村、莫灵庙村、石家道村、苏唐水村、西张村、肖高村、滋水村。
耕地、种植园用地:80470元/亩
未利用地:48290元/亩
涵盖新合街道、新筑街道行政辖区范围,包括新合街道、新筑街道共计2个街道40个行政村。其中新合街道20个:班家村、草店村、党家村、东阳村、和平村、呼侯村、兰家庄村、李家村、马寨村、南郑村、深渡村、水流村、唐王寨村、陶家村、西堡村、新合村、兴南村、余家村、占家村、滋三村;新筑街道20个:半坡村、仓门村、高寨村、贺韶村、骞村、骏马村、兰家村、李潘村、陆旗营村、南陈村、南吴村、双寨村、四合村、围墙村、西庄村、新寺村、杏园村、杨贺村、杨庄村、于新村。
耕地、种植园用地:79880元/亩
未利用地:47930元/亩
涵盖狄寨街道行政辖区范围,共计14个行政村:鲍旗寨村、车村、狄寨街村、东月村、杜陵村、江村、迷鹿村、南大康村、南枝村、四清村、塘村、新狄村、新华村、张寨村。
耕地、种植园用地:78260元/亩
未利用地:46960元/亩
涵盖洪庆街道涉及的秦岭保护区范围,共计9个行政村:白蟒村、百花岭村、车王村、侯王村、燎原村、三阳院村、新兴村、岳家沟村、枣街村。
耕地、种植园用地:72250元/亩
未利用地:43350元/亩
投稿、闲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