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
今年2月2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发布。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农业农村发展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三农”工作实现从脱贫攻坚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历史性转移。县域作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基本单元,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于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具有深远意义。
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一方面,5年过渡期内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并逐项分类优化调整,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另一方面,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及时发现和帮扶易贫返贫人口,特别是要对教育、大病致贫和低收入人口予以关注,确保持续帮扶措施到位有效。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关键,脱贫县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是产业振兴。要结合当地实际,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壮大特色种养业。继续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鼓励创新形式,运用互联网直播等形式为当地农产品谋好销路,做大品牌,扩大市场,增加农民收入。要推进农业产业链延伸,强化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立足县域布局特色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快脱贫地区的农业现代化。对于具备开发乡村旅游条件的地区,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保护好当地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发展美丽经济。
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关系到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程中,必须加大力度补齐农村发展的短板。要继续推进脱贫地区人居环境整治,以更高标准为农民提供宜居宜业的美好生活环境。要加强农村电、水、路、物流、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为广大脱贫农民提供便利的生产生活设施。要不断提升脱贫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教育、医疗、就业、社保、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提升,推动城乡公共服务资源标准统一,制度并轨。要加强脱贫农民的培训,提供职业教育、创业指导等,不断提高其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帮助其高质量就业创业。要加强脱贫地区的乡村治理,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当地文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