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些成功人士发迹后,喜欢写字练书法?

书友提问:为什么有些成功人士发迹后,喜欢写字练书法?
答:两种附庸风雅。
作为褒义词,成功人士无需再为生计发愁,能够支配自己的时间,通过练书法来提高审美,或可达到修身养性的目的。
作为贬义词,博取好的名声(诸如“多才多艺”、“德艺双馨”、“德才兼备”之类)粉饰自己,另外还可能为了某种利益目的。
如果成功人士不是将书法作品作为商品,借助自己其他方面的名声进行售卖,大可归于前者,反之则要归于后者,无论是以公益的形式,还是其他形式。
事实上,这两类成功人士都存在,有的为了修身养性,有的却是为了利益目的。
刘德华是80后的回忆,作为香港书协的一份子,他完全可以凭借在演艺圈的名气,为自己的书法作品定个好价钱,但他没有,无非是给好友(梅艳芳)写块墓碑、给自已的或好友的电影写个片名罢了。
演员孙俪比之刘德华,书法则显得专业不少,无论篆书、隶书,还是楷书皆善,但从未听说过谁谁谁有她的题字,有她的作品。
演员夏雨、歌手郑智化,经常可见他们在社交平台上晒自己的临摹作品,但也未听说他们将自己的作品拿出来售卖。
有人说:“事业再成功,有再多的钱,也无法弥补内心和精神的空虚。这时写字学书法便成了一剂良药,慰籍心灵。”笔者比较赞同这种说法。
赵本山、张铁林、姜昆等名人则不然,他们的字经常出现在各大拍卖行和画廊,有的一张几万元,有的几十万,有的甚至上百万,当然其中不乏以公益的名义售卖的。虽说公益是在做好事,但毕竟水平有限,有些根本称不上书法。
退一步说,如果他们不是名人,即便是将作品拿出来做公益,也没人愿意买,这是事实。
另外,借名气将作品拿出来做公益,一幅字卖几十万,别人掏钱,最后自己还成了大善人——既要好名声,又不用掏钱。
与其这样,直接捐款岂不是更方便,古天乐不练书法,人家仍是慈善大使。
当然了,笔者更愿意将“附庸风雅”视作褒义词,尤其是在成功人士发迹后练书法的这件事上,但有些却让人不得不将其作为贬义词。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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