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知白守黑是重要的美学原理(学习笔记)
知白守黑,是中国艺术家们重要的审美方法,在文学创作、书法创作和绘画创作中,知白守黑成为一个普遍性的原理得到运用。
在艺术审美中,白指的是虚空处无墨处,“黑”指的是写实处着墨处。
首先,知白守黑在诗歌艺术中的运用,就是诗歌要有“诗韵”,“诗味”,“虚空”等。唐司空图认为好的诗必须有“韵外之致”、“味外之旨”。要“超以象外,得其环中”,“不著一字,尽得风流”。这里说的韵味,就是“白”,从迹象以外的虚空处去求得,从不著一字处去领会韵外之致。宋严羽以禅喻诗,提出作诗当如“羚羊挂角,无迹可求,故其妙处莹彻玲珑……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镜中之相,言有尽而意无穷”。认为只有“空”和“虚灵”才能产生神韵。同时代的范温在他的《替溪诗眼》中,对“韵”作了探索性的解释:“有余意之谓韵”,“不足而有韵”,“行于平夷,不自矜炫而韵自胜”。“韵”就是“有余意”。“不足”,“平夷”才能“韵自胜”。明代王世贞提倡神韵说,同样强调“镜中之相、水中之月……无迹可求,”“色相俱空”,强调“空”字,强调“清运”,是以唯“空灵”、“清远”乃有神韵。
我们再从具体的诗歌中看“知白守黑”。贾岛的《寻隐者不遇》:“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诗歌中只有来访者和童子的对话,而诗人“问”了什么?没有说,隐者是谁?也没有说,这些都没有说出来的内容,我们却可以去想象。有了想象的巨大空间,从而也就使这首诗具有了韵味,有了诗味,否则,如果都交代出来,便没有了诗歌的味道。这种以实写虚的手法,就是知白守黑,也可以称之为诗歌中的空白艺术。可见,只有在诗歌中有“虚”、“空”、“空灵”、“清远”的“白”,才能出现诗歌的神韵,在“有余意”、“不足”、“平夷”中才能产生神韵。前人早有“虚以成韵”之说。庄子说:“虚室生白,唯道集虚”。高旦甫:“即其笔墨所未到,亦有灵气空中行”。哲理的“道”集在虚的地方,令人咀嚼不尽。
其次,我们再来看看书画中知白守黑的运用。
虚境与实景的并存、相生的道理,是书画创作中的基本规则。黑从白现,体现了中国古代的哲理,也是中国古代书画的重要理念。如果画面都被黑(即着墨的实处)所占据,没有白(即虚空留白之处),那这样的书画也就没有精妙之处,功夫再重,也只是一个书画“匠人”。书画的“妙境”就在没有着墨的虚处,才有令人体味不尽的韵味。创作的“灵气”在笔墨未到的虚白处,令人遐想不尽。虚把想象的境界引向深邃。只有“虚”才使想象扎上翅膀。只有“虚”才使人浮想联翩,余味无穷,也只有“虚”才能使人咀嚼那神秘的言不尽的韵味,韵致。艺术因为黑白之间的调和而显得淡雅高古,而人生也因为黑与白的谐和而显得平易庄重。书画必须在有墨处见神采,在无墨处见意趣,这是书画作品必须掌握的“知白守黑”的关键。邓石如说得好:“常计白以当黑,奇趣乃出。”这就是书法布白的妙境。可以说,一幅精彩的书法作品,往往不仅在有墨处跃起神采,而且在无墨处更是精神飞跃,耐人寻味。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已冲破了“黑”与“白”、“虚”与“实”的正常处理方法,达到“笔”所未到精神存之,笔所到气亦不尽的绝妙意境。
