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精纪》卷第九:论五行三

论五行三

凡命五行,下生上曰助气,主一生享福,凡事容易受人福力。上生下曰盗气,主一生为人谋,多庇荫他人,供他人之福。

凡命五行下克上,主沉滞难发。上克下,主有威势,害物,不利妻妾子孙,大抵皆孤独,生旺则差慢。(《广信集》)

假如年月日时胎纳音皆是木,看如何旺,若时上木败尤好,以其太旺则刚暴,须有柔弱以御之。运行金乡无害,取其不嫌于克制故也。又云:假如命得金为福,但有一金又无气,而为火土所战,皆不得力。水火土皆然。(《林开五命》)

五行返制

五行之数最难详,闲位须防胜位亡,火多金少浑闲事,火少金多大不祥。

阴阳偏出,造化不成,五行大抵要克制有理,稍出意外,则有过与不及之患。且如火多金少,聚散不得成形,虽有制抑,亦苦不害。若火少金多,既不成销铄,火则反有灰飞烟灭之厄,造化之功当曲尽。(《太乙统纪》)

五行太过不及

一水生三木,枯槁;三水一木,飘溢,贵于阴阳等也,此不入格。一土生三金,蹇滞;三土生一金,福盛。惟土生金,土多金少,无碍,转为福寿。一水命得三金,太过不均,早发早亡,是乘父母之福。一金生三水,虚弱。一木得三金,必克伐。一金得三木,自钝。然金以木为财,木多者,不可克也。一金三火,是贵,金人不畏火,若在土位,得火者为上。一火人得三金,亦不名财,然火克金,火轻故也。两金两木粗得,两木两水粗得,两金两土造化,两土两金粗得,两火两木粗得,两木两火闲弱,两金两水闲弱,两水两金清秀,两金两火最上,两火两金足财,两土两木造化,两水两土造化,其余仿此消息,更看天干交涉。(《天元变化书》)

五行太过

水盛泛而不止,主好阴谋,后遇其伤。土强不见于木,情多欺罔,性定顽愚鄙执。木繁不逢金制,初辛苦而晚岁孤贫。火炎不遇水济,神性凶暴,多招横祸。金刚无火,凶顽夭寿。故曰金刚火强,多则损己;木柔土和,盛亦伤身。(《宰公要诀》)

轻得地,而可敌重衰,重无地,而制之轻败。

如土制水,则丙辰丁巳之土,能制丙子癸亥之水。壬申癸酉之金虽重,却遇戊子、己丑、丙寅、丁卯之火,虽金重亦受制于火,盖火向旺,而金向绝也。

各衰各旺,轻重自然。

如辛卯见癸酉,戊午见丙子,乃旺处相敌,支气不比,却有相敌,为变化发扬也。甲寅水见庚午辛未土,力气各衰,水土和柔,则有化育之道,余仿此。

至若体轻用重,不免漂沉,本重末轻,广谋自胜,主客相容,优游享福。

如庚午辛未,土体轻也,见壬戌癸亥丙子之水,是体轻用重,反散流也。如庚子辛丑土,见癸巳乙卯水,是本重末轻,广谋自胜之人也。五行主客轻重相等,制用有法,水土和柔,金火相得,则康宁。

五行相敌,一凶一吉。

五行相敌轻重不等,遇鬼二则凶,一重鬼凶中反吉。(《鬼谷遗文》)

凡命纳音鬼多,主本当时,名曰官星乘旺。纳音财多,主本无气,名曰财多害身,主富而多恶疾。

御鬼。

如木命人得火月金日时之类是也,主立身于艰难之中,凡事必就他人之力。

助鬼。

如水命人,四柱有土火之类是也,主小胆,凡百举事,欲为不为。又云:如水命人,得土月火日时之类,又谓之子母鬼,主平生多被骨肉破斗,干支通用,纳音最紧,又名助官。

鬼中有鬼。

如土命人,生木月,金日时之类是也,主有官势威权,根基若劣弱大凶。经云:五行切忌下贼上,平生不足事相萦。

损气。

如水命人四柱有土木,土人四柱有木金之类是也,主平生歇灭,劳而无功,难至远大。

争擘。

如金人三金一木之类是也,主平生财物不足,争擘之事。

煎熬。

如金人一金三火之类是也,主平生煎熬,不得安闲。(《广信集》)

生者畏死。

丙寅火畏乙卯水、辛巳金畏丁酉火、甲申水畏己卯土、戊申土畏壬午木、己亥木畏甲子金(《广録》)

鬼论。

窠中鬼者,如丙子见庚子、丁丑见辛丑之类是也。

隔壁鬼者,如庚子见癸丑之类是也。

墓中鬼者,如水中见丙辰,土人见戊辰之类是也。

空亡鬼者,如甲戌见甲申乙酉之类是也。(《天元变化书》)

