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学生,为何要被严禁?能禁得住吗?

近日,教育部下发今年的高校招生工作通知。再次提出,严禁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并要求各省高招委员要加大统筹协调,严禁各地ZF、学校、培训机构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

对比去年和前年的高招通知后,我发现“严禁各地ZF、学校、培训机构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这个要求,是今年第一次新出现的。

我们都知道,教育部发布的高招通知就是每年高校招生工作的“指挥棒”,每条要求都是有意义的,肯定不是随便写的。那为何今年会新加这一条呢?又释放出什么样的信号呢?

近年来,全国多地都有给高考状元和高分考生发高额奖金的现象,还多次出现巨额奖金,引发社会关注。

比如2018年福建高考文科第一黄亦陈,获得母校晋江养正中学奖励30万元,当地ZF奖励30万元,还有相关企业和商会奖励40万元,总奖金达到上百万元。

比如2020年,云南清华大学校友会及普洱清北书院(我查了下,是所民办教育机构),对2020年普洱市理科状元李明选发放奖励 45万元;对被录取进入全国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普洱班学子们,在本科就读期间每月发放 1500元奖学金。

除了上面举例的这种大额奖励外,几千到几万元的普通奖励更加普遍。比如,2020年高考结束后,浏阳新翰高中花42万重奖优秀高考学子;江西鹰潭罗河镇出资25万元,奖励高考、中考学生和有关教师校长,其中鹰潭市文科状元奖励12000元,录取一本以上的奖励1600元,录取二本以上的奖励1000元。

因为奖励事件多了,就演变出不少极具“商业味道”的炒作,并且还向社会公众传达出一个信号,高考成绩是评判学生的标准,“分高为王,分低为寇”。而这样的信号,恰恰与近年来主流导向要求的正确教育政绩观是相反的,所以“被严禁”是自然而然的。

在转变简单以高考成绩评价学生的做法上,今年教育部还专门提出要求,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只能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用心良苦呀!

严禁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能严禁得住吗?目前,绝绝大多数的高校录取都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历来都是“高分进985,低分进三本”,那既然升学以高考成绩为准,那又为何严禁学校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呢?

高考成绩是学生多年来学业情况的客观反映,虽然一考定成败存在偶然因素,但总体还是科学的、公正的,高考是最公平的考试这点应该没人会反对,那既然如此公正的高考成绩,拿来做学生奖励的标准,又有什么问题呢?

在奖励高考学子这个问题上,我认为适当奖励是益大于弊的,当地ZF、学校、教育机构根据自身财力情况,奖励几千到几万元,我认为可以起到尊师重教、崇尚学习的引导作用。比如上述举例中的鹰潭罗河镇。

当然,那种企业带着明显商业目的的炒作,应该要进行管理和引导。比如2020年8月底,广东茂名高州的一家房地产某企业,奖励市文理科状元各一套80万的房子,并且还对他们的授课老师各奖励5万元,而该企业的项目小区就冠名以“状元府”,这明显就是借高考状元的名声卖房。

另外,出台了“严禁令”也不一定能管得住。当前,很多奖励高考状元和高分学子的奖金,都是企业提出或赞助的,有些直接就是打着企业的名头发的,学校和当地部门也乐得其中,而因为是企业行为,所以这个禁令根本无法管到。所以,今年的高考状元获巨奖的新闻,估计还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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