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简史》(6) 名家:中国古代的逻辑家和辩论家
名家哲学思想
名家在英文中是“诡辩家”,也成为“逻辑家”或者“辩证家”的意思,中国名家注重的“名”与“实”的关系辩解问题。跟西方哲学中的“主观”和“客观”有点类似。
名家的人在古代以“辩者”而闻名。名家的领袖是包括公孙龙、惠施、桓团等。《吕氏春秋》还有个故事,说是洧水发了大水,淹死了郑国的一个富人,尸首被人捞去了。富人的家属要求赎尸,捞得尸首的人要钱太多,富人的家属就找邓析出主意。邓析说:“不要急,他不卖给你,卖给谁呢?”捞得尸首的人等急了,也去找邓析出主意。邓析又回答说:“不要急,他不找你买,还找谁呢?”(见《审应览·离谓》)故事没有说这件事最后的结局,我们也可想而知了。再到现代社会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蓬勃发展。由此可见,辩者本来是讼师,邓析显然是最早的讼师之一。不过他仅只是开始对于名进行分析的人,对于哲学本身并没有做出真正的贡献。所以真正创建名家的人是晚一些的惠施、公孙龙。
名家的思想精神是注重“名”而不是“实”。惠施、公孙龙代表名家中的两种趋势:一种是强调实用性,而另外一种是强调名的绝对性。比如“这是桌子”,其中的“这”指的具体的实物,它是可变的,有生有灭。可是“桌子”是一个抽象的事物,它是“名称”,它是不变的。永远都是那个名称。“名”是绝对的,“实”是相对的。就像“美”是这个词是绝对的,而“美好的事物”只能是相对的一样。
惠施的相对论
惠施是公元前350年左右的宋国人,他曾任魏惠王的相,是当时有大学问的人。他的著作不幸失传了,《庄子·天下》保存有惠施的“十事”,我们所知道的惠施的思想,仅只是从此“十事”推演出来的。第一事是:“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这两句话都是现在所谓的“分析命题”。它们对于实,都无所肯定,因为它们对于实际世界中什么东西最大,什么东西最小,都无所肯定。它们只涉及抽象概念,就是名:“至大”、“至小”。在惠施的思想中,大小都是相对的,在《庄子》中说:因而所大而大之,则万物莫不大;因其所小而小之,则万物莫不小。”(《庄子·秋水》)。
万物是相对的,不断变化的。万物之间没有绝对的不同,绝对的界线。每个事物总是正在变成别的事物。所以得出逻辑的结论:万物一体,因而应当泛爱万物,不加区别。《庄子》中也说:“自其异者视之,肝胆楚越也;自其同者视之,万物皆一也。”
公孙龙的共同论
公孙龙是名家另外一位主要领袖,出生于公元前284年左右。公孙龙不像惠施那样强调“实”是相对的、变化的,而强调“名”是绝对的、不变的。他由此得到与柏拉图的理念或共相相同的概念,柏拉图的理念或共相在西方哲学是极著名的。
《庄子》的《天下》还载有“天下之辩者”的辩论二十一事,而没有确指各系何人。但是很明显,一些是根据惠施的思想,另一些是根据公孙龙的思想,都可以相应地加以解释。习惯上说它们都是悖论,只要我们理解了惠施、公孙龙的基本思想,它们也就不成其为悖论了。
名家的哲学家通过分析名、分析名与实的关系和区别,发现了中国哲学中称为:超乎形象的世界。在中国哲学中,有“在形象之内”与“在形象之外”的区别。在形象之内者,是“实”。譬如大小方圆,长短黑白,都是一种形象。凡可为某种经验的对象,或某种经验的可能的对象者,都是有形象的,也可以说是,都是在形象之内的,都存在于实际世界之内。也可以反过来说,凡是有形象的,在形象之内的,存在于实际世界之内的,都是某种经验的对象,或其可能的对象。
道家是名家的反对者,又是名家真正的继承者。在历史上惠施是庄子的真正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