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词话》(下称《金瓶梅》)作为一部深刻揭露晚明社会现实的长篇世情小说,在中国小说发展史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第一次比较自觉地脱离了此前英雄传奇、神魔小说描写虚幻世界中的人物和事件的传统窠臼,而着力于以细腻的笔触刻画当时社会的芸芸众生和生活百态,从而开辟了现实主义的创作道路,对以后小说的进一步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金瓶梅》的艺术成就,已得到了学术界的高度重视。但是,此书究竟作于何时?学界却长期众说纷纭,“嘉靖说”和“万历说”仁智各见,莫衷一是。时至今日,关于《金瓶梅》的创作年代,仍是一个不解之谜。《金瓶梅》对晚明时事的指斥,是以“历史小说”的外在形式实现的,其表面上的背景年代在北宋末年。笔者在严格按照《金瓶梅》的叙事时序对故事发展进行编年考察的过程中,注意到:有数处纪年干支与所处的宋代故事编年大相龃龉,另外,还有一些纪月、日干支也与编年之实明显不符。这是作者偶然、无意的疏误呢,还是有着某种深刻意蕴?经过系统考索和动态分析,笔者认为,这些相对于宋代纪年而言的“舛误”干支,正是《金瓶梅》的时代密码之所在,其真正归宿在明代。实际上,作者已经将自己创作《金瓶梅》的大致历程,刻意以似误实真的奇妙形式记录在书中,呈现于广大读者面前。一、第一——三十回:
写于嘉靖二十三——二十七年(1544——1548)
第十二回,潘金莲请刘瞎子回背,时在政和四年甲午,但刘瞎却说:今岁流年“甲辰”。有的论者认为,这一流年之误“当为对算命先生之嘲讽”①。此论殊为不然。按书中实述,在经刘瞎厌胜后,金莲与西门庆果然“似水如鱼,欢会如常”,达到了预期效果。可见,在作者笔下,刘瞎还是有“真才实学”的。退一步讲,即便作者果真立意去讽刺刘瞎子学识浅薄,又何至于极言其就连本年干支也茫然不知呢?!第二十九回,吴神仙为西门庆算命时,说:今岁流年“丁未”;第三十回,官哥出生,书中又明记:宣和四年(显误)“戊申”。实际上,按照故事的宋代编年,此二事均发生于政和六年丙申。“甲辰”、“丁未”、“戊申”,这是《金瓶梅》中最先出现的明确标示故事发生当年所在的三个纪年干支,竟然每出皆误,统统脱离了北宋末年的时间轨道。然而,如果抛开故事编年的束缚,就不难发现,它们其实是次第相承,具有自系统性的。这种现象表明,这三个纪年干支既非作者的偶然疏误,更非作者用于讥讽算命先生的手段,而是另有深意的。更耐人寻味的是,潘金莲的生年、西门庆的纳音之误,也恰能在“甲辰——丁未——戊申”这一年代序列中得到落实。按书中多处叙述,西门庆生于丙寅,属虎;吴月娘生于戊辰,属龙;孟玉楼生于甲子;李瓶儿生于辛未,属羊。这是与他们之间的年龄关系相契合的,可以在北宋末年的时代区间中找到相应的对应年份。潘金莲属龙,比西门庆小两岁,与月娘同庚,按说其生年也应为戊辰。但是,在第三回,时当政和三年,金莲25岁,西门庆却说金莲与月娘一样,都生于“庚辰”;至第十二回,其时已在政和四年,金莲26岁,厌胜之时,刘瞎子也说她生年为“庚辰”。相对于人物的宋代生年系统而言,金莲的生年“庚辰”显然属于一个不折不扣的“异类”。“庚”、“戊”二字在整体字形、笔画繁简方面的差别不可谓小,却一误再误,不可能出于作者的无意笔误或刻工的偶然刊误。