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封奏折,看尽大明王朝预备仓制度的建立、衰坏与崩塌

引子:

1368年,在文武大臣山呼“万岁”的喧闹中,明王朝建立了。

龙椅上的视野很好,朱元璋能清晰地看见大殿中的每一个角落,和功臣们每一张喜气洋洋的脸。

但朱元璋的目光望得更远,他没有忘记,在大明的山间田野当中,还有无数的百姓在挣扎着生活。他更没有忘记,一旦灾荒来临,这些毫无抵抗力的百姓顷刻间就会家破人亡、流离失所,就如同二十四年前的自己一样。

朱元璋画像

因此,在洪武元年,朱元璋便下诏,令当时的户部尚书杨思义主持,在天下各府县建立“预备仓”,贮存粮食,以备灾荒。

从这时起,以预备仓为核心的明代救荒制度开始萌芽。在之后的二百余年中,这一制度犹如镜子一般,折射出了大明王朝或强盛、或衰败的背影。

今天衔笔就从三封明代奏折入手,给大家说说明代实施预备仓制度过程里的那些人和事。


第一封奏折

《明太祖实录》里,记载了这样一份奏折——

洪武二十五年四月,江西吉安龙泉县递上奏折,说是由于去年当地连遭旱灾、蝗灾、霜灾,百姓饥荒,无法种地,希望皇帝批准,将预备仓中的粮食借给百姓度荒。

明代吉安府地图

奏折递到南京,皇帝很快就作了回复:“诏许之”。

这段史料相当不起眼,一不小心就会滑过去。但若是细细琢磨,却能发现这份奏折反映出了不少有趣的问题——

这封奏折出现在洪武二十五年,离朱元璋下诏设立预备仓,已经过去了二十五年的时间。然而,在这一年之前,明代各类史料中竟然几乎没出现过以预备仓救灾的记载!

难道这二十五年中,年年风调雨顺,没有灾荒?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在这二十余年中,朱元璋极为看重的预备仓,压根就不具备救灾的能力。

一件事办了二十五年才有点成果,着实有点说不过去。按照朱元璋的一贯作风,这就算是严重的消极怠工,不杀上一批,简直天理不容。

然而,翻遍《明史》、《明太祖实录》,都没有找到朱元璋因为预备仓一事惩戒官员的记载。

真是奇哉怪也,难不成朱元璋转性了?

这理由恐怕很难让人信服,至少蓝玉就第一个不信——就在一年之后,“蓝玉案”爆发,朱元璋大手一挥,一万五千多颗脑袋落地——朱元璋的刀快着呢。

蓝玉墓

那只有一种可能了——这件事实在是不好办。

我们把时间往回拨一下,再去看看洪武元年,朱元璋究竟是怎样安排这项工作的:

从这段史料中,我们可以看到,朱元璋虽然给杨思义派了任务,但问题在于:经费从哪里来?粮米如何募集?日常管理谁来负责?出现灾害时如何赈济......?这些关键要素,史料中居然一字没提!

因此,我们可以大概推断出当时的情景——

朱元璋:朕打算在天下各县设立预备仓,逢水旱灾年,便可就地赈济百姓。

杨思义:万岁圣明!

朱元璋:朕打算让你负责这件事,这件事关乎民生,不可辜负朕的希望!

杨思义:臣必定肝脑涂地、死而后已!不过,兹事体大,您还是赐臣一套章程为好。

朱元璋:......天下初定,事情忒多,朕暂时没时间细想,你是户部尚书,且看着办!

杨思义:......我太难了......

