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灸的发展历史:秦汉时期
灸法起于远古,形成于秦汉时期,
出现了以《黄帝内经》为代表的大量著作,涌现了以张仲景为代表的著名医家。
先秦两汉是我国传统针灸医学的重要形成时期。
产生于秦汉之际的医学巨著《黄帝内经》,把灸疗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进行系统介绍,
在《灵枢·官能》中强调“针所不为,灸之所宜”。
它首先在((素问·异法方宜论》指出“灸!者亦从北方来”。
因为“北方者,其地高、陵居,风寒冰冽,其民野外而乳食,藏(脏)寒生满病,其治宜灸”。
说明灸疗的产生与我国北方人居住条件、生活习俗和发病特点有关。
灸疗的适应证包括外感病、内伤病、脏病、寒热病、痈疽、癫狂等。
灸疗的作用具有起陷下、补阴阳、逐寒邪、畅通经脉气血等多个方面。
《灵枢·背喻》还提到灸的补泻之法:
“以火补者,毋吹其火,须自灭也;以火泻者,疾吹其火,传其艾,须其火灭也”。
还提出了艾灸之禁忌证为:阴阳俱不足或阴阳俱盛者、阳盛亢热及息积等。
《黄帝内经》奠定了灸法的基础。
汉代张仲景的著述,有“可火”与“不可火”的记载,其所言之火,亦指艾灸。
张仲景所撰《伤寒杂病论》一书,其内容以方药辨治外感热病及内伤杂病为主,
尽管针灸条文不多,其中《伤寒论》载灸疗7条,《金匿要略》2条,重复出现2条,实为7条,
并且在针灸应用上提出了阳证宜针,阴证宜灸的观点,
仲景指出灸疗宜于三阴经病,或于少阴病起,阳虚阴盛时,灸之以助阳抑阴;
少阴下利呕吐,脉微细而涩时,升阳补阴。
或厥阴病手足厥冷,脉促之证,灸之以通阳外达;脉微欲绝者,回阳救逆。
对灸的禁忌证,在《伤寒杂病论》中提出误治的条文有21条,
其中17条属于三阳篇,误治的原因均与热症用灸有关,
在《伤寒杂病论》119条中指出:
“微数之脉,慎不可灸,因火为邪,则为烦逆,追虚逐实,血散脉中,
火气虽微,内攻有力,焦骨伤筋,血难复也。’,
指出阴虚之人筋骨失于濡养,若用灸法,加重阴虚使病情恶化,故应该慎用。
张仲景具体指出了灸疗禁忌范围则包括太阳表证、阳实热盛、阴虚发热等。
这些对后世医家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东汉末年的著名医家华佗亦长于针灸。
他不但精通方药,而且在针术和灸法上的造诣也十分令人钦佩。
他每次在使用灸法的时候,不过取一两个穴位,灸上七八壮,病就好了。
史载:“若当灸,不过一两处,每处不过七八壮,病亦应除。
摘自《灸法医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