按照中国传统的虚岁计龄原则,由生年“庚辰”推算,至金莲25岁时,正是“甲辰”之年。就年龄来看,这与第三回正相吻合,而与第十二回相差一岁。尽管如此,金莲的生年之误已足以证明厌胜当年为“甲辰”决不是无所凭依的空穴来风。再看西门庆的甲子纳音。所谓纳音,是指与人物生年相配合的命相,以两年合一年,在算命先生的卦辞中每每谈到。如,第四十六回,卦婆卜龟,说月娘“戊辰己巳大林木”,玉楼“甲子乙丑海中金”,瓶儿“庚午辛未路傍土”,皆准确无误。西门庆既生于丙寅,纳音应为“丙寅丁卯炉中火”才对,然而,第二十九回,吴神仙为西门庆算命时,却断其为“城头土”命。实际上,此命中的肖虎者生年当为“戊寅”。崇祯本显然已注意到了这一纳音之误,径自将“城头土”命句删去,而改其生年为“戊寅”。这个“戊寅”同样也超出了人物的宋代生年系统的合理范围,但与金莲的生年“庚辰”却是协调一致的。以此为始,下推至西门庆27岁与金莲奸通之时,正在“甲辰”;而到算命之年“丁未”,为30岁,与西门庆自称的“29岁”仅多出一岁。可见,西门庆的纳音之误与编年中的误出纪年“甲辰”、“丁未”等也是遥相呼应、相互保证的。合而言之,潘金莲的生年之误、西门庆的纳音之误表明,作者在推算其年龄时,是以“甲辰——丁未——戊申”这一年代序列为实际依托的。再者,作者对《水浒传》中一位玩笑中的人物的生年、属相的着意改写,也暴露出从“甲辰”年予以推算的迹象。众所周知,《金瓶梅》是从《水浒传》中借出一支而衍成巨帙的,其起首数回在故事情节、叙述文字上多由原著承袭而来。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却特意改易了一位人物的生年和属相。在《水浒传》中,潘金莲与西门庆的情事起于政和六年初。西门庆乍见金莲,即心心念念,思谋占有,王婆说替他撮合一门亲事,“那娘子戊寅生,属虎的,新年却好九十三岁”。其中的“娘子”生年“戊寅”应指景祐五年,到当年实际只有79岁,与93岁相去甚远。可见,王婆只是顺口胡诌而已,原是当真不得的。所以,西门庆说“这风婆子,只要扯着风脸取笑”。可是,在《金瓶梅》第二回,作者将此事提前到了政和三年阳春三月,并把王婆的这句话改为:“那娘子是丁亥生,属猪的,交新年恰九十三岁了”,从而使这位戏言中的乌有“娘子”为之面貌大改。既属戏言,作者又何必非要煞有介事地如此做作?由“丁亥”至政和三年,其实只有67岁。张竹坡评本将“丁亥”改为“癸亥”,则到当年已91岁,与93岁接近。但问题在于,“丁”与“癸”的字形差异如此之大,在作者手书时或传抄、刊刻中致讹的可能性极小,使人难以相信“癸亥”符合于作者本意。惟有以“甲辰”为基础,才能找到作者这番改写的较为合理的解释:其一,由“丁亥”下推至“甲辰”,这位“娘子”78岁,与《水浒传》中的实际年龄差同。如此,作者改作的目的或为立足于“甲辰”,去扣合原著中人物的实际岁数;其二,从“甲辰”上溯到“乙亥”,则“娘子”实得90岁,与93岁大体相符。这样,作者改写的用心应是以“甲辰”为依托,着意去拉近与虚拟年龄的差距以求大致吻合,只是在抄本流传或刊刻时,“乙”讹成为字形相近的“丁”字。无论哪种情况都表明,作者对戏言中“娘子”的生年、属相的改写,是以“甲辰”为立足点进行推算所造成的。另外,书中出现的三个非主要人物的属相、年龄与故事编年的巨大偏差,也恰恰能够在“甲辰——丁未——戊申”这一年代序列中获得准确定位。