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获得需求的理解需要制定需求提供者准则?

在实施GJB5000需求管理的实践“获得对需求的理解”时,标准给出的子实践中就有“制定辨别合适的需求提供者的准则”。只是这个子实践随着目标评价法的实施,并没有被严格执行下去。

但是,在即将发布的GJB5000BB中,再次将制定需求提供者准则列入到活动实例当中。这将意味着如果没有合适的理由对这个活动实例进行裁剪,制定需求提供者准则这条实践就应当实施。

为什么获得需求的理解需要制定需求提供者准则?这是因为在很多时候软件项目总是要面对很多客户,而不同类型客户的素质和背景都不一样,客户之间有时没有共同的利益,甚至利益有冲突。

所以在需求开发的过程中,需要对不同的客户需求进行权衡。而权衡的标准就是客户对项目成功的影响程度以及对高层次需求的满足程度。

总是有些客户比其他人对项目的成功更为重要。

制定需求提供者准则就是要对多方客户对项目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序,找出那些对项目成功影响程度最高的人。如果那些不重要的客户需求与重要客户的需求一致,那么可以采纳,如果不一致,则可以不采纳。

这就是制定需求提供者的原因。

而对于实施GJB5000的组织来说,需求提供者通常都是软件所在的组件/系统设计师。虽然一个型号项目的设计师系统是确定的,但有时候也会因为新人的加入,导致某些组件/系统设计师不能很好地履行需求提供者的职责,这时候可以与项目负责人协商,扩大需求提供者的范围,寻求熟悉该组件/系统业务的其他设计师加入需求提供者行列中,以更好地完成需求开发活动。

对于此类组织来说,需求提供者准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 熟悉软件所属组件/系统背景以及相关的业务领域知识;

  • 应为软件所属组件/系统设计师。

这正是:

如果客户不唯一,提供需求难统一

客户区分重要性,制定准则方可行

参考书目:基于PMBOK的软件项目管理方法研究,作者:周贺来,出版社: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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