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丨检验检测机构必须要做能力验证吗?
能力验证是指利用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来确定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校准能力的活动。它是确保检验检测机构维持较高的校准和检测水平而对其能力进行考核、监督和确认的一种验证活动。参加能力验证计划,可以为检验检测机构提供评价其出具数据可靠性和有效性的客观证据。
1.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
第三十五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资质认定部门的要求,参加其组织开展的能力验证或者比对,以保证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
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参加有关政府部门、国际组织、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开展的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或者比对。
2.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
第二十六条 考核机关通过年度报告、能力验证、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考核机关的要求,参加其组织开展的能力验证或者比对,以保证持续符合机构考核条件和要求。
3. CNAS-RL02 准则对能力验证的要求:
4.2.3只要存在可获得的能力验证,合格评定机构初次申请认可的每个子领域应至少参加过1次能力验证且获得满意结果(申请认可之日前3年内参加的能力验证有效)。子领域的划分和频次的要求应满足CNAS公布的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
4.2.4只要存在可获得的能力验证,获准认可合格评定机构应满足CNAS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要求且获得满意结果。对CNAS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中未列入的领域(子领域),只要存在可获得的能力验证,获准认可合格评定机构在每个认可周期内应至少参加1次。
从以上要求看,不管是获得CMA、CATL、CNAS认证的实验室还是初次申请认证的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都应该主动参加构能力验证。
检验检测机构和检查机构等可以通过利用能力验证这种外部质量保证(EQA)工具,识别与同行机构之间的差异,补充其内部质量控制技术,为自身的持续改进和质量管理提供信息;检验检测机构的用户、监督和管理机构、评价机构等可通过利用能力验证结果,判断检验检测机构和检查机构等是否具有从事校准/检测活动的能力,以及监控他们能力的持续状况。
能力验证通过使用检验检测机构所得的结果与指定值的比较,对其从事某项检测、校准和检验活动的表现进行独立评价,从而识别检验检测机构结果与参考值(参照值)以及检验检测机构之间的差异。能力验证可以为检验检测机构的工作质量或水平是否满意以及是否需要对潜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给出预警。
对于某些检验检测机构而言,可尝试通过能力验证来评价检验检测机构使用某种新的或者非常规方法进行检测/测量的工作质量。
在某些情况下,能力验证计划会给出所有检验检测机构所用方法的汇总和比较。对于检验检测机构新的或是不经常开展的测量活动,这类数据可能极具价值,它可以帮助检验检测机构今后选择适宜的方法或者指出在采纳新方法前需要进行的附加研究。
在校准能力验证计划中,能力验证可以帮助核查检验检测机构评估的测量不确定度的合理性。如果其测得值处于可接受的范围之外,则表明检验检测机构不能达到其声称的测量不确定度,其可能是由于检验检测机构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不合理造成的。
很多能力验证计划基于其总体结果给出了关于方法、数据解释、不确定度评估等方面的信息。针对检验检测机构操作人员,有些能力验证计划具有综合性的培训功能。
在某些能力验证计划中,当能提供充足而稳定的能力验证物品时,检验检测机构可将未用完/可重复使用的能力验证物品作为质控样品用于监控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诸如电气领域待机功耗的能力验证物品会留存检验检测机构,可作质控样品。适当时,能力验证物品的指定值可用作检测、校准、人员培训等内部质控的参考值(参照值),进而可以从比较不同人员之间结果的差异而使检验检测机构额外受益。
能力验证可以帮助检验检测机构识别可能存在的问题。在能力验证中,如果检验检测机构的结果与指定值或其他能力评价准则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则检验检测机构应该调查潜在的误差或不满意结果的来源,识别存在的问题并启动纠正与预防措施。这些问题可能与诸如不适当的检测或测量程序、人员培训以及监督有效性、仪器校准等因素有关。如果没有参加能力验证,检验检测机构就可能发现不了这些误差来源,无法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相应的,检验检测机构就可能持续向客户等利益相关方提供可疑或错误的结果。最后,这些错误可能会对检验检测机构声誉造成损失。因此,检验检测机构把参加能力验证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和质量改进的工具,是至关重要的。
能力验证报告包含所有参加者结果的信息,并指出每个参加者的能力。
1)能力验证提供者的名称和详细联系信息;
2)能力验证协调者的姓名和详细联系信息;
3)能力验证报告批准人的姓名、职位、签名或等效标识;
4)能力验证提供者分包活动的说明;
5)能力验证报告发布日期和状态(中期和最终报告);
6)能力验证报告的页码和清晰的结束标记;
7)能力验证结果保密程度的声明;
8)能力验证能力验证计划报告的编号和清晰标识;
9)对能力验证物品的清晰描述,包括能力验证物品制备、均匀性和稳定性评定的必要细节;
10)能力验证参加者的结果;
11)能力验证统计数据及结果统计量,包括指定值、可接受结果的范围和图形表示;
12)能力验证用于确定指定值的程序;
13)指定值的计量溯源性和测量不确定度的详细信息;
14)用于确定能力评定标准差或其它评定准则的方法;
15)对应每组参加检验检测机构使用的检测方法/程序的指定值和结果统计量(如果不同组的参加者使用了不同的方法);
16)能力验证提供者和技术顾问对参加者的能力评述;
17)能力验证计划设计和实施的信息;
18)数据统计分析的方法;
19)对统计分析解释的建议;
20)基于本轮能力验证结果的评述或建议。
拿到能力验证报告,不应只关心能力验证结果是否满意,需从能力验证报告中获取尽可能多的有用信息,如关注不同测量方法间的差异,实施机构提供的技术分析和建议等。
(一)当检验检测机构在参加能力验证中结果为不满意且已不能符合认可项目依据的标准或规范所规定的判定要求时,应自行暂停在相应项目的证书/报告中使用CNAS认可标识,并按照检验检测机构体系文件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验证措施的有效性。在验证纠正措施有效后,检验检测机构自行恢复使用认可标识。检验检测机构的纠正措施和验证活动(可行时)应在180天(自能力验证最终报告发布之日起计)内完成。检验检测机构应保存上述记录以备评审组检查。
纠正措施有效性的验证方式:再次参加能力验证活动或通过CNAS评审组的现场评价。
(二)当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结果为可疑或有问题时,应对相应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必要时,采取预防或纠正措施。
分析不满意或可疑的原因:
(1)笔误和技术上的原因。笔误如抄写错误、贴错标识、小数点错误等。
(2)技术上的原因如:样品的储存或前处理不当、测量法或内部质控有问题、标准品异常、设备状态不佳、环境条件不适宜或数据处理出现问题等。
在某些情况下:比如当使用参加者结果确定能力评定标准差时,如果参加者总体水平高度一致或者由于串通而使得能力评定标准差较小,导致某些参加者结果出现警戒或行动信号时,参加者可联系实施机构了解结果离群原因,可建议实施机构采用更加合理的能力评定标准差进行能力评定。
如有检测方法标准或规范的判定要求,且检测结果在方法标准或规范的判定要求的满意范围内时,即使结果离群也可视为满意结果,参加者对结果进行合理评估后无需进一步采取纠正措施。
(三)当参加者结果不满意或有疑问时,通常采取的纠正措施有:核查相关人员是否理解并遵循测量程序;核查测量程序的所有细节是否正确;核查设备校准和试剂的成分;更换可疑的设备或试剂;与另一个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进行人员、设备和/或试剂的比对测试。
来源:嘉峪检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