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异地就医报销得懂这些事儿
由于我国人口流动性大、医疗资源分配不均等因素
异地就医成了绕不开的话题
今天就来和大家详细说说
参保人异地就医报销的这些事儿
异地医疗是指参保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发生的医疗行为,不含境外医疗。
异地医疗费用结算方式包括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和回参保地手工报销两部分。
其中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指参保人员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实行联网即时结算,包括异地住院、普通门诊联网结算和省内门诊慢特病联网结算。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前,须经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将备案信息上传国家或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异地就医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
社保卡:跨省需办理并持全国通用的社保卡就医(刷卡登记和出院结算);省内规定是社保卡和身份证都可。
✦ 异地安置人员应提供居住地户籍证明。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应提供居住地居住证(或居住证办理回执单、其他异地居住证明材料),或异地劳动合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从业证明。不能提供上述有关材料的,参保人可书面承诺异地居住期限。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由派出单位统一出具外出工作证明材料。
✦ 异地急诊转住院治疗的应提供急诊诊断证明或急诊病历、入院记录。
✦ 回户籍地住院治疗的,提供户籍地的户口簿等有效证件。
✦ 异地未转诊住院治疗的,应提供疾病诊断证明或入院记录。
✦ 异地转诊由参保人向承担转诊业务的医院提出申请,医院同意后,直接在医院端将《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转诊审批表》上传至我市医保结算信息系统,由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备案。
异地就医备案已全市通办,参保人可就近到医保经办大厅或任一医保工作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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