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段子:奇事一件,冤死者的尸体被杀数日后一直聚集在船下,所谓的“阴魂不散”变成了真实,可见因果不爽,报应及时。类似的恶性犯罪事件,《夷坚志》讲了不少,看来宋代江湖着实险恶。
【原文】:
绍兴八年,丹阳苏文瓘为福州长乐令,获海寇二十六人。先是,广州估客及部官纲者凡二十有八人,共僦一舟,舟中篙工、柁师人数略相敌,然皆劲悍不逞,见诸客所赍物厚,阴作意图之。行七八日,相与饮酒,大醉,悉害客,反缚投海中,独留两仆使执爨。至长乐境上,双橹折,盗魁使二人往南台市之,因泊浦中以待,时时登岸为盗,且掠居人妇女入船,无日不醉。两仆逸其一,径诣县告焉。尉入村未返,文瓘发巡检兵,自将以往。行九十里与盗遇,会其醉,尽缚之。还至半道,逢小舟双橹横前,叱问之,不敢对,又执以行,无一人漏网者。时张子戬给事(致远)为帅,命取舟检索,觉柁尾百物萦绕,或入水视之,所杀群尸并萃其下,僵而不腐,亦不为鱼鳖所伤。张公叹异,亟为殓葬。盗所得物才三日,元未之用也。(张庭实德辉说。)
宋高宗绍兴八年(1138年),丹阳人苏文瓘做福州长乐县(现长乐市)令,有一次,他一举抓获了海寇二十六人。这事儿开始的时候,是有广州的客商(估客)和押运官府物资的一些人,加起来共二十八人,他们一起租了一条船,船上的篙工、掌舵的水手等人也差不多是这个数,“船家”都是强劲彪悍的不法之徒,他们看到租船客商带的物资丰厚,心里就起了歹意,打算抢劫。船走了七八天,船家跟客商们一起喝酒,商人们大醉,都被船家所害,他们被船家反捆双手扔到海中。船家唯独留下两个仆人帮他们做饭。等船来到长乐县境内,一对船橹折断了,匪首派两个人去南台买船橹。匪徒们停船等待新船橹的时候,还经常登岸抢劫,还抢夺附近居民的妇女到船上来侮辱,整天喝的大醉。两个仆人跑了一个,他直接到县里告状。当时县尉下乡入村还没回来,苏文瓘下令巡检兵出动,自己带队前往现场,走了九十里,兵卒跟匪人们遭遇,正赶上匪众都醉了,于是全部捆上押回;走到半道,又碰上一条小船,上面有两只船橹横在前面,兵卒上去呵斥询问,买船橹回来的匪徒无言以对,又被抓住一起走,结果全体匪徒,无一漏网。当时张子戬给事(名致远)正做福建大帅,他命把船找来检查搜查一番,感觉船舵尾部有很多东西缠绕着,有人下水检查,发现所有被杀人的尸体都聚集在船下,尸体已僵硬,但都没有腐坏,也没有被鱼鳖所伤。张子戬惊叹这样的异状,马上殓葬了这些死者。盗匪们抢到这些物资才三天,还没来得及贩卖或使用。这个事是张庭实(名德辉)说的。【祥宏点评】:张致远(1090—1147),字子戬,一说字子猷(两字相仿,定有传抄讹误),福建沙县人。宣和三年中进士第。绍兴五年(1135年),知福州;给事(中),类似于朝中高级顾问,侍从官,正四品,一度是正三品;丹阳,江苏县名;估客,一般指商人;船橹折断,已示不吉,这些匪徒胆大包天,很快遭了报应,从故事描述,这二十几个冤死鬼“阴魂不散”,尸体都一直追着盗匪的船;南台,是福建闽江流域第一大岛屿,在闽江福州段南北两港之间,即现在福州市仓山区全境。说明在宋代,南台那里有渔船部件交易市场;这些匪徒已坏到家,不仅目无王法,肆意杀人,还明目张胆抢掠妇女,真是活的不耐烦了;县令可发巡检兵,表明了县令的权力范围,巡检兵通常属于军卒,本来此事应该由县尉负责,赶上他不在,苏文瓘代责,当然成就大功一件;从这故事可以看到,因果不爽,报应及时,诸恶莫作,看好己心。全本夷坚志,点开免费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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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坚志》简介:
宋代大文人洪迈编撰的《夷坚志》是中国古代志怪笔记小说的顶峰。它卷轶浩繁,包罗万象,流传至今仍保存了206卷共2700多个宋代事件,是中华传统文化最伟大的宝库之一。
《夷坚志》的时空观深契佛法、修证地圆融道家,与宋代文化领先世界的历史地位相一致。表面看,它是一本奇人、异事、神怪大全,本质上又是最真实细腻的宋代社会生活实录,极具文献价值。
宋代社会生活塑造了此后中国人的心灵格局,《夷坚志》仿若是中国人的心灵大海。人们平时沉浮其中,茫然不觉,一旦凝神静思就会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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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祥宏谈夷坚系列之10-从《夷坚志》谈宋代的社会犯罪)
(参考音频:来自“宋朝一小时”音频专辑@喜马拉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