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元日》“春风送暖入屠苏”中的屠苏指的是什么?

大年初一,是农历一年中的岁首,在古代多称为元旦。但历代元旦日期不一,据《史记》记载,夏代元旦为正月初一,商代为十二月初一,周代为十一月初一,秦代和汉初为十月初一。汉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采用“太初历”,恢复了夏朝的历法,以正月初一为元旦,自此年节的日期固定了下来,一直沿袭至今。将新年称为春节,是在辛亥革命以后,农历和公历并用,遂称公历1月1日为元旦,农历正月初一为春节。
正月初一前的晚上,人们俗称除夕或年三十夜,历来有守岁、别岁、迎春的习俗。在辞旧迎新之夜,一家人团聚在一起,饮酒是最大的欢乐。梁代徐君蒨在《共内人夜坐守岁》中吟道:“欢多情未极,赏至莫停杯。酒中喜桃子,粽里觅杨梅。帘开风入帐,烛尽炭成灰。勿疑鬓钗重,为待晓光催。”宋代苏东坡在《岁晚三首序》中记载:“岁晚相馈问为馈岁,酒食相邀呼为别岁,至除夕夜达旦不眠为守岁。”
除夕饮用的酒品主要是屠苏。这种酒的称呼原是草庵之名,相传是三国时期的华佗创制的,具有除邪避疫、祛风散寒、益气温阳等药用功效。后经唐代名医孙思邈的完善和推崇,无数典籍所转载以及民间千百年实践之总结,使其更具有无可比拟的影响力。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就指出:“屠苏酒,陈延之小品方云:此华佗方也。元旦饮之,避疫疠一切不正之气。”
屠苏的配制方法,明代屠隆的《遵生八笺》记载:“屠苏方:大黄十六铢,白术十五铢,桔梗十五铢,蜀椒十五铢,去目桂心十八铢,去皮乌头六铢,去皮脐茇葜十二铢。”按马南邨的《燕山夜话》解释,古人把一两分为二十四铢,照这些分量按方配制,就成为屠苏酒。清代梁章钜的《归田琐记》记得详细一些:“盖孙思邈出庵中之药,与人作酒,因遂名为屠苏酒尔。其方为:大黄、桔梗、白术、肉桂各一两八钱,乌头六钱,茇葜一两二钱,各为末,用袋盛,以十二月晦日日中悬沉井中,令至泥,正月朔旦,出药置酒中,煎数沸于东向户中饮之。”
饮屠苏有个规矩,初饮时不能同时共饮,大家干杯,而要让年龄最小的先来,然后依次及长而饮。即便不喝酒的也要拿起酒杯触碰一下嘴唇,婴幼儿则由大人用筷子沾一点酒放在嘴里。因为过了除夕,迎来了新的一年,每人都要增寿一岁,年少者特别是孩子得一岁,蓬勃向上,得首先祝贺其健康成长,所以先饮;年老者失一岁,岁月不由人,没有什么可贺的,故而退居最后才饮。正如苏东坡诗云,“但把穷愁博长健,不辞最后饮屠苏”“年年最后饮屠苏,不觉来年七十岁”。
随着现代酒业的发展,屠苏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在万家灯火、合家欢聚的除夕之夜,全家人围坐在一起,吃团圆饭、喝团圆酒、守岁迎春的风俗依然存在。借用北宋王安石《元日》诗:“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作者系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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