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办理居住证

居住证办理指南
01
办理条件

(1)拟在泰州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员,年满16周岁的应当申领居住证;

(2)未满16周岁的自愿申领。

注:江苏实行全省“一证通”制度,居住证全省通用,在本省外市已经办理过居住证的,无需重新办理,但应当凭居住证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02
办理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根据本人实际的居住类型,提交相应的居住证明:

  • 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合同;

  • 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的,提交房主身份证件、房主同意居住说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 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 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交用人单位居住证明和劳动合同;

  • 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交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和学习证明。

03
办理流程

(1)窗口办理

申请人提交材料——派出所受理——等待制作证件——领取证件

办理地点: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受理点。

(2)网上办理

【办理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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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可获取泰州居住证网上办理入口

各大派出所地址 联系电话一览表

办理流程:

①进入入口,点击户政服务-居住证办理”:

②按照提示,依次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资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注:到派出所现场领证时,应当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居住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经现场核实无误后,复印件交由派出所留存,并对证件激活发放。

04
办理时限及费用

(1)办理时限

申请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

(2)办理费用

不管是首次办理还是补(换)证,都免费。

05
居住证签注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的最后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自动中止。

居住证持有人自居住证使用功能终止之日起3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连续计算;超出30日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在居住地居住期限自补办居住证签注之日起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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