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的三篇列女传,就是一部女性的迫害史,残酷至极

《列女传》三字可谓是臭名昭著,代表了封建礼教对女性的残害。最早的《列女传》是西汉刘向所作,虽有贞顺节义,可也兼顾仁智贤明。后世续作的《列女传》重心则渐渐向贞顺偏移,尤以《明史·列女传》为最。

《明史·列女传》分为三篇,前后讲述了两百多位女性的故事。其中结局还算美满的只有第一篇中的五位——两位男扮女装的“花木兰”、两位舍身救母的打虎英雄以及改嫁的一位孝女。

列女仁智图

正是通过描述女性壮烈的行为,悲惨的结局来宣扬其所鼓吹的道德体系。总结下来无非是三点:不行,贞洁,孝道。

不行

意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避免和家人以外的男性接触。

某县夜里发了洪水,乡人仓皇而起奔走相告。部分男子没来得及将衣服穿好,故而赤裸着上身。一户人家的女主人看见后自觉失节就拒绝逃生,即使丈夫乡邻百般劝阻也无用,最后坐在家中溺亡。与之类似的还有一对姐妹,抱着木头在江中漂浮。被救上来后看到了裸露身体的男性,毅然转身投江。

投井

诸如此类,数不胜数。有因被郎中无意触碰到而用利斧自斩其手者;有因他人夸赞而自剜眼者;有因丈夫去世而远离人世久居荒野者;有因乱兵将至不满男女杂行逃亡而撞石投江者!

这些无疑都向女性描述了一个充满“危险”的世界。想要不违反社会的道德体系,想要完完整整的生存下去,想要安全,就只能不出于闺门,将活动范围限制在自家狭小的空间里。

贞洁

不行”其实也是贞洁的一部分,但我认为应该将其和贞洁分开。前者是作为客体的世界,后者则是主体的认知。

贞洁牌坊

在任何一种文化里,贞洁都值得歌颂,但过犹不及。《明史·列女传》中那些丈夫抑或是未婚夫亡逝后的女性举动可谓是疯狂至极。动辄截发断指,毁面割肉。投缳入水更是不计其数,对生命毫无留恋。

如此鲜血淋漓,不禁令人毛骨悚然!读到时不忍直视,只求速过。

孝道

贞洁甚于生命,孝道重于贞洁。在家从父,出嫁从夫绝不是空话。

一对兄妹出行碰到强盗,在哥哥快被杀的时候妹妹挺身而出,愿意替死乃至于从贼。问其原因,不是因为双方之间感情深厚,而只是单纯为了延续宗祀。

古代婆媳孝道

婆婆()和外人有染,想要把儿媳也带上。不从便百般迫害,反诬。亲党邻居劝儿媳去告官揭发婆婆的恶行,儿媳不肯,理由很明确:“我的名声固然能保住,那作为长辈的婆婆呢?我不能传播她的恶!”贞洁和孝道不能两全,儿媳在自家的院子里自尽了。

在第三篇中有一对母女为了保全舅姑(公公、婆婆)的灵堂甚至不惜假意从贼,最后双双死节。改嫁还能被录入《列女传》的那位则更具有代表性。未婚夫去世后她不顾父母的反对去给婆婆养老送终,其后改嫁他人。虽有诟病,却依旧为时人所称赞。

自南宋以后,这样畸形的社会道德得到了推崇,全然不顾其对女性的迫害。

为此甚至不惜从章句曲解《诗经》,举之以《关雎》、《葛覃》、《桃夭》、《芣苢》,着实可笑!君不见《诗经》中男女感情交往的描写可谓是大胆至极,描述男女相亲求爱的场景就有不少。如《关雎》、《萚兮》、《狡童》、《丰》,《静女》......《野有死麕》更是直接描述了男女苟合的场景。

诗经

古代早期对女子的赞美也绝不止于贞洁、孝道。《诗经》有称赞妇容的《君子偕老》、《硕人》;更有顺带称赞妇德的《大明》、《思齐》。维德之行,才是真正对女性的夸赞!

在《诗经·小雅·斯干》中我们不难看出那时对女性的要求:

载衣之裼,载弄之瓦。无非无仪,唯酒食是议,无父母诒罹。

没有太大的寄托,只是希望其能纺织,准备饭食,不要给父母添麻烦而已!对贞洁的要求也绝没有后世那般严格:

薄姬可以改嫁刘邦,刘秀可以光明正大的为他姐姐物色再嫁的人选,李建成、李元吉的妻妾可以改嫁李世民,改嫁夷狄之君刘曜的西晋皇后羊献容也没有感到羞愧。

羊献容

由此可见,早期女性失节后也有生存下去的权利。南宋之后,理学盛行。尤其是时局动荡,除了家庭琐事外,女性被要求承担更多的责任。她们要像男子一样有气节,具有抵抗精神;又要彻底变成服务于家庭的机器。

《明史·列女传》中有一半左右的女性是为贼所害。从她们见到贼人的那一刻起,结局就已经注定好了。从贼,严酷的社会道德体系不允许;不从,必死无疑。在这种情况下,她们中的绝大部分选择自我了断。一些反抗激烈的则要与贼人鱼死网破,不惜同归于尽。

乱兵流匪

单纯为丈夫殉节的其实不多,也有着一定的条件。有男嗣,要将他抚养成至成年;舅姑不能自给自足,要为其养老送终。当她们的任务完成,对家庭再无价值后才可以殉节。

当我们惊叹于列女们自发的悲壮行为时往往会忽视环境对她们的迫害。纵观《明史·列女传》中的女性,几乎都处于社会的中下层,身份最高的不过是县令夫人。为贼所害姑且不论,自残乃至于殉节者则多有隐情:一女子丧夫后有市人扬言要强娶她,公婆、父母、姊妹不敢收留。无奈之下只能殉节,因此得到县官的旌表。殉节者,多为他人所迫,无以为活!自残者,多是遭到了轻薄讥讽,故残身而明志以远是非。

古代女子

如此列女,再无敬佩,只有同情!

参考文献:《列女传》(西汉 刘向)、《明史·列女传》、《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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