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第一(17)
《金匮要略》
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第一
六、审因论治原则
[代表原文]
夫諸病在臓,欲攻之,肯隨其所得而攻之,如渴者,舆豬苓湯。餘皆仿此。(17)
[白话语释]
提要:本条论述治病当掌握审因论治的原则。
语译
凡是病在内脏,进行治疗时,必须根据其所得的病邪施治,如水停于里的口渴症,就可给与猪苓汤,其余可照此例类推。
阐释
诸病在脏,是泛指一切在里的疾病。病邪在里痼结不解,往往与体内有害物如痰、水、瘀血、饮食等相结合,医者应当随着里病(脏腑)所依据(引申为合适、满意、喜欢)的病因(病机)予以恰当的治疗。如渴而小便不利,审其原因若为热与水结而伤阴者,当与猪苓汤育阴利水,水去热除,渴亦随之而解。他证亦可依此类推,如热与食结用大承气汤、小承气汤,热与血结用桃仁承气汤等。
【临床应用】
(1)本条提出对急症采取“顿挫邪势”的原则。无形之邪入结于脏者,采用祛有形之邪的方法,使无形之邪无所依附而解之。
(2)唐容川《金匮要略浅注补正》据《黄帝内经》“五脏各有所合”,认为“此云病在脏者,当随其所合之府而攻治耳……渴系肾脏之病,而猪苓汤利膀胱,肾合膀胱故也。”其他如肝病治胆之茵陈蒿汤,心病治小肠之导赤散,肺病治大肠之厚朴大黄汤亦属脏病治腑之例;反之,腑病亦可治脏,如膀胱病治肾用肾气丸,大肠病(气秘)治肺用苏子降气汤等,但均不离审因论治的原则。
本篇论述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为全书之纲领。杂病的形成,就脏腑病与经络病的先后而论,不外五种形式:先经络病后内传脏腑,先脏腑病后外及经络,先此经络病后彼经络病,先此脏腑病后彼脏腑病及脏腑经络俱病。杂病的论治以脏腑辨证为主,经络辨证为辅。同时也参以八纲、气血津液辨证等。脉即脉象,证即望、闻、问所得到的证候。仲景继承《黄帝内经》、《难经》的相关理论,博采众长,并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以整体观为指导思想,总论治未病,详论阴阳规(准则)以及诊疗矩(法度)等,其中涉及预防、发病、病因、病机、诊断、治疗、护理及预后,将杂病辨证论治的理论、原则、方法等垂范于世。
庚子年三月初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