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七年》系列(31):反正早晚要上床的
与我一起做一个爱学习、愿成长的人
此系列为半自传体小说
故事半真半假
真真假假
由读者自行判断
作者不给答案
阅读全文约需15分钟
文/晏凌羊
听人说,一对情侣想要考察对方是不是能与自己白头偕老的人,一定要一起出去旅游一次。
旅途中会发生各式各样的突发情况,而且无七大姑、八大婆可以求助。一起出游的过程中,我们可以从各式细节中,看出来对方的品行如何、解决问题的能力怎样、两个人是否合拍。
我当然不会错失这样的考察机会,一次不够,至少得两次、三次。
就这样,我们相约第一次出游。
旅行的第一站,就是韶关丹霞山。那会儿,全国第一条高铁——武广高铁刚刚开通,我们从广州去到韶关,就是坐高铁去的。下了高铁站,还得转车,当天去的话,有点晚了,我们决定第二天再转车过去,就先在市区开了家宾馆住了下来。
那会儿,我们俩都没啥钱,自然也不舍得住价格很贵的宾馆,只是找了一家“还过得去”的。我们开了一间标间,一人睡一张床。
我心想:“会发生点什么吗?还是再拍拖一段时间吧,不然太快了。”
就连去洗澡,我都一而再、再而三叮嘱他:“你不可以过来哦。”
一进浴室,我把浴室门关得死紧。
在要不要啪啪啪的这种事上,女人永远吃亏,因为怀孕的风险都是女人担的。在我还“不想”的阶段,我可不想被他占便宜。
整个晚上,他果然很乖,只是在睡前说了一句:“半夜你害怕的话,不要找我哦。”
我说:“姑奶奶我从11岁开始就住校,一个人赤手空拳来到这个城市打拼,一个人住了不知道多少个日夜。出差的时候,也大多是一个人住一间房,我害怕个啥?只要你不动我,我就不害怕。”
我没说出来的下半句话是:“如果你动我,那我就让你出去买套。”
可是,他就是不动我。
我按捺不住了,主动跑去他的床上。
我钻进他的咯吱窝,命令他:“抱着我睡。”
他伸出胳膊,搂住我,但不敢有进一步的动作。
敌不动,我也不好意思动。
我心想:“今晚就先好好睡吧。明晚我再测试下,你到底是不是个gay,反正,相处到这一步,早晚我们都是要上床的。”
然后,我就沉沉地睡去了。
第二天起床,我说:“坐怀不乱啊,好样的。”
他这才说,昨晚没睡好。被我枕着胳膊,上半夜不敢动,怕我会醒。睡到下半夜,看我睡得死沉,他胳膊实在麻得不行,才轻轻地把我头挪开。
我差点笑岔气,随即觉得自己找到了一个全天下最懂得尊重女孩子的男生。
如果一个男人在热恋阶段,都能忍得住我的这种诱惑,那么,结婚后,他可能也可以抵挡住别的女人的诱惑。
我当时确实是这么想的。
事后想来,是我天真了。
次日上午,我们先是逛了南华寺。
下午,才坐车去到了丹霞山下,并找了一家民宿住了下来。
当天是来不及上山了,我们随便找了家档口吃了点饭,就住进民宿房间里休息。
这一次,我自作主张定了大床房:一个房间里,只有一张双人床。
我的意图很明显:我就是想发生点什么。
那家民宿里连个电视都没有,我们那会儿又没有智能手机可以玩。山下很冷,入夜后天更冷,我蜷缩成一团,往他身上钻。
他身体僵直着,一动不敢动。
我说:“你带套了吗?”
他回答:“没有。”
我心想:他这操作也对,如果他随身带着套,会让我怎么想啊。
我说:“那你现在出去买吧。”
他立马懂了,飞快地钻出被窝,麻利地穿上衣服和鞋,咚咚咚就跑出去了。
过了几分钟,他又跑了回来,把门关得很严实,躺回我身边:“那我来了?”
