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刑事案件讯问提纲及取证要点(开设赌场罪)

一、追诉标准

2008年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四十四条 [开设赌场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 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二、讯问提纲

问:你个人的基本情况?

答:我叫。。。(参照通用版本讯问笔录)

问:你有无前科劣迹?

答:。。。

问:你因何事在什么地方被抓获?

答:我因涉嫌开设赌场在…被抓获。

问:抓你时你的具体位置,身上、桌前的现金及工具【如放贷用的POS机,抽水的水箱等】情况?

问:赌场的人员结构?

答:。。。

问:你有没有参与开设赌场行为?

问:你把今天的情况讲一下?【包括赌博的具体经过:1、时间、地点、经过,被组织参加赌博的人数及参加者基本情况,具体赌博所用的道具、设施、设备、场地、资金及其他服务于赌博的硬件的情况;2、赌博的形式、博取输赢规则、下赌注的大小范围、每轮赌博赌资计算方式、赌资的交割方式(筹码、现金、点数、转账、刷卡、兑换)等;3、犯罪嫌疑人参赌的情况,赌资、输赢情况,共同犯罪的,相互之间分工情况。】

问:你是什么角色?具体行为?【股东、荷手、抽水、租场地、放贷、发路费、望风、接送参赌人员、普通工作人员…】

问:讲一下预谋及分工情况?

问:你怎么确定A是什么角色【如放贷的】?

答:我亲眼看到甲输光之后,写了借条,向A借了人民币1万元,A给了甲9500元,直接扣掉了500元利息。

问:讲一下准备情况?【如赌博用的道具、器具、设施、设备、场地、资金及其他服务于赌博的硬件、联系赌场、交通的情况】

问:抽头的方式、数额?

问:抽头获利的分配情况?【分清参与赌场利润分成、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

问:你的获利情况?

三、取证要点

(一)赌博的工具、用具、赌资的拍照固定;

(二)与赌博有关的账本、账单、单据的扣押;

(三)通话清单;

(四)与赌博有关的短信、微信等的截图;

(五)为他人实施赌博提供资金、费用结算有关的银行记录,计算机网络电子信息证据;

(六)租赁场地的书证;或者房东的证言、辨认笔录。

(七)注意认定赌场的出资者、经营者,及受雇佣为赌场从事接送参赌人员、望风看场、发牌坐庄、兑换筹码等活动的工作人员,是否参与赌场利润分成或者领取高额固定工资。

四、技巧

(一)因人数较多,建议辨认照片顺序统一;

(二)问清在现场的位置,身上、面前桌上的钱、筹码(尤其不承认的)。

来源:刑事法典 法度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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