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水

李若水(1093年-1127年),原名若冰,字清卿,洺州曲周县(今河北省曲周县)水德堡村人,靖康元年为太学博士,官至吏部侍郎,曾奉旨出使金国。靖康二年随宋钦宗至金营,金人背约,逼钦宗易服。李若水怒斥完颜宗翰,被害,时年三十五。后南宋追赠观文殿学士,谥忠愍。有《李忠愍公集》。

徽宗宣和四年(1122年),为元城尉,调平阳府司录,济南府教授,除太学博士。钦宗靖康元年(1126年),为太常博士。既而使金,迁著作佐郎。使还,擢尚书吏部侍郎兼权开封府尹。

《宋史· 卷四百四十六 · 列传第二百五 · 忠义一》

李若水,字清卿,洺州曲周人,原名若冰。上舍登第,调元城尉、平阳府司录。试学官第一,济南教授,除太学博士。蔡京晚复相,子绦用事,李邦彦不平,欲谢病去。若水为言:“大臣以道事君,不可则止,胡不取决上前,使去就之义,暴于天下。顾可默默托疾而退,使天下有伴食之讥邪?”又言:“积蠹已久,致理惟难。建裁损而邦用未丰,省科徭而民力犹困,权贵抑而益横,仕流滥而莫澄。正宜置驿求贤,解榻待士,采其寸长远见,以兴治功。”凡十数端,皆深中时病,邦彦不悦。

靖康元年,为太学博士。开府仪同三司高俅死,故事,天子当挂服举哀,若水言:“俅以幸臣躐跻显位,败坏军政,金人长驱,其罪当与童贯等。得全首领以没,尚当追削官秩,示与众弃;而有司循常习故,欲加缛礼,非所以靖公议也。”章再上,乃止。

钦宗将遣使至金国,议以赋入赎三镇,诏举可使者,若水在选中。召对,赐今名,迁著作佐郎。为使,见粘罕于云中。才归,兵已南下,复假徽猷阁学士,副冯澥以往。甫次中牟,守河兵相惊以金兵至,左右谋取间道去,澥问“何如”?若水曰:“戍卒畏敌而溃,奈何效之,今正有死耳。”令敢言退者斩,众乃定。

既行,叠具奏,言和议必不可谐,宜申饬守备。至怀州,遇馆伴萧庆,挟与俱还。及都门,拘之于冲虚观,独令庆、澥入。既所议多不从,粘罕急攻城,若水入见帝,道其语,帝命何?行。桌还,言二人欲与上皇相见,帝曰:“朕当往。”明日幸金营,过信而归。擢若水礼部尚书,固辞。帝曰:“学士与尚书同班,何必辞。”请不已,改吏部侍郎。

二年,金人再邀帝出郊,帝殊有难色,若水以为无他虑,扈从以行。金人计中变,逼帝易服,若水抱持而哭,诋金人为狗辈。金人曳出,击之败面,气结仆地,众皆散,留铁骑数十守视。粘罕令曰:“必使李侍郎无恙。”若水绝不食,或勉之曰:“事无可为者,公昨虽言,国相无怒心,今日顺从,明日富贵矣。”若水叹曰:“天无二日,若水宁有二主哉!”其仆亦来慰解曰:“公父母春秋高,若少屈,冀得一归觐。”若水叱之曰:“吾不复顾家矣!忠臣事君,有死无二。然吾亲老,汝归勿遽言,令兄弟徐言之可也。”

后旬日,粘罕召计事,且问不肯立异姓状。若水曰:“上皇为生灵计,罪己内禅,主上仁孝慈俭,未有过行,岂宜轻议废立?”粘罕指宋朝失信,若水曰:“若以失信为过,公其尤也。”历数其五事曰:“汝为封豕长蛇,真一剧贼,灭亡无日矣。”粘罕令拥之去,反顾骂益甚。至郊坛下,谓其仆谢宁曰:“我为国死,职耳,奈并累若属何!”又骂不绝口,监军者挝破其唇,噀血骂愈切,至以刃裂颈断舌而死,年三十五。

宁得归,具言其状。高宗即位,下诏曰:“若水忠义之节,无与比伦,达于朕闻,为之涕泣。”特赠观文殿学士,谥曰忠愍。死后有自北方逃归者云:“金人相与言,'辽国之亡,死义者十数,南朝惟李侍郎一人’。临死无怖色,为歌诗卒,曰:'矫首问天兮,天卒无言,忠臣效死兮,死亦何愆?’闻者悲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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