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原著:卖盗版书,娶风尘女,看“老好人”刘峰的悲剧根源
《芳华》是当代作家严歌苓创作的一部回忆性质的长篇小说,写的是20世纪70年代军队文工团的故事。小说围绕文工团男兵刘峰因 “触摸事件”被下放处理一事,展开了对一代人共同青春回忆的追溯,并借此剖析了特定年代里,集体和自我的关系,探讨了一代人的命运变迁。
小说《芳华》于2017年正式出版,同年,冯小刚将其搬上银屏,重现了70年代文艺兵的“芳华”岁月。在影片《芳华》中,男主角刘峰是部队中的“劳模”、“标兵”形象,更是一个善良到近乎没有原则的“老好人”。
在文工团里,刘峰一直以一个“老大哥”的身份照顾部队里的女兵们,帮助她们成长、进步。更难能可贵的是,在政治高压的年代里,面对诸如萧穗子这些身份敏感的女兵,刘峰不仅宽容以待,还对她照顾有加;面对处处遭人歧视、落落寡合的新兵何小萍,刘峰是部队里唯一一个以无差别之心待她的人。
永远以一种无私奉献精神待人,不分对象,这就是刘峰。同时,在部队中,面对同志们避之不及的脏活累活,刘峰也乐意往自己身上揽。他放弃个人休息时间,专去做些别人眼中费力不讨好的事:修地板、补墙面、捎包裹,主动承担“抄跟头”的“苦活”等。
因为这种“无怨言”的付出,战友们渐渐对刘峰的热心与奉献习以为常,于是影片中出现了极其滑稽的一幕,部队猪圈里的猪跑掉了,女兵沐浴间的挂钩坏掉了……无论大事小事荒唐事,所有人下意识的反应都是——找刘峰。
几年时间内,刘峰任劳任怨的出色表现为他挣下了堆积如山的奖状、奖品。然而,这些看似羡煞旁人的荣誉,却也成了他的枷锁,严歌苓这样写道:
所有的奖品都是对“阉割”的慰问,对苦差的犒劳,都是一再的提醒和确认,你那么“雷锋”,那么有品,不准和我们一样凡俗,和我们一样受七情六欲的污染。
刘峰没想到,众人一致给予他荣耀与道德赞赏的同时,也将他推上了一个隐形的“神坛”,剥夺了他成为凡人百姓的权力。终于,在“触摸事件”中,一直以来被忽视真实人性的刘峰,情难自禁地触摸了暗恋对象林丁丁。
在那个对男女关系讳莫如深的年代里,这种触摸本就是禁忌。更可怕的是,这个禁忌发生在了刘峰身上。他是英雄,他是活雷锋,怎么能有这种肮脏的“私欲”呢?对此,事件主角林丁丁的第一反应就是大喊救命,她说,“他怎么敢爱我?” 任何人都有资格爱她,唯独刘峰不行。
林丁丁哭着说:“谁让他是活雷锋呢?”就因为他干尽好事,占尽美德,一点人间烟火味也没有。结果他突然告诉你,他惦记你好多年了,这一点幻灭让林丁丁崩溃。于是那个曾经默默享受着刘峰带来的无尽好处和“特权”的林丁丁,还是告发了他。
而刘峰引发的“触摸事件”经过恶意引导、任性定罪,也由一场求爱演变成了一场诱奸女兵的戏码。“英雄”刘峰在你一眼,我一语的集体舆论中,被钉在了耻辱柱上抽打,朝夕相处的战友们,全然将昔日那个有情有义,任劳任怨的刘峰抛诸脑后。他们统一充当了审判者的角色,批判刘峰,并将这样的行为荣耀化。
经过“触摸事件”的刘峰最终跌下了他本不愿走上的“神坛”,被下放至连队,后来又上了中越战场,那只触摸过林丁丁的胳膊最终丢在了枪林弹雨之中。随着战争结束,新时代终于来临,可刘峰的时代却过去了,现实社会中,“刘峰式”的好人再无立锥之地。
关于刘峰的后半生经历,冯小刚在影片中用几个轻描淡写的镜头就淡化了,这大概也是出于对观众的慈悲。然而,在原著中,刘峰的结局却给人心灵以沉重一击,教人始终意难平。
多年后,当昔日战友萧穗子和郝淑雯再次遇见刘峰时,这个从战场上归来的英雄已经沦为穷困潦倒的底层人物,只能通过做些盗版书生意,勉强糊口。没了荣誉光环的刘峰的确活得不再高尚,可他坚持的处事原则,却又让人不得不发出感叹,究竟是什么力量教他身处边缘,却依旧坚持播种善良?
