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说老上海的“娼妓”,人数近万,多为“苏扬”两帮

老上海之所以有娼妓,也是和封建主义、帝国主义的反动势力分不开的。远在清朝道光皇帝以前,上海尚未开埠,就有西方洋人乘船前来,他们以大量钱财利诱一些贫家妇女供其蹂躏。上海初期的娼妓大多居住城内,大部分都在十六铺沿黄浦江一带活动。1810年至1850年,十六铺一带的妓院陆续移至城内老北门东沉香阁左近,不仅招待洋人还兼接待国人,属于半公开的卖淫性质。租界开辟后,公共租界虽有部分妓院,但都不是公开营业的,1864年太平天国革命失败后,曾国荃等倡议内陆各都市开设妓馆,而上海租界的外国统治者,为了繁荣市面,也鼓励娼妓迁入租界。因此福州路胡家宅一带妓馆林立,逐步扩张至东西昼锦里附近各里弄内。租界当局规定定期向妓馆收税,每年四季,按季交纳16元,准其领照营业,并在工部局内特设花捐班专门负责管理这些场所,这就是上海有公娼的一个开端。

公娼也分有等级,以“书寓”为上等,次为“长三”,再次为“么二”,也有雉妓(野鸡)虽然也上交赋税但不称为公娼。“书寓”对外称为“词史”,通常唱昆曲或弹词来陪酒陪客。“长三”称为“校书”或“先生”,开始唱昆曲,后改弹词,最后又改为唱京剧。

19世纪末期,上海娼妓逐渐增多。那时就逐渐没有“书寓”这个名称了。后来,“长三”妓院也更名为“书寓”。凡到书场会唱,都由“长三”担任。“长三”承“书寓”的例规,以“卖嘴不卖身”为标榜,仅仅应征出场。到菜馆歌唱陪酒,或在院中开宴招客,俗称“吃花酒”或“做花头”。这还不以满足治游者的要求,因此“么二”妓院逐渐兴起而成为主要的卖淫市场。

“么二”妓院最初开设于福州路萃秀里,辛亥革命前逐渐扩张,向东西地段分散迁移,一部分迁至跑马厅、南京西路居仁里,另一部分迁到河南路棋盘街。从1912年至1926年,上海娼妓随着租界的畸形繁荣而日益发展。据1915年春上海《中华新报》载,曾向公共租界工部局正俗科调查,当时“长三”妓女计近1229人,“么”妓女计有505人,雉妓(俗称野鸡)计有4727人。此外“花烟间”妓女有1005人,广东妓女有250人,“钉棚”妓女有30人。

以上公娼与私娼,合计有7791人。其中“长三”妓院尚有房侍及娘姨、大姐等,人数约在2000以上,而暗娼“台基”、“淌牌”等无从稽考者,都还没有列入其中。辛亥革命以后的“长”妓院,迁入福州路会乐里对过的三元坊、六马路的久安里、汉口路的民和里,以及小花园、清和坊、迎春坊、福裕里、福致里、福祥里、乐余里、同春坊、汕头路沿马路等处,每家门首高挂花标,标别妓女的名称。

上海妓女大体上分为“苏帮”与“扬帮”两类,“苏帮”多属“长三“妓女,扬帮则以雉妓为多。此外尚有“广帮”及“甬帮”,但人数仅占苏扬两帮的10%左右。

妓女的来源可以分为三种:一种是亲属得了身价卖给老鸨的,名叫“讨人”,此辈除嫁人外,终身没有人身自由;一种是“押帐”的,由父母或妓女本人问老鸨借了一笔钱,以身作抵,立契规定年月,非至期满,不得赎身,可是有些即使满期,而老鸭凭借流氓恶势力不准赎身,直到妓女“人老珠黄”才放弃;一种是老鸨以自己的女儿为摇钱树,人称为“小本家”的。

从“五四”运动到大革命前后,上海进步人士受着时代潮流的冲击,发起“废娼运动”。租界当局迫于舆论压力,只得装腔作势地于1922年声言修订租界娼妓领照章制,并称限期实行禁娼。章程修订后,内容主要是:凡属“长三”妓院,一律改名为“书寓”,不准留客住夜,并且逐年以“摇珠”(抽签)的方式减少妓院,限期若干年全部禁绝。其实,只在以后两年内抽过两次签,约减少60余户,并未彻底执行。

禁娼后,“长三”妓院营业衰落,但形形色色的暗娼又代之而起,总体有一下几种形式:

1. 响导社:响导社是一种变相的卖淫事业。从1925至1941年,响导社由三家扩张到500多家,大多开设在云南路、广西路、汕头路、浙江路一带。每家都向工部局领有照会,可以公开营业,其中规模较大的,有“导女”多达数百名,全部挤在一幢三上三下的大房屋内,屋内装有无数电话分机,不分属夜,听取各处菜馆、旅馆叫喊,也有派人到各旅馆房间内发十卡片招揽生意的。“导女”应征前往,规定每小时代价法币一元,会唱的加倍,但经过老板层层剥削,“导女”只能分到两成。

2. 歌场:歌场的产生,是在北伐前后的时期。首先有九江路的时代歌场,继起的有高乐、华乐、天宫、爵禄、大华、新乐、长乐等家。歌场开市时,由“歌女”挨次唱京剧一段,点戏的人必须出资一元,与“书寓”会唱名异实同。点戏客人,志不在听歌,唱罢一段,必须在客人旁边陪坐,可以跟随客人出外活动,歌女背后大多有债权人,随时监督着她们的行动。歌女有了身孕,大多找不到孩子的父亲,还得失业一段时间。

以上响导社与歌场,到抗战前后时期,其人数已超过一切娼妓的总和。工部局虽停止“长三”妓院的抽签,不再继续禁闭,但“长三”已趋于自然淘汰,而由暗妓和变相卖淫事业业取而代之。

1915年上海“野鸡”(也是暗娼中的一种)人数有4720人,超过“长三”妓女的总数3倍。此外还有流动私娼和半公开的私娼,她们日夜在各公共场所活动,为数更多,无从统计。

自从抗战胜利以后,上海涌到了无数美国兵,他们到处寻花问柳,因此变相娼妓又增加了如下的几种:

1. 吉普女郎:她们以陪伴美国兵同坐“吉普卡”(Jeep),招摇过市而得名。夜晚常至各大饭店或酒吧间,伴随美国兵跳舞,她们有中外国籍,中国籍的懂得几句外国话,属于“咸水妹”一流(即专供美兵泄欲的妓女,门口挂盏奶白色电灯为标志)。

2. 吧娘:抗战前,上海就有许多“酒吧间”,分布的地区很广,系外国人酗酒淫乐之所,尤以外国水兵为多。酒吧间雇有伴酒伴舞的女人,称为“吧娘”。“吧娘”中外国籍都有。1932 年正俗科登记的“吧娘”,有1153人。1945年美国兵卷土重来,“百老汇”首先开辟了最大的一所“酒吧间”。

1949年上海解放后,在人民政府对妓女集中教育、安排就业的英明政策下,上海妓女才得到新生,社会面貌为之一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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