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五百四十部首讲解(二十八)
字源解说:本字“号”,篆文
(口,吹)
(丂,像竽,乐器)。
造字本义:古人用管、角发出警讯或集结指令。
(号角)
(虎)。
,以虎之号嘯會呼叫意,像聲氣自虎口而出。秦時所見或追加意符“言”而作
,或又追加意符“口”而作
,比照从“言”作者及漢時所見寫作
,可以窺知
是
之訛,故
這種形體显然是承戰國時應當存在的
那種形體而來。見於戰國曾侯乙鐘上的號字寫作
、
,顯然又是
這種形體省去了虎旁形成的一種簡體。因
秦漢時多訛作
或
,故
到了《說文》就被寫作了
、
。許云号之構形是从口在丂上,不得其解,又將其字與号分為二字,更誤。其本義為呼叫,“痛聲也”只是它的引申義,許說号之本義亦不確。
在号角
上加一横,号角吹不出任何声音叫“亏”(表示完全缺乏中气);号角未能吹响、只发出“嘘嘘”声叫“兮”;号角高亢并紧急叫“乎”(“呼”,部落紧急招集的号角);号角吹得音调悠长、稳定、没有起伏变化叫“平”(号音平直,表示平安无事,没有警情)。
、
(虍,声威山谷的老虎)
(隹,鸣声悠扬的鸟雀)
(亏,无力发音)或
(兮,发音有气无力)。
、
、
,表示介詞之“于”。它是采用把竽的象形文進行局部截除的方式造出來的一個字。竽的象形文作
、
,進行局部截除,最初保留其中的
、
部分,讓它去表示介词中的“于”,後來又對
加以简化,减掉其中的
形筆盘,只保留“
”形,让它去表示介詞中的“于”。這種“
”形从商代甲骨文中開始使用,中經兩周過程中,斜豎“丿”逐渐變曲而作
,因而便有了
形写法,秦代小篆承繼而寫作
,漢代小篆亦加承继,寫作
,隸书作
,概無亏的寫法,“亏”當是“
”的錯訛形體。許慎據之解說其構形是从“丂”从“一”,“一”表示口氣的平直,顕然是以訛傳訛不可信從。凡是从于的字,所表之義和氣、語氣等相闌。
(匕,食匙)
(口,嘴巴),表示取食品尝。金文
将甲骨文字形中的“口”
写成“甘”
,突出“品尝”的含义。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隶书
误将篆文字形中的“甘”
写成“日”。
,古文旨。职雉切。
,这是古文写法的“旨”字。
、
,偶或作
。西周金文作
、
、
。由甲骨金文來看,以从口者多。戰國作
、
、
,从口从甘互見,學者認為旨本从口,口中所加一點乃後來之衍變。李孝定分析其構形云:“从匕从口,匕亦聲。”“以匕
物,口味之而甘也,是从匕从口會意。”說可從。本部隸一“嘗”字,从旨得義。
(壴,鼓,代庆典)
(口,欢笑),表示人们在庆祝活动中欢笑。有的甲骨文
以“彭”
(嘭)代“壴”
,强调庆典中的鼓乐声。金文
、篆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
。当“喜”的“欢笑”本义消失后再加“口”另造“嘻”代替。
,古文喜,从欠,與歡同。虚里切。
、
等形。从壴,“壴”為鼓之初文,喜慶必有鼓,故喜字从壴,加“口”以与“壴”相别。或說“口”乃口舌之口,人聞樂則喜,口笑顏開,故从之以會意。本部隸二字,一為“
”,訓“說(悦)也”,从喜得義。一為“
”,訓“大也”。朱駿聲云:
,“《集韵》作
,从丕,喜聲,與大義方合”。其說甚是。則
不當屬此部。
(牛)
(豆,豆状物),表示用牛皮绷裹起来的鼓。有的甲骨文
将
写成
。有的甲骨文
将
写成
。有的甲骨文
误将“牛”
写成“屮”
。有的甲骨文在
鼓的两侧各加一只手
、
,表示击鼓。金文
误将甲骨文的“牛”
写成
。篆文
将金文的
写成
。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的
写成“士”
。当“壴”作为单纯字件后,甲骨文再加“攴”(持械击打)另造“鼓”代替。
形。考甲骨文写作
、
、
诸形,上“
”為鼓之飾物,中“
”為鼓面,下“
”為承鼓之架,乃鼓的象形字。甲骨卜辭云“庚寅貞:其壴
”,它辭又作“其鼓”,是貞問可否击鼓進行肜祭。壴在其中正是本字本用。到了後來,鼓這種樂器統一用“鼓”字去表示,只让“壴”去作構形偏旁,許慎因不知這種變化,遂以“陳樂”訓釋其義,又將其作合體會意字分析,均誤。凡是从壴的字,本義和鼓或美善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