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什么书法的功底却如此大胆
图片来源《宋史·宋徽宗》
四年前,贾平凹先生出过一本书画集,像他这样没有任何书法功底的却凭着胆子,涂涂抹抹,谈不上书法的基本技巧,也看不出来有什么储备可言。你说他抽象也可以,后现代也可以,每一个字歪瓜裂枣,仿佛像极了生理缺陷。你说他写书,那是一把好手,从最早看过他的《废都(删减版)》,一直到他封笔之作《秦腔》。我的文学启蒙算是从贾先生和陈忠实老师开启的,当代文学大师,我只认这两人。但看了贾平凹先生的字画,几乎昏厥。
这里仅仅调侃贾先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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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书法,先得提孙过庭《书谱》一句至理:至如初学分布,但求平正;既得平正,务追险绝;既能险绝,复归平正。初谓未及,中则过之,后乃会通。会通之际,人书具老。
大约的意思是,刚开始练习书法的时候,一笔一划工工整整的去写,练习到一定程度,开始追求行书、草书的险绝,经过一大段波澜壮阔之后,回归到平正,那个时候人和字一样,都老了。
你别说,这就是人生。
以前一个老领导说过,每个人不尽相同,但每个人的人生的规律都是一样的。万事万物有一道真理。
魏晋纵意洒脱、唐朝法度森严、宋朝尚意思想、清代碑学。我个人崇拜是王羲之的魏晋,练书法这些年,还是逃不开颜真卿、欧阳询几大楷书大师的碑帖临摹。我在欧阳询的书法上花的时间最多,可惜中途断了很多年,以至于提起毛笔的时候,竟然不知道如何去下笔。脑海里满是《九成宫》文静与秀气,却写不出来。
书法有两种生活存在,一是谋生,二不是谋生。
书法写的好坏与天赋无关。中国人的血液里,就流淌着书法的基因。没个十年、二十年的临摹,恐怕还是一脸懵逼。古人求字,一是为字,二是为名。你以为唐伯虎字写的那么好,又不是娘胎里带来的,他天生应该是个情种,不然哪有那么多人上门求字。
自从今年把毛笔捡起来之后,像我这种半吊子,路上遇到各种店的招牌,也附庸风雅的指指点点,有幸遇到大师,也能参合着聊上几句。修身养性,才能改变气质,也能安静心灵。这个社会本来就很浮躁,很多人提起书法只记得自己是怀素,要知道,怀素的小楷,那简直是一绝。狂草嘛,那是他喝多的时候。
要是能坚持几十年去写写字,那也是一件引以为豪的事情。就像你吃了一辈子的饭,还得吃,谁也不会厌烦。
就如同这种感觉,写上一首诗,有一个字写的超出你所料,或者有一个笔划和王羲之的字有点像,整个人立马高潮。
自我欣赏和生命的和谐,本就是一回事。
书法和做人一样,开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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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点虚幻的,没事的时候,写个几行字,不紧不慢的过上半天,还真有点与古人对话的错觉。毕竟宣纸笔墨背后,那是一个消失的古典的世界。
这远,不是南京到北京,不是纽约到伦敦,那是一个世界到另外一个世界。
装个逼有啥的,又不犯罪。字写的好,本身就是一种升华。升华是啥?那不是抬着头能看得到的东西,有时候,人啊,还得低着头看看事情,和书法一样。不厌其烦,废寝忘食。
最近在临摹《兰亭集序》,难度太大了,要知道如今临摹的都是冯承素“复印”的版本,硬是勾出来的。写的一模一样,那根本就不可能。王羲之后来再写《兰亭集序》,再也达不到第一版本的高度,人这辈子,开窍也就那么一两次,大师都如此,咱凡人也大可成为不了艺术的工程师。但总有一个好处,心情不好的时候,尤其是想法脾气的时候,自己对自己说,咱是文化人,咱是朝着王羲之先生的高峰上攀爬的人。
有时候,孤傲,还真管点用。
书法是一种谄媚讨好世人的东西,格局太小的人,大抵是很刻薄的。
精心、专注,还有耐心。书法不是让人无欲无求,这个社会人人无欲无求的,咋进步?快餐时代成长起来的我们这一代,总会觉得缺了些什么。到处都是无基础速成,包教包会,十五天精通。上周回南京去幼儿园接儿子的时候,一个瘦猴一般的人递个传单,告诉我,幼儿速成学英语,一个月直接和外国人对话。
滚粗吧。
世界上真有速成之法吗?羡慕人家的光鲜亮丽,忽视背后的熬夜加班;欣赏他人的气定神闲,忽略当初的窘迫不安。
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好看的皮囊到处都是。
我上学的时候,小学、初中、高中成绩一直中下游,最后咱也是我们那个农村高中为数不多的考上本科的。按照遗传学来看,咱儿子以后也不一定成绩好到哪去,逼着他学这学那的,不如让他开开心心的去和伙伴们玩耍。
当不成英雄,先学着给英雄鼓掌。
最近朋友圈流行家委会竞争激烈如世界500强企业竞争CEO,咱没那个实力,咱有的是两只手,学会给人鼓掌。使劲的鼓掌,一直到你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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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着扯着,就扯的老远。言归正传。
以前觉得书法不就是写写字嘛,现在年纪大了,经历过的事情也多了,静下心来想想,还真不是。
原来写写字,还真的能离那些浮躁、焦虑之气远远的。
人生是一场修行,一场很苦很酷的修行。
回到孙过庭这句话:平正到险绝,最后复归平正。附庸风雅就附庸风雅吧,咱怡然自得。身边这文房四宝,那是得去交一辈子交心的朋友。懂点书法,游览园林,攀登古山,造访名刹,升华出来的境界,永远觉得自己刚刚入门。
穷,则独善其身。到了有钱的时候,才能开着宝马、大奔,满世界的乱窜。
明知望山跑死马,可那山,不一直在你心里吗?
宋徽宗老赵,当皇帝那可是不称职。独创的瘦金体,现在看来,绝对是顶级发明。即使被虏到金国,照样在小院子里,混吃等死的练他的书法。这把金熙宗给搞蒙逼了。想起了高中历史老师说过的一句话:侵略者往往被文化所侵略。金国皇帝日送鸡兔鱼肉酒果,天冷了貂皮大衣奉上,宋徽宗老赵的待遇,依旧还是皇帝的待遇。可不是吗,瘦金体写起来,不如行书草书那么节约时间,那得端正有力气定神闲的一笔一划浪费流量的写。
都说颜值不重要,书法写的好,才是真正的颜值。
认准了一件事,努力的修行,字存人在。后世有人评价宋徽宗,“诸事皆能,独不能为君耳”。到位!假如他只是出生在普通官宦人家,一定会流芳千古,可惜他却赢了那句老话“男怕入错行”,错当了皇帝。
原来字写的好,你是不是皇帝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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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室墨香,一身墨香。
一世墨香,一生墨香。
图片来源:冯承素摹本《兰亭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