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公休没休完,剩余年休假可延长!为集团关爱点赞!
后台有粉丝向小编发来一份有关员工切身利益的文件,粉丝想询问小编这份文件的真实性,并看怎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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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文件叫《关于做好员工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和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发文单位是LT集团的防疫办;发文时间是2021年1月26日。文件号是(防疫办〔2021〕5号)。从文件的完整性来看,并经小编证实,是集团正式发文。
文件的绝大多数内容是围绕“疫情防控”和“就地过年”展开的。春节前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国资委等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集团公司党组也做了具体的部署。的确这个春节很多单位都为员工就地过年做了大量的后勤保障工作,员工们也纷纷响应号召,有的还积极参与到春节引流的实际工作中,为抗疫和生产做出了双重贡献。在此向你们表示感谢。
在本文的最后部分,有一个小部分是“(四)、为就地过年员工补齐春节假及延长2020年未休年假”。这里的一句话应该是这位提问粉丝更关心的内容。
文件原文说到:对于就地过年的员工,在春节后视疫情变化和工作安排,原则上另外补给3个工作日的春节假期;对于2020年未完成年休假的员工,剩余年休假可以延长。以上两项假期可以在2021年5月底前调休使用,不影响2021年休假天数。
小编解读
对于上面划红线的部分,小编这么解读:
1、这份文件是LT集团关爱一线员工的又一具体举措,咱们要为集团大力点赞!
2、先来说前半句:“对于就地过年的员工,在春节后视疫情变化和工作安排,原则上另外补给3个工作日的春节假期”,注意这里有个“原则上”,和“视疫情变化和工作安排”,所以这三天,主要是看单位怎么安排,个人不用过分追求。但是,如果是春节期间加班加点了,领导要酌情考虑给予另外时间调休。
3、再来说后半句:“对于2020年未完成年休假的员工,剩余年休假可以延长。”这句话本身并不难理解,但是怎么理解这句话的前提,可能会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理解是仅针对“对于就地过年的员工”;第二种理解是针对所有的员工。(这句话前面的标点符号是个分号,如果是个句号,或者干脆另起一段就更容易解读了)
4、正常理解,延长2020年剩余年休假不应该和春节就地过年有必然的联系。本身,2020年受疫情影响,很多同志取消了原定的休假计划,加上旅游、出行本身也受诸多限制,所以这句话应该可以解读为对所有员工(特别是2020年假未休完的)适用。
5、具体的,可以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文件最后还强调并要求,各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公司有关部门将检查本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的将予以问责。
为集团关爱举措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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