那一夜,我觉得浑身哪儿都很别扭,身体像是生出很多的枝丫来,感觉到处都戳得慌、硌得慌,手手脚脚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搁……反正,就是觉得别扭。
事毕,我说:“我感到不舒服。”
他说:“没关系,你这是不习惯。”
我心想:“算了,虽然体验不好,但这事儿也是需要磨合的吧。”
我再问:“你会不会觉得我很随便啊,才认识这么久,就跟你上床。”
他说:“别这么说。你情我愿的事情,你要随便,那我也是随便。”
我心想:很好,这个人不双标。
因为这两个答案,他又成功地把我给他打的印象分,往上加了两分。
一夜无话。
次日一早,民宿老板听说我们要游玩丹霞山,就极力劝说我们走他介绍的小路,说是可以省五分之四的门票钱,还省得走从民宿到景区大门那长达两三公里的路。
我们一开始觉得这种逃票行为不大好,可后来在楼下等了半天也没等到去景区大门的公交车,那段路也没有什么出租车或摩的经过(那会儿智能手机都还没普及,更没有滴滴车)。
看着在民宿里住的其他客人陆陆续续跟着老板进了山,又听老板娘说“丹霞山很大,再不走可能太阳下山了都没能从山上下来”,我们动摇了。
给了老板160元,老板就带着我们去走小路。
王木木把我们所有的随身包都背在自己身上,走在前面给我开路。怕荆棘划伤我皮肤,他不停地扒开灌木丛,让我畅通无阻地通过,自己的胳膊却被荆棘划出一道道伤痕。
那会儿,景区查得不是很严,当地村民对进山的路又很熟,很快就把我们带到了景区主干道上。
我们俩一路爬山,一路给彼此拍照。天很冷,但我们心里是热的。山很陡峭,但我们连爬山都没放开彼此的手。
爬到山顶,大概是下午四五点的光景。夕阳从西边照过来,染得群山一片金黄。我们在山顶遇到了一个玩摄影的大叔,让他帮我们拍了很多合影。
大叔走后,我们在山顶静静地依偎着站了一会儿。那一刻,我感觉全世界的光和暖,都汇聚在了我心里。
下山的路,走起来倒是很快。我们住在夕阳最后一缕余晖,以元阳石作为背景,拍了很多照片。
我还跟王木木开起了黄色玩笑:“嗨,你看,那个,像不像你们男人的,那个。”
王木木很害羞地回答:“是有点像啊,怎么会这么像呢。”
我说:“这是一块很有理想的石头。”
王木木问:“怎么有理想了?”
我说:“它花了三十万年的时间,从旁边那座山分离了出来,就是为了变成如今这样子。你们所有的男人,都比不过它。你们那是肉长的,它是石头做的,而且,它比你们更硬、更持久。这就是一块很有理想的石头。”
和王木木在一起,我总觉得我是在“姐弟恋”。哪怕是开个黄色玩笑,也是我主动出击,他几乎很少这么说话。
当然了,女人这么说,显得热辣,而男人要是开黄腔,则很容易显得猥琐……这或许,也是他不敢在言语上造次的一个原因。
认识他的时候,全国几乎每个省份,我都去过一两个城市,而他从小到大没有出过广东,他也不是很喜欢旅游,只是在追求我的阶段,假装自己很爱旅游。
可是,相处到这种时候,我早就不在乎他肚子里没几两墨水。
只要他能哄我开心,我管他肚子里有没有墨水呢,我有就行了。不然,到了这种场合,他要是抢我台词,我得多烦。
我会喜欢上王木木,有两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是因为他的颜值。
他的眉眼跟我喜欢了很多年的、演段誉的陈浩民很像。
我把段誉这个形象投射到了陈浩民身上,再投射到了王木木身上,以至于我都跟王木木在一起几个月了,我始终记不大清楚他的真实长相。
那时候,我闭上眼睛,我试图回想他的样子,可映入脑海的,始终是“陈浩民版的段誉”。
男人好色,很容易遭遇美女蛇。女人好色,也很容易遭遇美男蛇。现在想来,我的这段婚姻之所以失败,很大程度上是我太好色了。
我会喜欢上王木木,第二个原因是他控制欲不旺盛、包容性又很强的性格。
我真的很烦话多的男人,很烦知道点知识就跟我显摆的男人,更烦动不动就跑来教训和指点我的人。
尤其是对后一种人,我真的是一秒都没法忍。在网上,基本上我遇到一个就拉黑一个。
如果是不好拉黑的熟人,一旦他们开始在我未主动求助的前提下突然出言指点我,我对他们的好感度会直线下降,直至为零。
当年会和王木木在一起,也是因为那时候他从来没想过要指点我。在一堆爹味爆棚的人中间,我觉得拥有这种不“好为人师”品质的男人,简直就是一股清流。
他从来没想过要控制我、干涉我,给我充分的自由。在他面前,我可以轻松地做自己。这一点,我之前交往过的男友,很少能做到。
一起出门,他全程帮我背包、提包,而我的包又是女式包,他丝毫没觉得这有啥。换夏宇和黎山,这是能上纲上线到“男性尊严”的事儿。帮我提一下女式包,就会让他觉得自己不爷们儿了、变娘了。
我年轻时候特讨厌一种男的:女朋友手比较忙时(可能在接电话,可能需要补妆或者打开笔记本工作),让他帮女朋友提一下包,他就觉得影响了自己大男子气概的。
他们就觉得,一个大男人,提一个女里女气的包,会被行人侧目,自己会很没面子。虽然,“被行人侧目”完全是他们自己的幻觉。又不是帅得惊天动地,谁爱盯着他们看?
