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办理居住证
(1)拟在泰州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员,年满16周岁的应当申领居住证;
(2)未满16周岁的自愿申领。
注:江苏实行全省“一证通”制度,居住证全省通用,在本省外市已经办理过居住证的,无需重新办理,但应当凭居住证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根据本人实际的居住类型,提交相应的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合同;
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的,提交房主身份证件、房主同意居住说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交用人单位居住证明和劳动合同;
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交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和学习证明。
(1)窗口办理
申请人提交材料——派出所受理——等待制作证件——领取证件
办理地点: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受理点。
(2)网上办理
【办理入口】
点击下方【泰州本地宝】公众号卡片
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输入【居住证】
即可获取泰州居住证网上办理入口
各大派出所地址 联系电话一览表
办理流程:
①进入入口,点击“户政服务-居住证办理”:
②按照提示,依次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资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注:到派出所现场领证时,应当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居住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经现场核实无误后,复印件交由派出所留存,并对证件激活发放。
(1)办理时限
申请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
(2)办理费用
不管是首次办理还是补(换)证,都免费。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的最后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自动中止。
居住证持有人自居住证使用功能终止之日起3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连续计算;超出30日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在居住地居住期限自补办居住证签注之日起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