原来刘峰是为了养活母亲和女儿才来海南闯荡。刘峰早先在老家已经结婚,并和妻子生下了女儿。可惜当时的刘峰不仅残疾在身,而且穷困失意,妻子难以忍受这种生活,于是狠心抛下女儿,同一个长途车司机一走了之。对此,刘峰说:“至少对方四肢健全……”
在海南做生意的日子里,刘峰遇上了做皮肉生意的发廊女小惠。从刘峰的角度来看,小惠贩卖肉体与他贩卖盗版书在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都是一种迫于生活的无奈之举。大抵是出于同病相怜之情,刘峰一直劝小惠多看书,还教育她学习知识手艺,希望她早日走上正途。
刘峰显然不爱小惠,但他坚持自己那套“好人”的处事准则,渴望解救小惠。他近乎自信,自己可以改造小惠。于是,刘峰固执地,用为数不多的钱,送小惠去学习美甲、学习插画,希望她能以一技之长养活自己,奈何小惠吃不了学习的苦头,每一次都以半途而废告终。
但是即便如此,刘峰也信誓旦旦地对小惠保证:“我吃糠咽菜都有你一口!”可小惠心里想的是,老娘从老家来,就是不想吃糠咽菜。小惠在自由职业女性这条路上没走通后,又开始浓妆艳抹、出入酒店,试图重操旧业,她和刘峰的矛盾也随之爆发。
刘峰其实比小惠还希望她摆脱不堪的过去,但是他没想到,这种一厢情愿的善意,并非用在每个人身上都会被理解。一直到刘峰生意破产后,小惠主动离开了他。可是谁会想到,彻底落魄的刘峰,再次信仰了“好人做到底”的原则。
郝淑雯借给了刘峰1万块之后,刘峰几乎没有犹豫地把这笔钱尽数给了小惠。十年时间里,他一点点地还债,没有看到小惠已经用这笔款子做出了大高鼻子,双眼皮,揽到了星级饭店里头的“高级生意”,而这何尝不是一种对善良的莫大讽刺?
在自己都难以生存之际,还能想着分一杯羹给身边的人,这就是平凡人刘峰至死不渝的信仰。在小说的最后,晚年的刘峰患上了难以治愈的肠癌。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为了不麻烦别人,他偷偷地躲起来,忍受着病痛的折磨。严歌苓借萧穗子之口说:
“刘峰就是这样一个健康的时候随你麻烦他,没了健康他绝不麻烦你的人。”
在平凡人的一生中,刘峰毫无疑问是个平凡英雄。而严歌苓通过刘峰这一人物形象,其实也在启发我们对“好人”的探讨。
在小说《芳华》中,刘峰一直以一个“好人”、“英雄”的形象深入人心,那些好人好事带来的荣誉似乎都在宣示着刘峰生命的一切价值。然而,随着刘峰被下放参战,及至外出闯荡,屡屡碰壁。
有一次,郝淑雯见刘峰潦倒,特意告诉丈夫,刘峰是个好人,有意让他为刘峰在自家单位谋职,可她丈夫却满怀鄙夷地说:“好人是什么人?他公司可没有闲饭给好人吃。”其实,到此为止,相信很多人都能感受到:在新时代中,当好人没了“英雄”的外衣,已经成为一个“无用”的标志,让刘峰陷入不被需要、不受尊重的尴尬地位。
“好人没有好报”,这句话如果用在刘峰身上,很多人会误以为是时代问题。事实上,真正造就刘峰这一命运悲剧的是,他错误地以为,好人就是要一心维护公共利益,摒弃个人利益。
因此,当自我前程选择与他人形成冲突时,刘峰习惯性的选择退让,这种惯性思维导致他的自我利益持续受到侵害。也正因如此,刘峰失去了自我发展的空间和可能。
在影片中,冯小刚加入了一个细节,深化了刘峰的这种心理。当组织单位有意为刘峰提干时,刘峰慷慨地将这个名额拱手让出。领导问他:“你难道不想进修吗?”刘峰答:“做梦都想。”但是他还是推诿说,自己更想待在目前的岗位上,参与文工团的幕后工作。
刘峰的这一奉献人格,其实是70年代,集体主义意识形态下的产物。刘峰认为,只要充当好一个集体中的“螺丝钉”角色,就能帮助集体正常运转。但是在新时代变革的阵痛之下,社会的发展越来越需要通过个体的发展来促进。而刘峰身上那种恪守德行的本质反而让他错失了许多良机。
“老好人”为什么老是活不好?其实这是社会环境因素与个人思想意识夹击之下的“双重悲剧”。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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