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专家谈教学管理】(十五)关于语数外教学评比问题

关于师资的配置问题

关于师资调配,我调查过很多职业学校,基本上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是:任课教师的安排是在全校范围内由教学管理部门,教务处统一调配,哪名教师担任哪个班级的课程教学任务,有多少工作量都是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配置,专业内部没有自主权。
优点:全校范围内调配师资到每个教学班级有利于统筹把握学校的整体师资情况,在某种程度上说有利于提高师资使用效率。特别是公共基础课程教师,一般情况下能够适应于各个专业的教学,因此学校统一调配能够有效地防止师资的限制和浪费,提高效率。当然专业课教师一般情况下只能在专业范围内使用,当然对于班级课程教学任务的安排也有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有利于学校教务处灵活掌握各专业师资的使用情况。有利于形成全校一盘棋的局面,有利于学校重要教学活动的组织与安排。
缺点:首先:适应性受到限制。这种一竿子通到底的做法在学校规模不大,班级数量不多的情况下还可以,但是一旦学生规模变大,班级数量变多,师资数量增多,从全校范围内调配师资到班级就显得力不从心,因此,化整为零的师资调配方式就有了必要性。
其次,往往限制了专业层面教学管理的权力。专业层面对教师教学的管理是最基层的也是能够落地的管理。学校层面对任课教师教学的管理最重要落实到各个专业里去。但是管理学上有一个重要规则就是用人权与管理权要一致。各专业任课教师是由学校教学管理层面安排的,专业层面对教师教学的管理行为就会受到限制。
第三,限制了很多具体工作的执行力。我们都知道,职业学校有很多工作与教学有关系但是不是教学的工作,这些工作往往是要各专业安排人去做,在这种情况下同样限制了专业范围内工作的安排和执行力。权力上级部门掌控,工作和管理的任务由专业层面来安排教师去做,出现了没有权利但是要干工作的特点,和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和专业教学管理部门相互推卸责任,踢皮球的现象,严重影响到教学管理效益的提升。
为什么有很多学校倾向于学校范围内统一调配教师教学原因如下:
首先、工作的惯性思维。学校的发展包括学生规模、教师人数、班级数量,是从小到大逐渐发展的一个过程。学校发展的初期阶段学生人数较少、班级较少、教师较少,这一阶段都是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来统一安排,如此也形成了一定的惯性管理,成为不愿意改变现状的直接原因。
其次、对权力和利益的预期。一般情况下用人权与考核权力是一致的。学校教师的教学工作安排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统一安排,这张总一竿子通到底的做法往往导致对于教师教学考核的权力也掌握在学校教学管理人员手中,部门权力的贪婪和所带来的物质和心理的利益需求预期是抓住权力不放手的重要原因。这一点处于教学管理一线的人员心知肚明。
再说一下第二种做法:
学校教学管理的权利和工作全部下放到专业层面,教学安排全部由专业教学主任负责,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基本不插手甚至形同虚设。
这种做法也有其特定的优缺点:
优点在于:这种做法自然有利于专业层面教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权利和责任都在专业层面,实现了权力和责任统一有利于提升专业层面教师教学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缺点)但是,这种情况下,各专业各负其责,也容易形成各自为政的局面,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教务处形同虚设,基本没活干。对于一些需要有全校层面来组织的教学活动,调控能力就比较差一些,学校教学管理一盘散沙形不成合力,自然影响整体教学管理效益的提升。
对于有效的师资调配方式我思索了很长时间,我认为师资的调配使用不仅仅是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和专业教学管理部门的工作和权力。实际上也应该从班级层面来进行调配分工。同时我们不仅仅给予专业教学主任和班主任任课教师选择、使用的权利而且也要给与任课教师对工作岗位和工作对象的自主选择权,这样各个部门各负其责,各种主体自主选择,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自然会提高。
首先,要明确学校层面、专业层面教学管理部门的明确分工、相互合作、相互制约。
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教务处是负责全校教学管理的部门,负责统一组织、运作校级层面教学管理事务,而不是直接插手专业层面的教学管理事务。但是学校教务处对各专业教学有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的权利,通过对各专业教学的检查、评比、考核来调控各专业的教学情况,从而影响到各专业层面的评价和利益分配。单独从师资调配和管理而言,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根据学校和各专业的实际情况(专业申请)来给各个专业调配师资,至于师资如何去安排尽量的要在专业范围内调配使用,学校教务处不插手,同样也要将师资考核的权利和利益分配工作留到各个专业,因为工作由专业安排,管理和考核教师工作的权力自然由专业层面来负责。
各个专业层面在学校教学管理的统一安排下,自主管理专业内部的教学。专业层面的师资如何去安排,哪个老师到哪个班去任课,课时量是多少,应该由专业层面在专业范围内去安排和调配,同时也为专业层面教师教学管理提供了方便,谁安排谁负责管理,这是管理学的最基本原则。
班主任是否对班级任课教师有一定的选择权力或者说建议权。目前对于中职学校班主任的职责很多学校都限制在学生德育和管理层面,是否班主任对本班教学情况或者学生的学习情况有一定的责任和权力,很多学校没有明确的规定,出现了班主任只注重学身管理。不注重教学的情况,出现了班级层面教学与德育的分离,在成了很多任课教师与班主任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其次,任课教师、专业、班级要具有相互的自由选择权。
当各个专业根据自己的师资需求向学校里要求师资调配的同时,各专业有权利要求具体的教师来专业上课。但是任课老师也有权利自主选择到哪个专业去上课。在某种程度上要实现专业教学管理人员与任课教师的双向自由选择,然后报请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批准。这自然有利于专业层面的教学管理,也有利于任课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的发挥。自由选择以后,对于不能实现自由选择的专业和师资再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统一调配。但是这里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学校层面要对教师的最低工作量作出明确规定。完不成工作量的要有相应的补救措施。如此做法有利于学校和专业层面教学工作的安排和管理效益的提升。
同样在班级层面,任课老师和班主任也应该有工作的自主选择权。也就数是说要给任课教师和班主任的自主选择权。任课老师给哪个班级上课,班主任倾向于哪名教师个自己班上课,通过自由双向选择来实现。不能实现的再由专业层面统一协调。这样能够有效地防止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的矛盾冲突,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避免管理和教学的分离以及任课教师与班主任的矛盾和冲突,提升班级教学管理效益。但是这里也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班主任对所在班级具有教育管理和教学管理的责任和义务,而不仅仅是现在所表现的只有学生管理的责任。
目前为止以上所述只是一种初步探索,我同全国很多职业学校的教务主任探讨过能否实现任课教师对专业、班级教学工作的自主选择权的问题,只是觉得可行,但是可能没有学校执行过。

注:职教专家王迎新专著《中职学校教学管理反思录》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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