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吕梁蓝”成为“山西名片”
● 2020年,省委书记楼阳生就我市磁窑河水环境治理做出批示:“经过你们的艰苦努力,水质明显改善,成效可喜,希望巩固提升”;
● 2020年7月22日,全省污染防治夏季攻坚会议召开。会上,副省长贺天才对吕梁给予了表扬:吕梁今年空气质量排在全省第一位,无论是大气还是水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善,为全省指标作出了贡献,取得的经验值得推广借鉴;
上级主要领导对吕梁环境保护工作的肯定为吕梁发展勾画出了一幅幅天蓝、水清、地绿的大美生态画卷,也折射出来了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结出的累累硕果。成绩的背后,是吕梁对最美生态底色的不断厚植。
2020年,吕梁市委、市政府动员全市上下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决战决胜目标任务落地,结合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力实施生态环保项目建设,深化“七个一批”措施,推进河流水环境整治“六大专项行动”,积极开展违法排污大整治和秋冬防重点工作任务“清零”专项行动,坚持“依法治污、依纪治污、工程治污、科技治污、源头治污、系统治污”同步推进,“人防、技防、联防”综合施策,统筹转型、治企、减煤、控车、降尘“五管齐下”,集中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整治成效,“吕梁蓝”正成为山西的一张发展名片。
高位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连战连胜
刚刚过去的2020年,一份来自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的年终“捷报”呈现在全市人民群众面前。
一年来,吕梁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71,持续保持全省第一,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2.8%,各项污染物浓度全部实现下降,其中二氧化硫下降幅度最大为37.93%。PM2.5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连续3年在汾渭平原11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一,是京津冀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市中率先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城市,也是唯一一个没有出现重污染天数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十三五”目标任务和全面建设成小康社会考核指标全面完成。
一年来,17个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52.9%以上,劣于V类水体断面全面消除,其中,11个国考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54.5%以上,劣于V类水体断面全面消除。
一年来,全市河流指数降幅在全国333个地级以上城市改善幅度排名第二;省奖励吕梁地表水跨界生态补偿金3290万元。吕梁市环境监测中心对上安水源地、七里滩水源地、横泉水库水源地水质每月进行监测,达标率100%,水质状况良好。对24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每半年进行监测,达标率100%,水质状况良好。
成绩来之不易,蓝天、碧水、净土是奋斗出来的。2020年,我市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断健全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吕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体系和“大生态,大环保”的工作格局,成立由市委书记、市政府市长担任双主任的吕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市13个县(市、区)、1个开发区及下辖的163个乡镇、街道办均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先后印发《吕梁市打赢碧水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吕梁市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决战决胜实施意见》《吕梁市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奖罚及预警问责规定》《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20年三川河流域水质退出劣五类决战决胜实施方案》,从制度立起来,把制度用起来,高压推进污染防治攻坚,从“1+N”政策措施的落地,到专题研究、重要批示、现场推进会、攻坚调度会,从持续引深 “六大专项行动”和“七个一批”工作措施,到市级领导带头领办生态环保重点事项和重大工程,多次深入重点区域流域沿线,督导检查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和问题整改整治情况,市委、市政府以上率下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高度重视是保障,强势推进违法排污专项行动是实打实的措施手段。一年来,我市持续在重点区域开展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专项行动,严查重处环境违法行为。对市区及周边4县建筑工程扬尘进行联合检查,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交警、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五部门开展市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检查,检查79处污染源,66个问题,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汾河流域违法排污专项行动持续一个月。严查重处环境违法行为,重点对涉水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黑臭水体等进行地毯式排查检查。累计检查企业210家,发现违法行为352个,排查入河排污口54个,发现问题7个,排查河道6处,发现问题6个。针对检查发现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及时整改。已完成整改103户177个问题;对市区周边及三川河流域区域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检查。专项行动以来,检查企业277户,督促整改问题324个。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整治,有效落实了3大方面12条整治措施,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清零”监督帮扶行动,部署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对6方面53项任务进行全部清零。
果断决策,污染治理工程全面推进
企业是污染物排放的主体,也是环境治理中的关键环节,在打好污染防治这场攻坚战中,全面推进污染治理工程,自觉履行责任,彰显的是企业对环保事业的担当,更突显出全市生态环保部门果断决策,敢于迎难而上的魄力。
一年来,全市508台工业炉窑,完成深度治理481台,完成清洁能源替代20台,完成淘汰2台;全市718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已淘汰681台,77台生物质锅炉改造已完成75台,254台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已完成250台;15户钢铁企业,已完成12户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治理超低排放改造。
