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市场说丨限价房转共有产权,“共赢”还是“共输”

上周日,北京住建委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强限房价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与5月7日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文件对精装修等“擦边球”做出了进一步的约束。而其中关于限价房如何转化为共有产权房的相关规定,也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

开发商只能“认赔”

说是说亏本生意不能做,但是在有些时候,大家还是比较难赚到钱。以受这次政策影响的项目为例,如果以限价房形式销售,北京的限价房在大多在拍卖时已经限地价、限房价,留下的价格空间就已经很小了,地价已经到了最高,没有什么盈利空间,本来还想赚点精装的”空子”,打打擦边球,但现在漏洞堵住了,盈利空间也没有了。

如果是转共有产权出售呢?其实也没有空间,因为出售价格没有实质性变化,转让目标还换成了主管部门,也没有更多的操作空间。

尤其是那些低密度的项目,本来多做一些地下可以另外算给客户,现在不允许搭售地下部分,这样真是血本无归,对于限价房,大家该认赔还是认赔吧。

大部分普通客户并未受益

从目前情况来看,只有购买限价房的时候才合算,因为限价的时候不能搭配其他装修,而15%的价格差也是有利可图的。但毕竟还是要面临着摇号、户型选择等关卡,在这当中如果没有过硬的“关系”,特别是那些8万、7万的高端限价房,实际跟普通老百姓已经没有关系了。如果限价便宜的只是少数高端客户群体,那么相关政策还是有再作商榷的必要。以北京住宅销售均价为标准,目前只有30%限价房地块低于城市均价,大部分普通客户其实是买不起限价房的。

如果是共有产权房就比较麻烦了。一方面比市场价低的部分归给政府所有,也不存在便宜与否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未来转让时,需要转让给具有共有产权房资格的群体,这部分数量其实是极为有限的。客户如果买了所谓更便宜的共有产权房的,其实注定了价格没有进一步上升的机会。

就未来发展来看,这个政策应该还会继续打补丁,未来运营也会特别麻烦。特别是共有产权房,转让对象也会越来越窄。只能通过不断修正、调整来完善共有产权房、限价房的规则。

其实这是都新的事物,大家都没有经验,政府、开发商、消费者都是如此,今天参与到开发、销售、购买各个环节的主体,实际都是在首次吃蟹,“三方共赢”的可能性最小,“三方共输”反而是大概率事件。

附文:新规中的“85%”比值解释

新规中提及了一项重要的比值指标,比值分子为销售限价,即在土地出让时规定的商品房销售价格,与土地出让时周边的住宅价格水平挂钩;分母是市场评估价,由北京住房市场主管部门和市保障房中心共同评估,依据是商品房上市时周边的住宅市场价格。这一比值越低,说明土地周边住宅价格上涨越快;而比值越高,说明土地周边价格更加平稳。

新规规定,当比值高于85%时,继续交由开发商销售,并执行5年限售,此时限价房价格与周边相差不大。考虑到征求意见和建议,也进一步提出要注意销售环节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其一是不得变相涨价,譬如搭售服务,产品,强制精装修等;其二是不得“货不对板”,要严格执行土拍时的建设标准;其三是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最大化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当比值低于85%时,限价房将由政府收购并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可以按照销售限价购买,但所获的产权份额占比为销售限价占市场评估价的比例,即上文所提的“比值”。如一套住房限价300万出售,而市场评估价为500万时,消费者仍然可以用300万购买,但所获的产权比例只有60%。

不过85% 的规定究竟是高还是低呢?

如果把85%的比值转化为我们常见的房价上涨概念,即住宅出售时的评估价超过了土拍时住宅限价的1.18倍(85%的倒数),那么项目需转为共有产权房,否则继续由开发商自行销售。

考虑到从北京限价房从拿地到上市的周期一般为2年左右,那么两年18%的涨幅意味着这两年周边房价的复合增长率超过了8.5%。而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房价指数数据,北京近两年来商品住宅价格上涨了26%,平均年复合增长率为12.3%。据此来看,85%的规定还是比较严格的。至少从数据颗粒较大的板块层面来看,北京大多数板块的住宅均价增速都超过了10%,其中部分板块价格年复合增速更是超过了50%。

2016年4月至2018年4月北京典型板块住宅价格变动情况(算术平均,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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