无墨处要有精神存在的意境,“虚”中有物才不空洞,即所谓“虚者实之”,而有墨处也要有虚画之意,“实而不闷,乃见空灵”,即所谓“以实求虚”。有丰富经验或技巧娴熟的书家,无不在探索“乳j守黑”的妙趣意境。
在书法中一直讲究“知白守黑”。篆刻家讲“分朱布白”,书法家则有“分间布白”之说。笪重光《书筏》上谓:“精美出于挥毫,巧妙在于布白,体度之变化由此而分。” 蒋和《书法正宗》说:“布白有三:字中之布白,逐字之布白,行间之布白。”邓石如则说“字画疏处可以走马,密处不使透风。常计白以当黑,奇趣乃出。”(包世臣《艺舟双楫》),由以上论述可知,书法上对“知白守黑”的运用是极其普遍的。
林散之耄耋之年尚念念不忘其少时所受黄宾虹的教诲:“古人重实处,尤重虚处,重黑处,尤重白处;所谓知白守黑,计白当黑,此理最微,君宜领会。君之书法,实处多、虚处少,黑处见力量,白处欠功夫。”林氏闻言,“悚然大骇。”自念“平时虽知计白当黑和知白守黑之语,视为具文,未明究竟”,今闻此语,“恍然有悟”,遂“取所藏古今名碑佳帖,细心潜玩,都于黑处沉着,白处虚灵,黑白错综,以成其美。林散之感慨地说,经此一番,“始信黄先生之言,不吾欺也”。由这个例子可见“知白守黑”实是书法艺术形式构成的关键。
书法的“虚”,就黑白的对比而言,是指章法中的空白。就实中之虚而言,又是指用笔上的虚锋和不着力处,同时包括萧散、天真、简淡、生拙的风格追求。笔笔中锋,处处实笔则字无生气,亦乏韵味。增加些侧锋、飞白等虚锋,书法的逸气顿生,带来韵致。米芾在给宋仁宗谈书法时曾说:“蔡京不得笔,蔡下得笔,而乏逸气,蔡襄勒字,杜衍摆字,黄庭坚描字,苏轼画字,臣刷字。”米芾自言“刷字”,实际上是他大胆革新书法,以侧笔尽兴尽力去追求“刷”的虚灵,追求自然的逸趣。他还提出:“手心虚,振迅天真”,把别人的勒、摆、描、画及妍媚等种种传统习俗一概打破。他的字多从侧、斜处取势,有魏晋的天真之气,故在虚锋中蕴蓄着韵致。他的新意出于法度之中,如果说蔡胜在度,苏胜有趣,黄胜在姿的话,则可以说米胜在韵。他成功地处理了沉着、飞翥的统一。
所谓“有余味”和“不足”,就是要避免处处用力,要有不着力处。如处处用力则伤于刻露。法国艺术家圣·佩韦曾说:“感染不等于劲头,某些作家臂力大于才力,有的只是一股劲,劲也并非完全不值得赞美,但他必须是隐蔽的,而非裸露的……美好的作品并不使你狂醉,而是让你迷恋。”用笔要“欲断还连”,其中有若不经意处,自有一番蕴蓄,耐人悬想回味。笔有未尽而意愈远愈深,则韵味自生。那种一味求工,线条过于凝重,使人感到刻露有过而内蕴不足,则乏韵味。
中国书法尚“韵”与此同理。太粗糙生硬的作品不属同类,“韵”就是精神性很强的寄寓,它必然追求行云流水般的节奏与挥洒之乐。工匠式的粗糙生硬缺少一种“士”文化的内涵,在书法上特别缺少书卷气,自然不能算有“韵”。当然,延伸为风格,则大抵雄浑、恣肆、质朴的美,也很难归入“韵”。还有太成熟圆到的也不属同类,因为韵偏重精神的抒泄,而不是技巧上的面面俱到。比如唐楷可以有法,但大概很少有人去从中寻求什么“韵”。赵孟頫的字不谓不熟,却难免有着意、巧饰之俏,熟则伤雅,熟则近俗。所以从明朝起即有不少人说赵书俗,甚至到清朝梁闻山也说“子昂书俗。”
神、气、韵三者经常联系在一起用。三者虽有共同的地方,却又不相同。既要计白当黑,又要知白守黑,这就是中国书法创作虚实结合而产生的韵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