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命飙车寻刺激,既害他人又害己

本阁作者文集:崔桂忠 杨德振  曹旭

易书生  彭化义  师利国 赵萍 

文丨崔桂忠

近日,广西南宁交警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江南区高棠路一带非法改拼装电动车飙车扰民现象进行重拳整治,一举查获违法嫌疑车32辆、嫌疑人32名。据警方介绍,这群少年年龄大部分在15岁至18岁之间。民警依据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查获的非法改拼装电动车予以扣留,并将有违法嫌疑的人员带回公安机关。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从市民拍摄的视频可以到,一群“鬼火”少年骑着改装过的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一路狂飙,他们还将车头抬起炫耀车技,在你追我赶的过程中,车子时不时与地面摩擦发出刺耳的声音。在路边,还聚集着不少围观群众。

近年来,一些年轻人特别是一些“富二代”,沉迷于“速度与激情”,飙车活动逐渐成为他们的“新宠”,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在不少城市,都有着“飙车党”风驰电掣般的身影,他们往往一骑绝尘,驰向不可预知的黑暗。

飙车行为,会对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带来威胁,很容易伤及无辜路人和正常行驶的车辆,同时也制造噪音扰民,既害别人又害自己,飙车者酿成交通事故,致残甚至丧命的新闻,时常见诸报端。

2018年,广东珠海斗门一名中学生大白天在闹市疯狂飙车,左穿右插非常刺激,但厄运很快降临。该学生在30秒内连撞两车,撞到第一辆车后飞出近20米,又狠狠撞向第二辆车,头部遭到重创,血流不止,不幸死亡。

2019年4月23日凌晨,湖北恩施金山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导致1人当场死亡,这场悲剧竟是8名青少年男女凌晨相邀驾驶摩托车去飙车兜风。

随着暑假的来临,未成年人驾驶大功率摩托车、电动车的数量增多,而这些摩托车大部分都是非法改、拼装,无合法资质,驾驶摩托车的中学生也因为年龄无法考取驾照,加上未成年人淡薄的交通安全意识,因驾驶大功率摩托车飙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在增加。

飙车是一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

针对久治不愈的飙车痼疾,执法部门必须拿出更有力的措施来,为疯狂飙车“踩刹车”。

其一,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驾驶机动车进行飙车、追逐竞驶等扰乱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对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飙车、追逐竞驶的,处以行政拘留、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组织者或首要分子,从重处罚。

其二,坚持源头治理。协调发改、工信、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教体、城管等部门,联合对摩托车经营商户、维修站点等进行检查,严查从事改装业务的改装店,该罚的罚、该关的关。平时的执法中也要多留意非法改装的车辆,发现一辆拿下一辆。

其三,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查处交通违法同时向驾驶人开展安全教育,宣传飙车、非法改装车辆的危害性,提高广大群众遵章守法、平安出行的意识,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飙车危险,玩命可怕;文明行车,利人利己。(附:近年来的一些飙车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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