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律知识:行政诉讼级别管辖
我们知道法院有最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中级以及基层,那么这些案件由哪个法院来管?就是我们要讲的管辖。(福建省考过了受案范围(18.19年),但是管辖这里还没有考过,但是这里有一些实记性的重点也很容易出题,特别是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案件,甚至会结合后面的地域管辖来考,大家重点把握。)。
一、行政诉讼管辖
行政诉讼管辖是指关于不同地方和级别的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二审案件一般情况直接往上一级就好了,地域管辖指的就是哪个地方的法院来管,比如是福州市法院还是厦门市法院管。那我们今天要讲的主要是级别管辖,它解决的是哪一级的法院来管。
二、稳定管辖原则
立案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改变、追加被告等事实和法律状态变更的影响。即法院对哪个行政案件是否享有管辖权,以立案时间为准。比如小李在福州市晋安区法院立的案,那么就由晋安区的法院来管,即使在中途小李的住所换成厦门市,也不能再由厦门市某法院来管了。
此原则其实是为了保持诉讼的安定性,如果立案后法院还能变换,那么就会导致加重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以及司法资源的浪费(立案材料还要移交)。
三、级别管辖
解决的是不同审级法院之间管辖权的划分。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区)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所做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也就是说出现被告是国务院部门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就由中级人民法院来管。这里十分容易出混淆项,大家注意3点:一是国务院部门;二县级以上;三地方人民政府。所以国务院不包括,且省级政府部门也不包括。比如题目中出现被告是福建省公安厅,很多人就一看到省,觉得级别很高,就选择了中级,但其实被告福建省公安厅仍然是基层人民法院管,所以大家要精准把握国务院部门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这两个词
2.海关处理的案件。
因为海关处理的案件专业性很强,除了最常见的海关处罚以及关税外,甚至有的涉及到对外贸易和科技文化的交往,许多基层法院的法官专业素养还没有达到。
例如小张从境外代购许多大牌奢侈品,被海关处罚,如果不服就要到中院去告。这里要是出题的话比较简单,就会直接出现海关相关的字眼,记下即可。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1)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案件。
这里的重点是在共同诉讼上,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均为两人以上的诉讼。比如行政机关强拆50户人家,关于拆迁费给的不到位的问题,那么这么多户人家一起提出诉讼就是一方当事人众多的共同诉讼。
(2)涉外或者涉及港澳台地区的案件。
涉外这里是比较宽泛的,比如当事人有外国人、诉讼标的在外国或者案件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比如外国人在中国开店被行政处罚等情形,港澳台也是中级法院管的,考试中也会有直观的体现,记下即可。
港澳台为什么也是中级法院管呢,因为港澳台地区发展的早,国际化水平较高,多多少少有受到一些国际的影响,考虑到这些涉外因素,所以我们也是要到中院来管,当然港澳台地区是我国领土毋庸置疑。
以上就是行政诉讼级别管辖的内容,在考试复习中需要熟练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