这段对话虽然是虚构,但从现存史料中记载的各地预备仓的建立时间来看,杨尚书接到任务后,很有可能只是制定了一套制度,找了几个地方做试点,并把成功经验派发到了各地,至于其他府县执不执行、如何执行,只能听天由命。

虽然说,这一时期的预备仓制度基本上只停留在纸面上,但是朱元璋号称一代雄主,他说出的话,早晚是要兑现的。只不过在兑现之前,朱元璋还有几步棋要走——

第一步棋:查户口。

要实施预备仓制度,就得要贮备足够的粮食。而粮食的来源,无非是百姓、地主、粮商手中的存粮。

这些存粮是百姓生活所需,自然不可能一征了之,要粮食,只能花钱买。

而对于此时的朱元璋来说,钱不是问题,问题是没钱——

朱元璋: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

许多历史普及文在提到明朝初年的财政情况时,常常用“饱受战乱,经济残破”一笔带过。而实际上,要理清明初财政的困局,得从元朝开始捋。

在雍正元年实施“摊丁入亩”之前,我国历朝历代的财政结构虽然多有变化,但总体上还是由田税、丁税、商税、杂税以及官营产业收入等几部分组成。

在这几类收入中,田税以收取实物为主,丁税(即人头税)就成为了朝廷货币收入的最大来源,也是商税、杂税、盐铁等收入的基础。

但丁税的征收问题,在历朝历代都是个大麻烦——为了少交丁税,老百姓使尽了手段,什么瞒报人口、逃户、出家、到大户人家为奴......层出不穷。

百姓将儿女卖为奴 便可少交一份丁税

因此,从秦朝开始,历代都极为重视户籍管理,只有统计出相对正确的人口数量,丁税的征收、考核乃至徭役征发、物资调动才有据可依。这也就是当刘邦打进咸阳,其他将领都在抢夺财物、人口时,萧何却在第一时间去收缴、清查各类档案的原因。

不过,凡事总有例外,而这个例外正好让朱元璋赶上了——在历朝历代中,户籍管理最奇葩、最混乱的时代,就是元朝。

元朝的户籍管理制度,叫做“诸色户计”,简要来说,就是根据等级、从事职业、社会地位、宗教信仰、缴税种类、入籍时间等等等标准,将百姓划为军户、民户、匠户、灶户等数十种不同的户籍种类,这些户籍分管部门各不相同,相互之间既有重叠又有交叉,简直乱得没法看。

忽必烈曾想改革元代户籍 最终也放弃了

举个例子:李三世代打铁,被划做“匠户”,归工部管;李三的手艺好,找他打铁的人变多,挣了些钱,便买了一块地,这下子,李三就同时有了“民户”的身份,要归民部管;李三在地里种了不少生姜,又被划为“姜户”,要专门缴纳“姜税”;李三和隔壁的民户赵四打官司,还得由工部、民部和当地的官员一起“会审”......

在没有计算机和互联网的时代,这种啰里啰嗦、自找麻烦的制度,元朝各级官员竟然也磕磕绊绊地将就了几十年,真是不易。

到了元朝末期,天下大乱,百姓四处流亡,如此繁琐的制度自然执行不下去。于是,当明朝建立时,朱元璋所拿到的户籍档案只能用八个字来形容:“版籍多亡,田赋无准”(《明史.食货志》

这简直就没法干啦!

虽然朱元璋平白背了一口大锅,但户籍关乎朝廷收入,总不能扔着不管。因此,从洪武三年起,朱元璋便派人着手建立户籍档案,制作统计表(黄册),整整忙活到洪武十四年,才把当时的人口数量统计清楚。

万历年间的黄册

户籍统计工作结束了,可朱元璋掰掰手指头,发现丁税等收入加在一起,应付朝廷日常开销都有点费劲,更别说是拿出余钱买粮食了。

没关系,朱元璋还有第二步棋:印钞票。

洪武八年,朱元璋下旨:“现在咱们国家缺铜,各地官员收铜的时候,有时连老百姓的锅都砸啦,再加上还有不法分子私铸铜钱,就闹得铜更不够用。再说铜钱太重,不好携带,太不方便!记得元朝也印过纸币,朕瞧着不错,咱们这就用起来吧!”

明代宝钞

明代的宝钞制度,一直是一众历史学人吐槽的重点对象。特别是经过《明朝那些事儿》的普及,这项制度简直成了明代“恶政”的代表作。

但是,当我们在翻阅相关史料,却能够发现这样几个问题:

朱元璋基本没有什么经济学常识——这是真的;

明代宝钞制度有着极为明显的缺陷和漏洞——这也是真的;

明代宝钞没有一点正面作用,就是赤裸裸地掠夺民财——这倒未必......