以小凌大,自遗其害;以弱胜刚,自掇其殃。

以一水克三火,以小凌大,反为灼绝,自遗其害也。如癸巳绝水克丙寅旺火,以弱胜强也,乃自掇其殃矣。

以阴胜阳,虽殃不彰。以阳胜阴,为害不深。两阴相敌,两阳相拒,凶祸旋至,不安其处。

如乙巳阴火,克壬申阳金,此以阴胜阳也,设使为祸,不至彰扬。如壬申克己巳木,以阳胜阴也,虽有为害亦不深也。夫何故?盖阴阳有情而然也。如丁卯癸酉,二阴相敌也;两阳相蹈,戊午见甲子是也。阳刚锐,阴柔佞,必胜而后已,故凶祸旋至,不安其处,所至多人情胡越之挠。(《烛神经》)

《太乙统纪》云:天地阴阳变化之机,未尝不以阴召阳,阳召阴,则天地合正,五行气融。若乃阳从乎阳,阴从乎阴,则阴阳偏出,动静失序,所以祸福两途也。

辨五音诀。

舌音为徵,齿为商,牙角,喉宫,唇羽,方能于五姓歌中,用见图达者尽规章。(《神白经》)

五音贵旺,盖取本音五行,各至相旺处也。商音为金,旺在申酉,德在辰巳;角音属木,旺在寅卯,德在戌亥;徵音属火,旺在巳午,德在丑寅;宫羽音属水土,旺在亥子,德在未申。若人遇之,如三命有气,不遇恶杀临之,主平生贵盛,虽在刑杀,亦宜有禄。假令徵姓人四月五月为旺月,十二月正月生为德月,余准此。(《三命钤》)

论三元。

立天之道曰阴与阳,日天道也,自甲至癸十日迭运,而阴阳之义明。立地之道曰柔与刚,辰地道也,自子至亥十二辰更次,而刚柔之义显。然单出为声而已杂比然后为音,故以日辰错综,纳甲以成音,于是三才备而五行无余蕴矣。(《五行要诀》)

干为禄,定贵贱;支为命,定修短;纳音为身,察盛衰。夫人生处得禄,命身居旺相宫,三才有气,则为快乐长寿之命。若禄、命、身值死绝,三才无气,则为尘埃困窘之命矣。(《金书命诀》)

凡命,先看干神有无克制,支神有无刑冲,干支纳音有无战斗降伏。如甲以寅为禄,而寅上有何干;甲以辛为官,而辛得何支。干不侵支,则天乃能高;支不犯干,则地乃能卑;五行不相贼,则人乃能顺;四孟不相害,则马乃能驰。李淳风曰:五行生旺,观福气之往还;五行死绝,在吉神之救助。

五行得地。

干神得地,谓甲乙得亥卯,丙丁得寅午,庚辛得巳酉,壬癸得申子,戊己得辰戌丑未。支神得地,谓见禄马贵神官印食神学堂,及禄马贵神相合暗合互换见也。纳音得地,谓五行各在生旺库,而无刑害冲犯也。大抵五行得地,纳音相宜,吉神无助亦荣。五行无气,纳音相妨,纵有吉神,不用也。

三元得一字之名。

自下生上者上也,年水月木、日水时木,自上生下者次之。年火月金,日火时金者,又次之。俱全者为上,纳音次之,支干又次之。禄马相乘,贵德相助,更资之以生成充实之气,而无刑害空亡之类者好。(《阎东叟书》)

又林开云:其类有数等。

纳音相类最为第一,是至贵,两府两省命有之。然须得纯粹不杂者方可也。如杂则减落断之。干神兄弟相类又其次也,纯粹者方可。

五行兄弟相类第二,然纯粹者亦可作两府,有杂者减为断之,干神兄弟相类又其次也,纯粹者只可为两制之命,有杂则减落断之。

支神相类最为下,纯粹者只可作正郎之命,有杂从减落断之。此等格局,便有驳杂官禄,虽然以减落论,亦须作好差遣,有声誉,亦常调之格也。

天元羸弱,宫吉不及以为荣;中下兴隆,卦凶能不成其咎。

王氏注云:天元者干也,以干为禄。人之生也,以得禄为荣,失禄为辱,必以天元为主,在五行生旺之处,而遇天禄者,官易于荣显也。天元五行无气之谓羸弱,虽所临宫分之吉,亦不及为荣也。譬如甲申水人,得庚申甲子,甲禄至子以败,逢庚为鬼,申子是甲申水生旺之宫,以其天元无气,虽宫吉亦不及荣也。中下兴隆者,中元曰支主命,下元曰纳音主身,身命俱临五行兴隆之地,虽八卦定分为凶,亦不能致害也。如甲寅水人,得乙亥月水木,得亥以逢相旺之气,可谓中下兴隆,虽亥中有乾卦属金,金伤甲木,为鬼卦之伤禄,以其身命五行生旺,故曰卦凶而不能成其咎矣。

干推两重,防灾于元首之间。支折三轻,畏祸于股肱之内。下元一气,周居去住之期。

莹和尚注云:天元两值受克,防灾于头目胸背之间。支辰三次逢伤,畏祸于腹脏股肱之内。下元一气纳音是也,其主宰也,五行逐干支迁变,故曰周居去住之期,而成否泰。

王氏注云:纳音之谓下元,为刚为柔,相继相治,循环于命,周而复始,得之以为福,失之以为祸,故周居去住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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