《金瓶梅》中人物属相、年龄的错乱,是一个有目共睹的事实。总体算来, 其错乱不实者竟达十之五六。如以人物的属相为据,其年龄大多不过上下相差一岁。然而最先出现的三个非主要人物的属相、年龄的错乱情况显然要严重得多,竟然凭空小了二、三岁之多。第十四回,时在政和五年,冯妈属狗,应为58岁,李瓶儿却说她56岁;第二十二回,仍在同年,宋惠莲属马,应26岁,但文中却记作24岁;第二十四回,政和六年,大丫头属牛,应为20岁,可书中却说17岁。这三人的属相、年龄的出处恰处于写潘金莲“甲辰”算命的第十二回和西门庆“丁未”算命的第二十九回之间。若从“甲辰”的次年即“乙巳”予以推算,各人的属相、年龄竟是丝毫不差。反过来说,这三人的属相、年龄与“乙巳”完全相应,实际上填补了在“甲辰”和“丁未”之间的一个空白环节。由此观之,作者对这些人物属相、年龄的推算,正是以“甲辰——丁未——戊申”这一年代序列中的“乙巳”年为真实依据的。综上所述,“甲辰”、“丁未”、“戊申”这三个“舛误”纪年,既是作者改写《水浒传》中原有人物的内在根据,又是作者规定人物的生年、属相和计算年龄的现实基础。它们的“现形”,绝对是暗伏玄机的。前已述及,《金瓶梅》指斥晚明时事,是在北宋末年的虚拟历史时空中进行的。而由“甲辰”、“丁未”、“戊申”这三个干支组成的年代序列,既以明确的现在时态面目出现,绝不可能是作者对又一个虚拟的历史年代的另外一重设置,其位置不属于历史,而应在现实,即作者自己生活、创作于其间的明代晚期。作者在创作过程中,是以当时现实生活中的实有纪年干支作为推算人物生年、属相和年龄的立足点的,换言之,这三个干支实际上体现了《金瓶梅》的简要创作历程。这才是它们的真实意蕴。就目前掌握的资料看,有关《金瓶梅》存世的最早记载见诸袁中郎在万历二十四年(1596)十月写给董思白的信中,云:“《金瓶梅》从何得来?……后段在何处?抄竟当于何处倒换?幸一的示。”②据此可知,当时袁已从董处借读并抄录了此书的前半部。“甲辰”、“丁未”、“戊申”出于前30回,其对应年份无疑应在万历二十四年前。在此前百余年的时代范围内,这些纪年干支仅出现过一次,由此可核定出各回的相应创作年份:
基于《金瓶梅》前几回均抄自《水浒传》,必费时无多这一基本事实,并考虑到第二回“娘子”生年、属相和第三回潘金莲的生年、岁数均与“甲辰”相应的因素,嘉靖二十三年甲辰应可定为《金瓶梅》创作的初始年份。
这就为以下寻索大量纪月、日干支的实际出处提供了重要的参照系统。
需要提及的是,早在半个多世纪以前,姚灵犀先生就从戏言中娘子的生辰和“甲辰”之误的种种迹象,怀疑《金瓶梅》“作书之年,即为甲辰,实即万历三十二年也”③。当时姚氏或许尚未获见袁中郎书,因而将“甲辰”误指为万历三十二年,但其思路,却是弥足可贵的,可惜一直没有引起学界应有的重视。近年来,有人认为《金瓶梅》中人物属相、年龄的立足点在“壬辰”,并由此“壬辰”——宋政和二年推至彼“壬辰”——明万历二十年,判为此书的始作之年④,显然是难以成立的。二、第五十二——八十回:
应写于嘉靖四十年——隆庆六年(1561——1572)
