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逵的杀人如麻 宋江的轻描淡写
对于三观混乱、是非颠倒的《水浒传》,我历来毫无好感。这样充满戾气和血腥的一部书,竟会跻身中国的“四大名著”,我觉得简直是中国社会与文化之耻,竟将红肿与溃烂,捧成了桃花与乳酪。
《水浒传》中所谓的“梁山好汉”,大多是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尤以李逵为甚。用鲁迅的话说:“李逵劫法场时,抡起板斧来排头砍去,而所砍的是看客。”他不单杀人,甚至还吃人,可就是这样一个杀人如麻的狠角色,却被梁山首领宋江所倚重,虽时有苛责,但大多轻描淡写,依然将其视作心腹和得力助手,这就颇为耐人寻味了。
曾经放过宋江的美髯公朱仝,本来在沧州知府手底下好好地当差,照顾“年方四岁,生得端严美貌”的小衙内,也算是个“超级奶爸”,小日子过得蛮滋润的,而宋江的报恩方式竟然是拉他入伙上梁山的贼船,且采取的手段可谓是极其卑鄙狠辣,为绝其后路,竟让李逵将无辜可爱的小衙内活活杀死,而李逵对一个天真烂漫的孩子竟也能痛下杀手,且手段极其残忍,“一板斧把孩子的头劈做两半个!”难怪朱仝要跟他拼命,说“若要我上山时,你只杀了黑旋风,与我出了这口气,我便罢!”
我们看李逵怎么回答,书中说:李逵听了大怒道:“教你咬我鸟!晁、宋二位哥哥将令,干我屁事 !”
也就是说,在李逵的心中,这是“奉旨行事”,“系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劝降活动”,我既完成了领导交代的任务,又满足了内心杀人的恶愿,你又能奈我何?
李逵的有恃无恐是因为心里有底,知道他的宋哥哥不会将他怎地。宋江后来的做法也证实了这一点。
书中只见,宋江与朱仝赔话道:“前者杀了小衙内,不干我李逵之事;是军师吴学究因请兄长不肯上山,一时定的计策。今日既到山寨,便休记心,只顾同心协助,共兴大义,休教外人耻笑。”
言下之意就是:我们要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加强团结促进和谐一切向前看嘛!至于小衙内的性命,权当顾全大局了,甚至还是活该、死有余辜。
可是甚至宋江让李逵给朱仝赔个话,李逵都不肯:“他直恁般做得起!我也多曾在山寨出气力!他又不曾有半点之功,怎地倒教我赔话!”
这也就是李逵的底气和本钱:我是给你梁山泊、或者直接说是给你宋公明哥哥卖命的,无论是过去还是今后,你都得依靠我,不就杀了个把人嘛,又算得了什么?为这点儿事让我做检讨,你今后还想不想让我给你干事了?岂不是寒了自家兄弟的心?
所以宋江也只能好言相劝,甚至到了低声下气的程度:“兄弟,是你杀了小衙内,虽是军师严令。论齿序,他也是你哥哥。且看我面,与他伏个礼,我自拜你便了。”
到这个时候,宋江讲的根本不是寨规军法,只是人情面子罢了。
李逵最终所受到的“惩罚”,也就是心不甘情不愿地拜了两拜,甚至都不用罚酒三杯。
三打祝家庄的时候,本来扈成已经牵羊担酒前来投降,李逵却还是杀得兴起,不分青红皂白,把扈太公一家都杀得干干净净,可宋江的斥责也是轻描淡写:“他这厮违了我的军令本合斩首,且把杀祝龙祝彪的功劳拆过了。下次违令,定行不饶!”那么多人的性命,就换来一句下不为例,而且也仅是一句空话,甚至是鬼话,既无惩前,何谈毖后?
所以李逵也就根本没把这样的惩戒当回事儿,甚至笑道:“虽然没了功劳,也吃我杀得快活!”一次罪恶的血洗,于他,仅成了一场杀人游戏。非但毫无罪恶感与羞耻感,甚至充满了快感和荣耀感。
李逵的杀人如麻,基本是在上梁山之后,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的杀人是一种“职务行为”,正是有了梁山的依靠和替天行道的旗号,让他的杀人更加有恃无恐、肆无忌惮。他的两把板斧,实际上也是梁山尤其是宋江的武器与工具,虽然时不时会“用力过猛”,却不失为一柄利器。而且,正是李逵的狠恶,更能给宋江以表现仁义的机会。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背黑锅你来,充好人我来。
最重要的是,李逵是宋江的“自己人”,对宋江的忠诚久经考验,对外可以杀伐征战,对内可以震慑群雄。李逵的杀人,只要对于梁山大业和宋江本人有利,宋江都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默许纵容。我们看江州劫法场李逵杀得血腥,连晁盖都看不过眼,大叫“不干百姓事,休只管伤人!”但在宋江看来,却是对自己的一片忠心血性。
至于杀黄文炳,割食其肉,更是宋江的直接指使,他刚一问:“哪个兄弟替我下手?”李逵便第一个跳起身来,说道:“我与哥哥动手割这厮!我看他肥胖了,倒好烧!”不但响应号召,而且还能变本加厉,玩出花样,你说一,他不说二,还能给你干到十,这样卖力且给力的“小弟”“马仔”,纵然有天大的过错,在宋江那里,自然也只是“罪行轻微”了。
宋江临死,之所以要拉上李逵殉葬,则是怕他造反:“我死之后,恐怕你造反,坏了我梁山泊替天行道忠义之名。”可见在宋江的眼里心里,李逵无论杀多少人都无关紧要,都可以轻描淡写,但一旦危机朝廷,有损自己的清名,则必须当机立断痛下杀手。对于宋江来说,这才是最大的政治。
虽然宋江一向有着“孝义黑三郎”、“及时雨”、“呼保义”一大堆荣誉称号,但无论他说了多少漂亮话,干过多少场面事儿,仅从他重用和纵容李逵这一点,也就可想而知,他骨子里是个什么货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