众所周知,朱元璋之所以设立宝钞制度,主要是为了解决朝廷收入不足与开支巨大之间的矛盾。据考证,从洪武八年到洪武十七年之间,宝钞的常规开支规模大约在每年180万锭左右,主要用于支付官员俸禄、宗室奉养、士兵的“月盐钱”以及盐户的“工本米费”等方面。

明代庞大的卫所体系

换言之,这些宝钞要么投放在城市和各府县驻地,要么流通在驻军卫所和边境地区,对于占当时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百姓来说,影响相对有限。

而且,朱元璋并非对宝钞贬值的问题毫不知情。在洪武十七年初,由于社会经济回复,朝廷收入增加,朱元璋曾下令停造宝钞。可见,若说朱元璋发行宝钞是为了掠夺民财,恐怕有点欲加之罪的意思。

根据《明太祖实录》的记载,整个洪武年间,宝钞真正泛滥的时期大约是在洪武十九年到二十三年期间,在这一时期,存在着许多大量支出宝钞的记载,仅洪武二十三年,临时支出宝钞的次数就达到了28次之多:

洪武二十三年宝钞临时支出情况

从这些记载中可以看出,明朝廷之所以在这一时期大量支出宝钞,一方面是由于这一段时间内,对元朝残余势力用兵频繁,军费开支急剧增加,另一方面则用在了为预备仓采购粮食,或是赈济灾民方面。

打个比方来说,对于当时的明朝来说,宝钞贬值,如同钝刀割肉,是长期危害;而保障军费开支、建立预备仓赈济灾民等,则是快刀放血,如果不办好,国家基础就可能动摇。

这些藩王都等着朱元璋养活呢

换了你是朱元璋,你怎么办?

所以说,朱元璋发行宝钞,无非是在“两害相权取其轻”原则下的选择而已。只不过问题在于,朱元璋把印钱当做了万能灵药,后世皇帝也是亦步亦趋,才把宝钞制度搞成了一团糟。

总之,朱元璋在拆了东墙补西墙的情况下,忙活了二十多年,总算是将预备仓建立起来了。在之后的数十年中,无数百姓仰赖着这一制度,在灾荒中活了下来,不得不说,这是朱元璋的一大功绩。

正应如此,清代学者孙承泽在其《春明梦余录》中这样说:

备荒之政,莫善于预备仓。


第二封奏折

明英宗正统五年的一天,十四岁的明英宗朱祁镇收到了一封奏折。

看到奏折上面的署名,明英宗心里咯噔了一下——因为写这封奏折的不是别人,正是时任兵部尚书兼华盖殿大学士、领内阁首辅的杨士奇。

杨士奇的这封奏章,正是关于整顿预备仓事务的:

正统五年,这位一代名臣已经七十六岁。早在两年之前,杨士奇便提出告老还乡,只是在明英宗的强力挽留之下,才勉强留任。

整顿预备仓这件事,能惊动这位志在养老的首辅大人,可见,当时的预备仓制度,已然出了大纰漏,到了不得不整改的时候了。

杨士奇画像

然而问题来了——根据史料记载,明代预备仓制度实行最为有效的时期,正是在“仁宣之治”的十年之中。仅看《明实录》,这十年中各地以预备仓赈济灾民的记载就达到上百次。

明英宗有点窝心:爷爷和老爸在位时运行良好的预备仓,到了孙子时怎么突然就不行了?

于是,正统五年,明英宗下诏,派出了一批精干官员,分赴各地,开始整顿预备仓。

顺便提一句,在这批官员中,有一个人在九年之后拯救了大明——他叫于谦。

这批官员临行前,明英宗曾赐给他们“便宜施行”的敕令,在其中提到了预备仓出现问题的原因:

前文说过,这一年明英宗才十四岁,因此,我们基本上可以把这段话视为杨士奇本人的看法。

按照杨士奇的分析,预备仓的主要弊病有两项:其一,管理不善,“不得其人”;其二,存粮亏空,发出去的粮食还不回来。而问题的深层根源,则是权力扩张后的监督缺位——

预备仓制度建立之初,具体管理和运行制度是这样安排的:朝廷出钱买粮、地方政府建立仓储、而管理工作则由民间的“老人”轮流管理。

所谓“老人”,实际上就是乡村中的年龄大、有威望的乡绅、地主等人。从秦汉以降,官方行政机构只到县一级为止,广大乡村的日常运行、教化、调和矛盾等管理工作,都要依靠这些“老人”来运行。