第五十二——八十回,随着故事情节的进展,作者借书中人物之口,陆续点明了当年某些月份、日期的具体干支,计有16处之多,成为叙事时序中的细部标志。这种现象,在明清两代的通俗小说中,是绝无仅有的。查诸宋代历日,所有这些月令和日干,与当时所处的故事编年无一相合。这原本也是情理中事。因为,尽管《金瓶梅》表面化的历史背景在宋代,但小说毕竟不是历史,作者完全没有必要认真到去翻检四百多年前的北宋时代的老皇历。然而,对于这些月、日干支,作者如此郑重其事地加以注明,说明它们不大可能完全是作者随意臆造的产物。这些月令、日干,设非全部,至少也应有一部分是有其实际依据和出处的,应当与作者自身的现实生活存在着某种内在的、密切的关系。从情理上讲,它们应是作者当时从手边所有、能够看到的年历中查检而得的结果。按明制,每年岁末,新一年的年历才在经皇帝御览后,颁行全国。这种情况,在《金瓶梅》中也多有反映。由此不难想见,在当时作者可以很方便地看到并且伸手可及的是当年的年历,除此之外,在年初还可能留存有上一年用过的旧年历,年底还会有次年的新年历。这也就意味着,作者进行创作的时间与这些纪月、日干支的所在年度是大致一致的。如果能够寻索出这些月、日干支在晚明的归属年份,即可推断出作者据此记录的年份,亦即创作年份应当在同年,或稍有前后。第五十二回,吴月娘要拣“壬子”日服药求子,金莲遵嘱查看历日,说:“今日是四月廿一日,是个庚戌日”,“二十三是壬子日,交芒种五月节”。查在嘉、隆、万三朝(1522——1620)近百年的时间里,以四月廿三日为壬子的年份有四个,即嘉靖四年、四十年、万历二十年、四十六年。那么,这个“壬子”日究当取自何年呢?台湾魏子云先生认为是万历四十六年⑤,黄霖则认为属万历二十年⑥。实际上,这两种说法,均无任何实在证据,尤其是魏说已明显超越了《金瓶梅》最为宽泛的成书年代下限(东吴弄珠客序作时间“万历丁巳季冬”即万历四十五年十二月),更不堪据信。笔者认为,此处的“壬子”当归于嘉靖四十年。对照上文所指出的第三十回“戊申”年的对应年份即创作年份嘉靖二十七年,在这四年中,嘉靖四年已明显超前,而万历二十年、四十六年则过于滞后,皆不可能,惟有嘉靖四十年与之顺序相承,尽管其间存在着一定的时间距离,但应属合理范围。这表明,嘉靖四十年是这一“壬子”的真正出处,换句话说,第五十二回当写于嘉靖四十年前后。第五十九——六十四回,围绕着官哥儿、李瓶儿之死,高密度地出现了八个日干和两个月令。第五十九回,官哥儿死于八月廿三日,徐阴阳说此日“月令丁酉,日干壬子”,宜“二十七日丙辰”掩土;第六十二回,李瓶儿病亡,当日为九月十七日,徐阴阳批书云:“今日丙子,月令戊戌”,“宜择十月初八日丁酉午时破土,十二日辛丑巳时安葬”;至第六十三回;瓶儿首七时,乔大户等众亲朋所献祝文中曰“九月庚申朔,越二十二日辛巳”;第六十四回,周守备等合卫官员上祭,祝文又云“九月庚申朔,越二十五日甲申”。由于农历中月份有大小之别,日干排序相应不同,所以,对这八个日干须分月查考,才有实际意义。据查,自嘉靖以至万历,与八月两日干相合的年份有隆庆五年、万历三十年,与九月的四个日干相合的年份只有隆庆五年,与十月的两日干相合者有嘉靖二十四年、隆庆五年。显而易见,隆庆五年对于这八个日干具有惟一的适应性。不仅如此,八、九两月的月令“丁酉”、“戊戌”,也正与隆庆五年合榫。这么多的月、日干支恰独与隆庆五年相吻合,而且隆庆五年又正与以前的嘉靖四十年相顺承,显然绝非偶然巧合,而是由作者套用隆庆五年日历所造成的。第八十回,西门庆死后,水秀才所撰祝文云“二月戊子朔,越初三日庚寅”。经查,嘉靖至万历年间,与这两个日干相合之年有三:嘉靖二十五年、隆庆六年和万历三十一年。从时间关系上看,此处当为记隆庆六年之实。亦即,第八十回应执笔于隆庆六年。