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车主无责变全责,被记12分,只因做了这件事...

👉本期重点:交通事故处理注意事项

孙某驾驶黑色轿车经过十字路口时,与右侧直行的白色轿车发生碰撞。

图片来源:顺德交警

事故发生后,孙某准备报保险。但白色轿车驾驶员表示,事故是孙某的过错,但由于自己有急事,所以不用孙某赔偿,没等孙某反应过来便驾车离去。

交警了解事故经过后,找到被撞白色车辆驾驶员,告知他的行为涉嫌肇事逃逸。白色车辆驾驶员十分不解,“明明是对方的过错,怎么自己反倒成了肇事逃逸?” 

事件解析

相信很多朋友都有类似的想法:“你撞了我,是你的过错,我为什么要负责任?”事实上,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据监控显示,孙某在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指示的交叉路口时,未礼让右侧车辆先行,如果白色轿车驾驶员没有“不告而别”,那么他在本起事故中确实无责。

但白色轿车驾驶员却在交警未做出结论之前,自以为无责,未留下联系方式,且未协商离开事故现场,相关行为已属于逃逸。

最终白色轿车驾驶员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不仅被记满12分,罚款2000元,还将面临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发生交通事故后,许多车主朋友并非故意离开现场逃避处罚,而是因为缺乏相关法律常识,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构成肇事逃逸!

注意!以下情况也属于肇事逃逸

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⑤ 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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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怎样处理才正确?

事故造成的损害,包括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两方面。肇事逃逸并非只是针对人而言,对出现财产损失的事故,驾驶人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撞到绿化带、电线杆、隔离护栏、墙壁、他人车辆后直接离开现场,都可能涉嫌肇事逃逸。

小保建议车主朋友们,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应立即停车、拉紧手刹制动、设置警示标志做好安全保护措施,保护好现场,并在撤离到安全地点后迅速报警,若情节较轻的,可以自行协商赔偿事宜。

交通事故私了注意事项

发生交通事故私了需满足以下条件:未造成人身伤亡,未损害公共设施与建筑物;双方车辆损失在2000元以内;基本事实清楚,证照、保险齐全,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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