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律师普法之合同诈骗罪
程律师普法之合同诈骗罪
程国饶律师 18605757586
绍兴柯桥地区多面料贸易企业,企业日常经营中也会遇到诈骗行为,企业需引起重视,先看以下案例。
一、案例
2016年6月至7月,彭某同徐某、焦某经事先商量,租用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北市场三区三楼609号门市部,以”奇美特布艺”和”焦秀垠”名义,经电话联系后,采用货到付款、先少量购买货物并支付货款再诱使供货商发货的方式,骗取江苏省吴江丝而美纺织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共计货款为1645351.82元(价值为1828201.09元)的各类坯布。被告人彭某等人在取得布匹后,拒不支付货款,将其中货款为1173341.81元的坯布送绍兴永丰印染有限公司加工染色,在拖欠绍兴永丰印染有限公司302186.82元印染费的情况下,将染色加工后的布匹低价销售,直至关闭门市部逃匿。
后法院判决被告人彭梅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彭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及退赔所骗取所有款项。
二、程律师分析:
柯桥有很多企业遇到过上述案例情况,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可以聘请律师做法律培训,而在发生交易时应做资信调查,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然后确定欠款额度及交易方式,务必签订合同并保留交易证据。上述案例中犯罪嫌疑人骗取货款已超过100万,给企业造成了巨额损失,而根据刑法规定该金额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最终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2、《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部分罪名定罪量刑情节及数额标准的意见》
57.刑法第224条 【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数额在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合同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合同诈骗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⑴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⑵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⑶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⑷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⑸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
⑹严重情节的其他情形。
合同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合同诈骗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⑴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⑵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⑶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⑷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⑸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
⑹特别严重情节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