有的人还宣称:我帮你搬砖都可以,让我帮你提包不行。男人就应该有男人的样子,你看看那个帮女朋友提包的男的,看起来就像个娘炮,多恶心。
当然了,一个连包都不肯帮女朋友提的男人,大概率上也不会帮你搬砖。回头等你怀孕了,弯不下去腰,他们也不会帮你系鞋带,因为这又影响到他们的大男子气概了。
这类男的,大多内心自卑而虚弱,只能通过外界的评判来确立内心的自信。同时,又爱慕虚荣,屁大点事都能上纲上线。
跟这类男的在一起,女人可能会很累的。
王木木个子并不高,但我这种主要看脸的人,倒不是特别介意男人的个子。但是,很多男人却很介意女方比自己个儿高,俨然女方个儿高,他作为男性的尊严就受到了挑战。
就这个问题,我曾经问过王木木:你会嫌弃女的比你高吗?
他说,不啊,只要人家不嫌我矮。女方个子高点,还能改良后代基因。
种种细节,让我觉得他是一个心量宽大、懂得尊重女性的人,至少,不会动不动就为点鸡毛蒜皮的破事儿上升到“男性尊严”。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或受不了的一挂人。
我们最终会被谁吸引,跟自己的喜恶高度相关。
我知道王木木吸引我的点,就在于颜值和性格,但是,我真的至今都不知道他为什么那么喜欢我。
也许,仅仅是因为,以他那时候的外在条件,我是他能够到的综合条件最优秀的女孩子?
要知道,在遇到我之前,别人给他推荐的相亲对象是超市收银员。
那时候的他,没房没车、颜值不错但个子矮,学历、阅历、收入各方面条件都很一般。而我的外在条件、学识阅历等等,各方面都是优于他的,又处于正当好的年龄,相貌、身材都不会给他丢脸,只是因为被感情所伤,我身心疲惫,只想靠岸。
拍拖边考察的阶段,我当然不忘记考察王木木的家庭。
怕我直接见他爸妈,表现得不适应,他先找了一个他家人都不在家的时间,邀请我去他家。
那时我住在珠江新城边上,他家则住得稍远一点,那边地铁都还没开通。
第一次去他们家,说实话,我对他家的家居环境感到万分不适应。
他姐姐已经出嫁,他、弟弟和父母住在一套楼梯房里。
一进门,就看到满地凌乱的鞋。房子装修风格是二十年前的,光线也不大好。
我心想:“如果我跟他结婚了,才不要住在这里,必须要住我自己婚前买的房子。虽然小,但至少装修风格是我喜欢的,而且离我上班的地点很近。”
趁他家里人没回来,我们又在他小房间里用掉了一只避孕套。这一次,我总算感觉不那么别扭了,从身体上接受了他就是我的男朋友。
他翻出他以前的照片给我看,又翻出以前他前女友给他写的信给我看。
他只是分享,不是炫耀。
对他的过去,我没有那么强烈的兴趣,但他的这个行为,还是让我觉得他没把我当外人。
在这一点上,我们俩价值观倒是挺类似。现任的过去,是现任生命中的一部分历史。我们都不介意跟彼此分享过去有过的经历。对于前任,我们不刻意提起,但也无需刻意回避。
有一次,一个朋友告诫我们俩:“不要跟你的现任谈起前任,对方会介意的。”我和王木木相视一笑,根本不觉得这算是什么雷区。我们是否介意,也根本不是由外人说了算的。
那会儿,王木木很愿意跟我分享他生活中发生的一切,真的把我当成他“最好的朋友”。
那会儿微信还没兴起,他在街头看到个乞丐都会拍下来给我发条彩信:“胖妞,这个人好可怜,我捐了五块钱。”
回老家,他用手机拍下邻居小孩吃柠檬的画面发给我:“胖妞,你看这个小孩子被柠檬酸到的表情有点好玩。”
我哪里想到,才不过一年多的时光里,他不再跟我分享心事,并且在心里埋藏了杀伤力那么大的一个惊天秘密呢?
而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彻底成为了他的“外人”,他和她才是“共犯”,才是“同谋”。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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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线小作者(比如我)看完这些伟大作家的作品,Ta只会有一种停笔的冲动:就你那点三脚猫功夫,你还显摆个屁啊。
你费劲九牛二虎之力也无法攀爬到顶的高山,人家只需轻轻一跃。你上哪儿说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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