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诠》原文精解:干支3
今从网络上撷录此博文,由衷感谢原作者。
子平真诠原文精解:干支3
上个章节我曾经说过,像《三命通会》书中所说的某些观点和理论:比如什么春天的木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的说法,还是有某些价值的,什么价值呢?
在我看来有两个:
第一个就是用来"装",会显得自己说出来这些东西很有学问;
第二个就是用来"敷衍",当有些命局实在没办法分析,没办法附会的时候,用它来堵窟窿。
当然我说这些也有玩笑的成分,大家不要太认真。
不过我们需要认真对待的还真有一个原则:
那就是,符合逻辑推演出来的结论,一定比经历、经验、和想象更可靠。
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正好相反,这也我们大多数人最常犯的错误。
逻辑推演也叫思想实验,伽利略只用一个逻辑推演就直接得出两个铁球同时落地的结果,打破了人们长时间的直觉和经验误区。
再强调一下,经历、经验不可靠,特别是在这个高速发展的社会里,只有把经历、经验进行符合逻辑的严谨的推演,得出普适的理论和观点才可靠。
我们接着看原文:
原文:即以木论,甲乙者,木之阴阳也。甲者乙之气,乙者甲之质。在天为生气,而流行于万木者,甲也。在地为万木,而承兹生气者,乙也。又细分之,生气之散布者,甲之甲,而生气之凝成者,甲之乙。万木之所以有是枝叶者,乙之甲,而万木之枝枝叶叶者,乙之乙也。方其为甲,而乙之气已备。及其为乙,而甲之质乃坚。
原文:有是甲乙,而木之阴阳具矣。
原文:何以复有寅卯。寅卯者,此又与甲乙分阴阳天地而言之者也。以甲乙而分阴阳,则甲为阳,乙为阴,木之行于天而为阴阳者也。以寅卯而分阴阳,则寅为阳,卯为阴,木之存乎地而为阴阳者也。
原文:以甲乙寅卯而统分阴阳,则甲乙为阳寅卯为阴,木之在天成象,而在地成形者也。甲乙行乎天,而寅卯受之。寅卯存乎地,而甲乙施焉。
原文:是故甲乙如官长,寅卯如该管地方。此其甲禄于寅,乙禄于卯,如知府在郡,县之在邑,而各司一月之令也。
原文:甲乙在天,故而动而不居。建寅之月,岂必常甲。建卯之月,岂必常乙。寅卯在地,故止而不迁。甲虽递易,月必建寅,乙虽递易,月必建卯。
原文:以气而论,甲旺于乙。以质而论,乙坚于甲。
《子平真诠》以甲乙为例子讲了天干地支的阴阳不同,以及木的各种表现形式。这里面我个人认为的重点在于:
1、 甲乙木是气质之别,甲是木的气,乙是木的质。那什么是气质呢,这个每个人的理解又不同。
我个人的理解,供大家参考,甲木主木气,就好像出生的牛犊一样,有的是什么?是那种心态,心境,出生牛犊不怕虎啊,但并不具有实质的状态,但是却是是实质的开始。
乙木主木质,没有了那种张扬的心气,但又了坚实的实质和能力。这个可以用来分心人的心性,大家可以仔细体会。
2、 天干动而不居,地支止而不迁。很多人通过这句话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天干是动的,地支是静的,地支不动,不会生克其他的地支,要通过行冲合害的形式产生作用。这个说法是有问题的,这个问题我们后面会详细的谈。
3、 《子平真诠》重天干。《子平真诠》全书都十分重视天干,特别是天干从地支透出来的天干,这个我们后面也会详细的讲,这里明白这本书的主旨表达就可以了。
我们往下看:
原文:而俗书谬论,以甲为大林,盛而易斩,乙为微苗,脆而莫伤,可谓不知阴阳之理者矣。
这句话在我看来,尤其重要。前面的我们正确理解就可以了,但这个段落,如果我们不好好理解,就非常容易"掉坑"。
现在太多的人在讲一套东西:甲木是大树,可以用斧子来砍,可以雕琢。乙木是花草,喜欢阳光雨露的滋润。甲木喜欢用庚来劈甲,然后就可以引发丁火,一个八字上来,如果日干是甲木,又有庚,有丁,那就是劈甲引丁,就是富贵好命。
五行思想是非常典型的哲学思想,是一种抽象的思想,是属性的描述,绝不是具体的某一个事物,也绝不仅仅就代表一个具体的事物。
五行的木,并不仅仅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看到的花草树木;其他的五行也是一样。
虽然,我们在理解五行关系的时候,经常会举例子说:水浇树,树生长,就是水生木,木生火,就是把木头点燃等等那一套形象的说法。这些说法只能用于我们去记忆五行生克的关系,但千万不要认为这是五行生克的本质意义。
我曾经给出过一个关系五行理解的另一种说法:
简单的说,
木的属性是:能量容器的建立,能量的吸纳、储备的过程;
火的属性是:能量的输出过程;
土的属性是:能量输出后的状态;
金的属性是:能量容器被破坏过程(继续能量释放);
水的属性是:空寂的状态(没有能量,等待外界输入);
当然,这种说法也是供大家参考,我用能量来解释五行,因为它是整个世界的终极表现形式。但不管怎样,千万不要用生活中的木火金水去理解五行,起码不要单一的那样认为。
形象理解某些是事物人的本性和惯性,是人类进化的自然结果,但它在很多时候却不是事物的本质。
这样的理解有很多的坏处。
比如:有的流派直接把丙火直接理解为太阳,还认为丁火就是星星。其实他们是从属关系。太阳可以类像(标准的说法是抽象)为丙火,丁火也可以类像为星星,这里单指某种属性相同而言。爆炸、烈火、炙热都可以类像为丙火,灯火、萤火也都可以类像为丁火。但绝不是相等的关系。
如果你把丙火直接与太阳划等号,那么你自然会得出,丙火是太阳,壬水是江河湖泊,你江河湖海再大再厉害,也克不到太阳,所以你会推出这样的结论:
壬水克不了丙火,反而喜欢壬水,反射太阳的光辉,不喜欢癸水,因为癸水是雨水,下雨的时候看不到太阳了。如此附会,好多人竟然觉得很有道理,而把最基本的五行生克原理都不要了。其他的也是一样,什么木有死活之分,活木喜火,怕金,死木怕水,喜金,完全把木曲解了。
如果你掉到这个坑里,学好命理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我们来看,文章最后一句:
以木类推,余者可知。唯土为木火金水冲气,故寄旺于四时,而阴阳气质之理,亦同此论。
欲学命者,必先知干支之说,然后可以入门。
最后一段,很简单,也不需要解释。
《子平真诠》论天干地支可以说是言简意赅,说很有道理,但也需要大家认真的去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