西泠印社中的汉代三老碑,记载了汉代三老的宝贵资料

将预备仓这种关乎民生的物资交由“老人”管理,算是朱元璋的一个创举,而朱元璋这样做,的确有他的合理性:

预备仓设立之初,为了方便就近赈济灾民,要在各县东、南、西、北四个位置各设立一个预备仓,这些预备仓远离县衙驻地,地方官员鞭长莫及,由“年高笃实民人管理”(《明会典》),自然是理所应当。

其次,“老人”熟知乡里情况,发生灾荒时,可以会同地方官员,根据各家的不同情况进行赈济,实现预备仓作用的最大化。

最后,这些老人不仅负责管理、分发预备仓粮,在灾荒平息后,还要负责预备仓粮的收缴,借多少、还多少,以此实现预备仓存粮的循环。

这套制度在纸面上看起来相当完美,但是在运行时,却有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其中最要命的就是日常管理——

由于预备仓所在分散,管理标准也不统一,加之“老人”的责任心也是有强有弱,于是便经常出现预备仓粮食腐烂或是发生火灾等情况。因此,在永乐年间,各地的预备仓就基本都移到了县城之中,但日常管理依然由“老人”负责。

这样看起来万无一失,但后续的问题又随之出现了——

乡村中的“老人”之所以大多能够秉公办事,一方面是“老人”本身的道德与威望,另一方面,“老人”所处理的,都是百姓眼皮子底下的日常事务,百姓的口碑,无形中对他们起到了监督作用。

随着预备仓搬离乡村,百姓自然无法起到监督“老人”行使管理权的作用,而历史无数次告诉我们,指望道德标准来约束人类的欲望,基本等同于做梦。

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从宣德年间开始,就逐渐出现了“老人”与地方官员沆瀣一气,编造虚假户籍,贪墨救灾粮食的情况,甚至在一些地区,预备仓房都被这些“老人”侵占,成为了他们的私产。

这些“老人”贪墨救灾粮食,肯定是不打算还的,自然想方设法地要将亏空落在百姓头上,于是就出现了以下情况:

百姓还不起——预备仓粮食就减少——无法有效赈济百姓——灾情难以遏制——百姓更加还不起——预备仓粮食更少......

嗯,很完美的死循环。

因此,明英宗年间预备仓弊病丛生,实质上是问题不断累积后的集中爆发。

明英宗:朕也是背锅的!

在明英宗正统五年至六年的这次预备仓整顿中,明朝政府主要采取了追讨欠粮、变卖库存杂物购进粮食、整修仓库等等手段,这些办法虽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却从一定程度遏止了预备仓制度的崩坏趋势,使其在接下来的数十年中能够继续发挥一定的救荒作用。

除了这些手段,明朝政府对预备仓原先的“官办民营”的方式进行了修正,将预备仓的收支工作委任给了地方官员,而“老人”只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同时,朝廷也将预备仓粮食归还数量作为官员升迁之前的考核项目之一,要求预备仓粮到期未收回者不得离任,情节严重的还要严厉处罚。

这一办法,本意上是让地方官员重视预备仓,然而,随着时间推移,这个办法逐渐变了味,最终导致了预备仓制度的彻底崩坏。

这种荒诞的情况是如何发生的呢?


第三封奏折

明代中后期,有一个很有趣的现象:但凡某一件事,朝廷三令五申,地方官员天天忙活,基本上最后都是一团糟;那些放手不管的事情,反而运行得挺好。

这种情况,衔笔管它叫做“无效执行”,用大白话说,就是管不到点上。

有人可能要说,既然官员们天天忙活,怎么会是无效执行呢?难道明代官员都是傻子?

