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发现,谈修养(1)
大凡美学家、艺术家都称根雕艺术是一门“发现”的艺术。多年的艺术实践所达到的共识是可喜的,但究其根底,“发现”不是根雕艺术的专用语,其它艺术门类中很多成就蜚然的艺术家,都十分看重“发现”在艺术创作中的地位。从外国的米开朗琪罗、罗丹、摩尔,到中国的齐白石、刘开渠、吴冠中等,都在谈艺论中提到发现对艺术创作的重要性。
发现,是人类审美感受和审美意识极其重要、极其复杂的生理和心理过程。发现必具备的先决条件是主、客观的存在和相互作用。如果只有自然形态和枯根朽木,没有一双懂艺术的慧眼去 发现它,那么,再美的自然形式也是无意义的。反之,只有艺术的慧眼,找不到具有自然形式之美的材料,也不会有艺术作品的产生。
发现,因人的社会地位、职业、学养、情趣、审美修养不则而存在着千差万别的个性差异。
鲁迅先生曾写过这样精彩的文字:“美国的石油大王决不知道北京拣煤渣的老太太的辛酸;饥区的灾民决不去种兰花的;贾府的焦大也不爱林妹妹的”。人的审美感受和层次也同样如是。艺术家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他们发现后第一感知需求是精神上的:它的自然形式是否美?是一种不带任何功利意义的需求寻求感官和精神上的愉悦。这是艺术家与常人在发现意义上的本质区别。“人们对客观世界的一身的特点要求艺术家在感觉方面具有特殊精细敏锐的感受力和鉴别力。”《美学概论117页》发现一件原始的枯根朽木,不同的艺术家有着不同的感知情绪,由此而产生的想象及创作理念也是千差万别的。这样,也就有了艺术作品品位的高低之分,雅俗之别。这种区别源于艺术家学 识的深浅、阅历、情感个性、审美修养的多年积淀。
发现,虽是人瞬间的对客观存在的感知反应,却是人素质和修养长期积淀的验证。勇枯根朽木处处有,人人都能在有意无意之间发现它,但能感知这美与不美,可否做为艺术的载体,这就是艺术家的本领了。作为艺术的创作者,一定要具备这种可从自然形式中发现美的“慧眼”自然形式中的美,是有规律可循的。自然形式中具有节奏、韵律、均律、对比统一、比例尺度的东西是有艺术灵性的人才可发现的,也只有美的自然形式才可以做为艺术的载体。
发现,提炼美的事物和自然形式,并非是某些“名家”所言的“根艺之宝,宝在天然”而一言了之的。如果“天然”的都是美的,都是“宝”,那就不需艺术家,不需要艺术家具有审美的慧眼了,更不需要美术院校的教师喋喋不休的向学生讲述形式之美的规律了。谁要是能拣到一块“纯天然”的树根,然后一刀不动地将它变得“栩栩如生”, 那他就一定是大艺术家了?!商业炒作语不是理论,它从根本违背了艺术的基本法则和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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