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意识的边界
防范意识的边界
黑色八月。据媒体报道,2014年8月,全国已经有多名女大学生因搭乘陌生人的车而遇害,引发社会严重关切。或有感于此,南京栖霞公安分局民警在仙林大学城进行了一次测试,安排一位便服民警驾驶轿车,以找不到路为由搭讪女大学生,结果,被搭讪的5名女大学生有4人上了陌生人的车。
笔者不知道南京栖霞公安分局具体出于什么考虑作此测试,大致不出于掌握第一手“民情”,并有意提醒社会,特别是女大学生们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不要轻易上陌生人的车。其实,我个人觉得这种测试虽然与“钓鱼执法”有别,却也正能量不足,难免有所误导,甚至价值观相当令人困惑。
更有甚者,笔者于2014年9月15日的《三峡都市报》第七版今日时评专栏读到一篇奇文《不“搭错车”还得从娃娃抓起》,说什么不要“好了伤疤忘了痛”,女大学生们的安全防范意识薄弱,必须从娃娃抓起,“只有从小将安全防范意识教育的活做细了,才能健全其心智,内因也就强大了,防范的大堤自然筑得坚固。”
不得不说,最初读到民警用问路的方式测试5名女大学生,最终有4人上了陌生人的车时,我的内心是相当释然的,认为我们这个社会还不缺乏基本的信任,女大学生们也不缺少“助人为乐”的精神,大学生们的正能量还是有的。倒是民警们和时评作者的“良苦用心”值得反思,在宣传加强安全意识的同时,有必要连人与人的基本信任,助人为乐或乐善好施的中华优秀品质也牺牲掉吗?我们甚至可以设想,当父母们从小教育我们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人人自扫门前雪时,这个社会将多么冷漠。老人摔倒没有人敢扶,因为怕不明不白变成被告,结果还是老外挺身而出,这多么丢国格。多人路过被撞的小孩,没有人愿意主动伸出援助之手,因为我们早已经被社会的冷漠所教育——为一已私利不惜大动干戈,那管他人瓦上霜。
其实,每一个社会都有犯罪,都有难以预料的悲剧发生。我们面对犯罪,可以加强侦察打击力度,强化法制建设,却不应该患上社会恐惧症。几个女大学生被害,从根本上讲,与上不上陌生人的车无关,因为只是几个偶然的事件,缺乏内在必然性。再设想,如果有几个女大学生因上了出租车(事实是也同样时有发生)甚或熟人的车而被害,我们还要不要再坐出租车和熟人的车,或者干脆天天走路得了——当然,天下没有100%的安全,因为总有意外,色狼、小偷、高空坠物、极端暴力,甚至闯入人行道的失控车祸等等。如此看来,穿戴得象特警一样全副武装是必要的。
我们宣传加强女大学生们的安全意识,不能丢掉爱心,以及社会的基本信任。在此事件中,不是女大学生们应不应该上陌生人车的问题,而是如何建设一个更安全社会的综合性问题,如何上陌生人车的技巧问题,比如一个人不要上有多个陌生人的车,上车不要坐副驾驶位置,等等。更重要的是,我们社会永远不要缺少向有困难的同胞伸出援助之手的爱心。
注:好久没有写过这种文字了,感觉很生涩。本来还应该对相关资料作一番功课,又认为这种文字本身就是速死的东西,也就偷懒成了如此模样,聊搏读友们一笑。
2014-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