一年来,全市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任务中,城区集中供热改造完成968万平方米,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等完成15.4万户,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255.8万平方米。
一年来,全市13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双回路”供电改造,汾阳市、文水县、石楼县、岚县、中阳、临县6个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建成投运。全市新建污水收集管网53.43公里,改造雨污分流管网113.2公里,安装农灌退水排口闸阀30个,整治河道8条36公里,实施生态调节补水6410万方。
一年来,全市共排查出入河排污口651个(汾河流域353个、黄河流域298个),封堵取缔138个(汾河流域135个、黄河流域3个),确认保留的513个(汾河流域218个、黄河流域295个)全部完成了整治,汾河流域保留的入河排污口监测达标率为99.1%。同时,对保留的入河排污口全部进行了登记、建档、立标志牌,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一年来,全市15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双回路供电和提温保温提效改造,出水COD、氨氮、总磷达地表水Ⅴ类标准,其他指标全部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 标准,全年COD消减13851.57吨、氨氮消减1630.54吨;岚县、文水、交口、中阳、方山、石楼、临县、兴县完成了调节池建设;全市完成新建污水管网64.34公里,完成率109.1%,完成改造雨污分流管网132.441公里,完成率101.1%,吕梁市2020年建成区生活污水收集率达95%其他县(市)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90%以上。
从强化污染治理工程化、项目化全面推进,到不断完善“人防、技防、联防”管控措施,全市大气和河流水环境污染 “线上线下”区域防控网格巡查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
环境保护除了疏堵源头污染,更需要加大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据统计,全市实施总投资达39亿元的93个黄河(汾河)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目前完成90个,正在建设有吕农有机肥加工二期工程;汾阳市冀村镇、贾家庄镇、阳城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兴县瓦塘镇、魏家滩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等。省政府确定的32项重点水污染治理工程全部完成。
从市区及周边拓展安装150个空气质量微观监测站和3套雷达垂直水平大气污染物扫描仪,到汾阳投运“智慧环保监控平台”,再到孝义启动建设“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智能监管系统”,磁窑河、文峪河沿线安装投运780套视频监控设施,全市累计安装460套企业污染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和205套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电力监控系统。 目前,随着各项污染治理工程的全面推进,环境监管线上线下的共同发力,“两区三河”技防手段初步形成,“人防、技防、区域联防”的环境污染监管成效进一步显现。
铁腕治污,污染防治攻坚向纵深推进
唯有深入推进铁腕治污,才能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才能打好污染防治这场攻坚战,才能守护好蓝天白云、清水净土。
从抽调网格化监管巡查人员到强化巡查监管,从统筹“汾文交孝”四县市开展联防联控到统筹市区周边“三县一区”实施联防联控;从设立定点检查岗,到组织退役军人配合交警驻点对吕梁市区柴油货车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全年监管,从环境网格化巡查大队组建到生态环境网格化巡查。通过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用最严格的执法手段和环保制度倒逼责任落实,推进了各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完成。
2020年,全市共处罚企业453户,罚款9544万元,查处典型案件140件,其中限产停产企业61户,查封扣押60户,按日连续处罚2户,行政拘留 11件,行政拘留12人,涉嫌犯罪案件6件,刑事拘留3人。交城县典型案件查处被环保部通报表扬。
全市聚焦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问题整改、大气专项督察整改任务等6个方面51项任务进行整改“清零”。据统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市17大项44小项整改任务。完成整改13大项40小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市18大项48小项整改任务,完成整改13大项43小项;省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市31项整改任务,完成整改27项;省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涉及我市80项整改任务,完成整改75项。
一次次夜查,一沓沓资料,不少人忘记了节假日休息天;一家家企业,一个个现场,留下了多少足迹。无论白天黑夜,还是天晴下雨,都能看到他们的身影,他们以抓铁有痕的作风、以雷霆出击的力量,击破了一个个环保问题,忠实践行和塑造了“生态环保铁军”的赞新形象。
市环境监察支队连续两年被生态环境部评为全国环保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连续三年被省生态环境厅评为全省环保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 全市5名执法人员获得生态环境部表彰。市、县6个单位14次获得省生态环境厅表彰,17人次获得省生态环境厅表彰。生态环境部组织的执法活动中,交城、文水、汾阳和市环境监察支队多次受到通报表扬。
监管监督之所以能够取得实效,关键在于强力实施考核奖惩问责举措。全市进一步落实《吕梁市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奖惩及预警的通知》要求,建立“预警、警示、通报、约谈、移送问责”污染防治攻坚监督机制。加大对各级各部门目标任务阶段性完成情况的督查力度,开展目标任务“半月一公布、一月一通报”制度。从下达督办函到督办通知,从约谈到处罚。通过行政手段、经济措施倒逼生态环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2020年2月21日,吕梁市生态环境建设保护领导组办公室对2020年1月以来,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排名后十位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的相关县(市)政府进行生态环保约谈;对水环境问题突出的部分县(市、区)政府下达了督办函,对市直相关部门下达了督办通知,对一些县区下达了水质超标预警通知,紧盯问题整改,跟踪督办任务落实。
为实现对市区环境质量的精准管控,压实县乡两级的环境监管责任,实行严格的处罚扣款制度,对市区周边相关县区11个乡镇街道办在禁煤区内每发现一处燃烧散煤、露天焚烧秸秆、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的,对所涉县区扣缴1万元,秋冬防以来,累计扣缴452万元。同时,全面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群众举报,探索开展有奖举报,以汾阳分局为试点推进,在全市建立了环境污染问题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天朗气清,抬头远望,是醉人的“天空蓝”。
碧水泛波,环顾四处,是怡人的“生态绿”。
2020年,是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和汾河流域攻坚战的收官交账之年。2021年,在新的起点,吕梁将继续携手同心,攻坚克难,守护绿水青山,留住蓝天白云,协力打造“山西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