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部103家券商最新监管评级出炉

                                           【正文】

2021年7月23日(周五),证监会公布2021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所谓分类评价结果,实际上监管评级结果,评级较高的券商将会受到政策层面更多的眷顾,评价较低或下调幅度较大的券商表明市场地位不高、未来发展空间受限或近期受到了监管部门的一系列处罚等等。

一、什么是券商分类结果?

(一)评价结果:D类和E类期货公司风险最大,C类中性

1、证监会对证券公司的分类评价自2010年每年进行1次(评价期为上年5月1日至本年4月30日),基准分为100分,根据各指标的表现情况给予相应加分或减分,确定最终得分,评价结果从高到低分为A(含AAA至A三个级别)、B(含BBB至B三个级别)、C(含CCC至C三个级别)、D、E等五大类共11个级别(评价结果于每年的7月-8月对外公开)。

2、证监会主要根据2020年7月10日发布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42号)进行评价。这一文件最早于2009年5月26日发布,并分别于2010年5月14日、2017年7月6日以及2020年7月10日三次修订。证券公司的分类评价标准以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主要依据《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与标准》。可以说证券公司的分类评价体系是证监会体系下各机构评价的主要基准,诸如期货公司等其它金融机构的评价体系亦主要参考证券公司。

3、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将作为证券公司申请增加业务种类、新设营业网点、发行上市等事项的审慎性条件,并将作为确定新业务、新产品试点范围和推广顺序的依据,因此对于券商本身而言极其重要。同时不同级别的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比例也有所不同。

(二)关注几个特殊评级要求

1、被依法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行政重组等风险处置措施的证券公司评分为0分,定为E类公司。同时评分低于60分的证券公司为D类证券公司。

2、证券公司存在挪用客户资产、违规委托理财、财务信息虚假、恶意规避监管或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分类结果下调3个级别;情节严重的,将分类结果直接认定为D类。

3、未在规定日期之前上报自评结果的,将公司类别下调1个级别;未在确定分类结果期限之前上报自评结果的,直接认定为D类。

二、2021年券商监管评级结果分析

(一)注意规避评价结果为B级(含)以下的19家券商

具体来看,2021年共有AA级券商15家、A级券商35家、BBB级券商18家、BB级券商 16家、B级券商5家、CCC级券商11家、CC级券商1家(国都证券)、C级券商1家(川财证券)和D级券商1家(网信证券)。从历史情况来看,后续在交易对象上需要重点规避B级以下的19家券商。

其中,兴业证券和东方证券由A级进入AA、广发证券BBB进入AA,国金证券、中泰证券、海通证券和申港证券的评价结果分别由2020年的AA分别下调至A、A、BBB和BBB。

2、实际上证监会打造头部券商、券商监管白名单、近期券商处罚情况以及券商行业整合等方面的政策导向在评级结果中均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如A级券商明显增多、C级券商的整合传闻频频出现等等。例如,

(1)2020年7月17日证监会宣布接管的新时代证券(被中信建投证券接管)和国盛证券(被中航证券和招商证券接管)均被分类为CCC级。

(2)2019年11月15日被证监会撤销全部业务许可的华信证券已经被新成立的甬兴证券接收。

(3)2020年9月计划合并的国金证券与国联证券(国联吸收国金)分别被分类为A(国金证券、较2020年降一级)与BB(国联证券、较2020年降2级)。

(4)2021年7月16日,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网信证券破产重整答记者问,表示将积极配合、支持网信证券破产重整工作,2020年底网信证券总资产为7.03亿元、负债总额为42.79亿元、净资产为-35.76亿元,而实际上网信证券连续两年的评价结果均为D。

(5)川财证券、海通证券、申港证券、恒泰证券等受监管处罚力度较大的券商评价结果下降较多。

(二)103家券商评价结果变化:15家券商下调幅度较大

1、2018-2020年的监管评级对象均为98家券商,2021年则为103家,新增高盛高华证券、金圆统一证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瑞信方正证券和甬兴证券等5家券商,广州证券和华信证券分别被中信证券和甬兴证券取代。

2、评价结果下降幅度较大的券商有15家,其中,

(1)1家券商评价结果下降4级,即恒泰证券(由A降至CCC);

(2)4家券商评价结果下降3级,即大通证券(由BBB降至CCC)、华融证券(由BBB降至CCC)、国都证券(由BB降至CC)和川财证券(由B降至C)。

(3)10家券商评级结果下降2级,即海通证券和申港证券(由AA降至BBB),国联证券、第一创业证券和银泰证券(均由A降至BB),万和证券、摩根大通和野村东方(均由BBB降至B),中邮证券(均由BB降至CCC),金元证券(均由CC降至BBB)。

3、另有14家券商的评价结果下降1级,如国金证券和中泰证券分别降1级至A,渤海证券、东北证券、信达证券、中原证券、华兴证券分别降1级至BB,湘财证券、红塔证券、万联证券、世纪证券、粤开证券、九州证券和国融证券分别降1级至BB。

4、25家券商的评价结果被调升,其中东海证券由CC大幅上调至A、首创证券由CCC大幅上调至A以及华森证券、长城证券分别由B大幅上调至A。另有5家券商的评价结果调升2级,分别为广发证券(由BBB调升至AA)、开源证券(由BB调升至A)、华龙证券和联储证券(均由B调至BBB)、江海证券(由C调升至CCC)。

(三)35家券商因与母公司合并,未给予单独评级

目前共有138家券商,其中有35家券商未给予单独评价,而是与其母公司合并评价,具体如下表:

(四)19家券商的监管评级较低:含已被接管的新时代证券和国盛证券

建议在业务合作对象的选择上,应将监管评级处于B级(含)及以下的券商纳入黑名单,2021年这些券商大致有19家。

三、先前证监会还公布了首批29家券商“白名单”

除每年一度的券商评价结果外,证监会自今年起开始公布券商“白名单”,

即对公司治理、合规风控有效的券商实施白名单制度,从而在某种程度上豁免监管,对这些券商给予监管便利。

例如,2021年5月28日,证监会将首批29家券商纳入白名单(后续按月进行动态调整并公布名单),对纳入白名单的券商将采取更为呵护的监管态度。我们猜测,证监会的这一做法后续有可能会被银保监会和央行效仿。证监会对纳入“白名单”的券商将会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一)能减则减。对纳入白名单的证券公司,取消发行永续次级债和为境外子公司发债提供担保承诺、为境外子公司增资或提供融资的监管意见书要求。

(二)能简则简。简化部分监管意见书出具流程。首发、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短期融资券、金融债券等申请,不再按既往程序征求派出机构、沪深交易所意见,确认符合法定条件后直接出具监管意见书。

(三)创新试点业务的公司须从白名单中产生,不受理未纳入白名单公司的创新试点类业务申请。

(四)未纳入白名单的证券公司不适用监管意见书减免或简化程序,继续按现有流程申请各类监管意见书。

四、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与标准

风险管理能力是证券公司评价体系的基础,包括资本充足、公司治理与合规管理、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安全、客户权益保护、信息披露等方面。

推荐关注微博:任博Abner

【完】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