此外,还有日干、月令各一个,在合理的年代界域内是无从落实的。第七十三回,潘金莲效仿月娘,希图服药生子以固宠,检得“(十一月)二十九日是壬子日”。但在嘉、万间,与之相合者只有万历三十六年,这显然与以上干支的归属年份扞格不入,不可能是其创作年份。笔者揣测,这一“壬子”的落空,或与作者惩恶扬善的创作意旨有关,以刺讥金莲命该无子。从月娘、金莲的求子日均选在“壬子”这一天来看,“壬子”的特定寓意在于“人子”。但二人善恶有别,结果自然不同,故作者笔底春秋,暗加臧否。月娘一向正派宽容,且又颂经好善,其求子之愿终得实现,这毋宁说是作者的有意褒奖。而对于有杀夫、通奸、私仆、乱伦等诸多恶行的淫妇潘金莲,作者则故意违其所愿,随意定某日为“壬子”,万历三十六年只是巧同而已。至于第七十九回吴神仙算命时说“正月又是戊寅月”,也不合于隆庆五年或六年。据笔者考察,《金瓶梅》中人物算命的说辞多系作者从当时流行的各种命书中抄引而来。此处的月令“戊寅”即属此类,不是真正出于作者笔下的独立创作(详见另文)。为清晰起见,现将第五十二——八十回中出现的这些月、日干支及其归属年份亦即创作年份列表如下:
综合起来看,《金瓶梅》前80回的创作年代自嘉靖二十三年至隆庆六年(1544——1572),历经29年。无论此书的后20回是否仍出于原作者之手,全书的最后完成时间总要晚一些,最早也在万历初年。有一种观点认为,《金瓶梅》是作者在某段较短时期内一气呵成的“急就章”,这显然是不切实际的。或许,有人会以为一部小说的创作竟有三十余年之久,似乎太长了些。其实,在中外文学史上,似这种创作年代跨度较大的情况是不乏其例的。比如,日本江户时代的著名长篇小说《南总里见八犬传》,就是作家曲亭马琴(1767——1848)花费了28年时间写成的。《金瓶梅》洋洋近百万言,正是作者倾耗几乎半生心血所精心营构的一部长篇巨著。《金瓶梅》创作年代的确定,为破解作者之谜提供了一个重要参证。由此,我们可以对作者的生活年代及其创作过程获得更为清楚的认识。早在晚明时期,一批较早读过《金瓶梅》的文人墨客,如谢肇淛、屠本畯、沈德符以及廿公等,均异口同声地称作者为嘉靖时(1522——1566)人。但是,由于在他们的记述中多有“相传”、“闻”等字眼,带有某种程度的不确定性,使一些后代学者对此颇有存疑。时至本世纪三十年代,随着《金瓶梅》成书年代“万历说”的异军突起,作者也相应地被界定为一个主要生活在万历年间(1573——1620)的人。从《金瓶梅》的创作年代来看,作者的主要生活年代无疑是在嘉靖年间,明人的记述是可信的。《金瓶梅》用行云流水般的写实笔法,以细致入微地描写西门庆的家庭生活为中心,辐射到当时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展示了一幅明代中晚期社会生活的真实画卷。鲁迅先生高度赞扬其艺术成就,说:“作者之于世情,盖诚极洞达。凡所形容,或条畅,或曲折,或刻露而尽相,或幽伏而含讥,或一时并写两面,使之相形,变幻之情,随在显见,同时说部,无以上之。”⑦毛泽东则更称赏此书反映当时社会生活的历史真实性,指出:“《金瓶梅》……写了明朝的真正的历史”⑧,“在揭露封建社会经济生活的矛盾、揭露统治者和被压迫者的矛盾方面,《金瓶梅》是写得很细致的”⑨。不言而喻,创作这样的一部书,既要有扎实的文学修养,更要有深厚的社会阅历和生活基础。