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社会VS性侵

最近几天metoo风终于刮到中国,扫到一众人马。

不过连木子美都为metoo站台,这事有些曲折。

性自由与性侵如何区分?

性不仅是成人游戏,也是生育的必然途径,同时它是爱情的终点。这几项交叉于“法律”和“婚姻”,就复杂了。

其实也不复杂。

天然的人是动物,不受法律与婚姻约束。婚姻+法律,都是时代产物。无奈很多人依然保留着“天性”,向往着“自由”,所以,必须划清婚姻与法律的自由与不自由的边界。

婚姻法,或婚姻道德,并非“自古”即有,不过是私有社会以来的规矩,至多也就几千年,一夫一妻制作为一项制度也仅只在校部分群体实行,但是到了现代社会几乎瞬间全部实行了一夫一妻制。

制度都是经济生活的直接反映。婚姻也一样。曲曲折折多是经济表现。

现代化完成国家,离婚率越来越高,不婚人越来越多。因为现代社会提供了财务自由。古代开始的婚姻制度本来就是出于经济考虑:一方面是继承权明晰,一方面是结成固定经济互助组。现代经济的发展,冲击婚姻制度,直接使婚姻几近瘫痪解体。性,就被相对解放了出来。如今发达国家的娃一半以上都是私生子,随便跟谁生,就是不要婚姻了。这种现象也一定将来会在中国出现,并且是先从北上广深开始。文明发展是有一定规律的。

婚姻逐渐成为摆设,性自由将成为现实。

西方上世纪嬉皮士开创的性自由,并非是一时的心血来潮,而是经济解放的一种表现。中国经济崛起,也必有一波自由跟随而起。

问题是,性自由社会还有性侵吗?当然有。

婚姻可以逐渐消亡,法律不会消亡,相反法律会更严格更完善了。违背他人意愿、侵犯人身权利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这种行为当然也是侵犯了他人的自由,这本身在现代自由社会就是大忌。所以,在性自由时代,依然存在性侵指控。比如章文先生以蒋方舟有许多男友来为自己的猥亵非礼辩护,就是把性自由看成是自由贸易边界的典型。

每个成年人,都应该知道法律与道德的边界,违背人意志的强奸与违背基本交往礼仪的摸人大腿,都会受到应有的惩罚或制裁。自由,真的是有边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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