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核电发电量创新高

运行核电机组累计发电量比2019年同期上升5.02%。运行核电机组累计发电量为3662.43亿千瓦时。各运行核电厂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辐射事故。

本报讯 记者朱学蕊报道:中国核能行业协会1月27日发布的2020年1-12月全国核电运行情况(以下简称“运行情况”)显示, 2020年我国运行核电机组共49台(不含台湾地区核电信息),装机容量5102.716万千瓦(额定装机),全年共有2台核电机组完成首次装料,分别为田湾核电5号机组和福清核电5号机组。

据了解,2020年全国累计发电量为74170.40亿千瓦时,运行核电机组累计发电量为3662.43亿千瓦时,占全国累计发电量的4.94%,占比为近五年之最。与燃煤发电相比,核能全年发电相当于减少燃烧标准煤10474.19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碳27442.38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硫89.03万吨,减少排放氮氧化物77.51万吨。其中,第四季度运行核电机组累计发电量962.29亿千瓦时,占四季度全国累计发电量的4.79%。

2020年,运行核电机组累计发电量比2019年同期上升5.02%;累计上网电量为3428.54亿千瓦时,比2019年同期上升了4.89%。

记者注意到,2020年,表征核电机组运行的两个重要指标——设备利用小时数和能力因子业绩不俗。其中,核电设备利用小时数等于机组在统计期内的发电量除以机组装机容量,2020年核电设备利用小时数达7426.98小时,比2019年增加80.76小时;机组能力因子是机组可用发电量与额定发电量的比值,反映核电厂在优化计划停堆活动和降低非计划能量损失方面管理的有效性。2020年核电机组平均能力因子达到92.95%,比2019年增加0.59个百分点,其中田湾核电5号机组能力因子达到100%,台山核电1号机组能力因子71.56%,分别为所有运行机组中的最高值和最低值。

安全生产方面,运行情况显示,2020年各运行核电厂严格控制机组的运行风险,运行核电机组的三道安全屏障均保持完整状态,燃料元件包壳完整性、一回路压力边界完整性、安全壳完整性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发生1起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1级运行事件,未发生2级及2级以上的运行事件。各运行核电厂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辐射事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环境事件,未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13及职业性超剂量照。

此外,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辐射监测标准,依据国家核安全局批准的排放限值,各运行核电厂对放射性流出物的排放进行了严格控制,对核电厂周围辐射环境进行了有效监测。2020年1-12月放射性流出物排放统计结果表明,各运行核电厂放射性流出物的排放量均低于国家核安全局批准限值。1-12月辐射环境监测数据表明,运行核电基地外围监督性监测自动站测出的环境空气吸收剂量率在当地本底辐射水平正常范围内,未监测到因核电基地运行引起的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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