按古人所谓“三十而立”的说法,作者开始《金瓶梅》的创作时,至少不应小于30岁。如前所述,《金瓶梅》始作于嘉靖二十三年,据此前推,作者的生年应不晚于正德十年(1515);第八十回写于隆庆六年(1572),其卒年必然更在其后,约在万历初年。这个区间应可成为核定作者资格的重要条件之一。作者创作《金瓶梅》前80回的动态过程,事实上已经由叙事时序中与“舛误”干支相应的六个年份凸现出来。其中,嘉靖二十三、二十六、二十七年以及隆庆五、六年,均前后相继,但却都与嘉靖四十年之间的年代差距较大。这说明,《金瓶梅》的创作进度是不均衡的。大略言之,前30回用了5年时间,第五十九——八十回用了2年,这样的创作进度应属正常;相形之下,第五十二回前20回、后6回竟分别用了约12年、9年,进度未免过慢。《金瓶梅》的创作年代之所以拉得如此之长,在很大程度上与此相关。这种创作迟滞现象的出现,显然不可能完全缘于作者自身的创作状态的主观因素,更主要的应当是由于某些客观条件的制约,使作者赖以进行创作的正常的环境和时间条件未得到应有保障的结果。也就是说,在嘉靖二十七——四十年、嘉靖四十——隆庆五年这两个区间的某段较长时间内,由于某些具体原因,比如科考应试、就任外官等,作者曾经长期搁笔,以致《金瓶梅》的创作过程出现了中断。在真正的作者身上,应当存在着能够与之形成对接的生活经历。在对《金瓶梅》作者的考索中,这个环节应予以格外注意。总之,与名宋实明的故事格局相统一,《金瓶梅》中纷呈叠出的“舛误”年、月、日干支实际上包含着令人欣喜的真实内容,是作者以似误实真的奇妙形式对其创作历程的简要记录。[附记]本文写于数年前,其后屡经修改。近读日本学者荒木猛先生《关于<金瓶梅>执笔时代的推定》(《徐州师范大学学报》1997年第1期)一文,见其分析角度和结论与本文第二部分基本一致,但论证思路有异。另外,荒木先生仅论日干而未及月令,且在查考日干所属年份时多有失误,诚为缺憾。故,本文第二部分仍予完整陈列。① 张家英《<金瓶梅词话>故事编年考察》,《绥化师专学报》,1991年第1期。③ 姚灵犀《<金瓶梅>著者及其年代之质疑》,载《瓶外卮言》,天津:天津书局1940年;转引自周钧韬编《<金瓶梅>资料续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205页。④ 参见黄霖《<金瓶梅>作者屠隆考》,《复旦学报》,1983年第3期。⑤ 参见魏子云《<金瓶梅>编年说》,(台湾)《中外文学》,1980年第11期。⑥ 参见黄霖《<金瓶梅>成书问题三考》,《复旦学报》,1985年第4期。⑦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鲁迅全集》第9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第180页。⑧ 转引自陈晋主编《毛泽东读书笔记解析》,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417页。⑨ 转引自龚育之等《毛泽东的读书生活》,北京:三联书店1986年,第204页。
文章作者单位:河北工程学院
本文由作者授权刊发,原文刊于《傅憎享、杨国玉<金瓶梅>精选集》,2015,台湾学生书局出版有限公司出版。转发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