且不忙辩论,我们来看一下明初时,一项制度是如何运行的——

制定《大明律》,是朱元璋一生相当得意的一件大事。为了保证《大明律》的执行,朱元璋除了严格刑罚执行之外,还先后颁行《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大诰武臣》四部案例汇编,用讲故事的方式,在官员和百姓中普及《大明律》,这才使大明律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光绪版大明律

而明代中后期是怎样的情况呢?我们以预备仓为例,来看看那些花样百出的补充制度——

正统六年,预备仓粮食归还情况纳入官员升迁标准;

成化七年,朝廷对预备仓存粮数量做出明确规定,要求每里积粮“多者五百石、少者三百石”;

弘治三年,朝廷再度修改政策,以按照州县人口数量,制定了为数不等的存粮数量,最多的达到了十九万石;

弘治十七年,再次细化了预备仓粮来源、官员考核、发放标准等程序;

正德三年,又一次要求落实官员考核,甚至要求官员自掏腰包补足预备仓的亏空;

......

制定了这么多政策,明代中后期的预备仓运行情况究竟怎么样呢?

万历二十一年,户科给事中王德完写过一篇《救荒无奇及时讲求以延民命疏》,其中是这样说的:

“今天下内外蓄藏、可指而数也.....岁当丰穰、尤可偷生、一遇凶荒、便填沟壑。昨年四方灾沴盛行、蠲赈不遗余力、然囷倒庾竭、莫可谁何,顷以抚臣请赈饥漕粟二万石,尚且难之......”

堂堂大明王朝,连赈灾的两万石粮食都掏不出来,着实有点太惨了。

明神宗:国家穷不要紧,朕富得很!

朝廷不断要求,官员不断忙碌,而预备仓政依旧乱套,百姓依旧难熬......明代中后期,就是这么一副滑稽景象。

其实,从前文提到的那些补充制度倒推上去,就可以知道,明代中后期的预备仓制度,实施的肯定不怎么样。

为何朝廷三令五申的预备仓政会败坏到这种程度呢?在王德完的这篇奏折里,也提到了原因:

“朝廊之上,宵旰咨嗟;郡邑之间,仓皇跼蹐。积贮无素,常自懊悔。及灾伤甫起,年谷方登,上下嬉娱,绝口不谈积粟。惟幸天灾之不至,罔虞荒政之不修。”

这就说得很不客气了——灾荒来了,便愁得抓耳挠腮,后悔没有存粮,可一旦收成好了,就“好了伤疤忘了疼”,又把储粮备荒的事扔到脑后......用现代的说法,这就是典型的“懒政”。

基层官员懒政,朝廷也好不到哪去。前文说到,明代朝廷多次调整地方州县的存粮数量标准,然而却没有考虑到各州县的实际情况,只是按照面积或是人口,简单粗暴地制定一个标准便了事。

为了应付考核,地方官员要么想方设法征敛民财,要么破罐破摔、毫不作为,更有甚者,为了保证预备仓存粮数量,在地方发生灾害时,或瞒报灾情、或拒不赈济,坐看灾荒蔓延发展。

明代官员

官员不作为,百姓就得自己想办法。在嘉靖、万历年间,许多地方已经开始设立“义仓”,自发筹备、存储粮食以备救灾。这样的行为虽然在第一程度上补充了预备仓的不足,但同时也说明,这一时期,朝廷的信用已经基本破产,百姓们在无可依靠的情况下,只能自己拯救自己了。

朝廷政策脱离现实,基层官员懒怠无为,在这样的双重打击下,明代的预备仓制度终于走向了彻底崩塌。

尾声:

崇祯十三年,整个大明北方地区被水、旱、蝗、瘟轮番侵袭,流民四起,各地官员无可奈何,请求赈济的奏章如同雪片一样飞向朝廷。

内忧外患之下,崇祯皇帝掏了又掏、挤了又挤,从内库中凑出可怜巴巴的三万银子,发往河北、河南、山东等地救灾。

但就在崇祯皇帝凑银子的时候,李自成突破明军包围,进入河南。瞬息之间,“迎闯王,不纳粮”的歌谣传遍中原,星星之火,终于可以燎原。

李自成画像

不知道在这时,崇祯皇帝有没有怀念起他的祖先所设立的预备仓?

参考文献:

《明史》

《元史》

《明实录》

《明会典》

《皇明经世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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